水泥公司管理制度(精选31篇)
9.4、离开仓库应随手关闭照明、电脑等一切电源,并锁好门窗,做好安全工作。
10、相关记录
10.1、《寄存物资明细表》
10.2、《物品借用登记表》
10.3、《报废物资登记表》
10.4、《呆滞物资月度统计表》
10.5、《违反仓库管理制度事项统计表》
10.6、《物资盘点表》
10.7、《物资进销存月度报表》
10.8、《苗木进/出场单》
10.9、《物资领用单》
10.10、《物资进仓单》
水泥公司管理制度 篇9
第一章总则
一、为规范公司行管文件发文,进一步提高行政管理类文件建设的科学性及有效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称行管文件,是指公司各部门在职责范围内依照本制度制定的具有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三、本制度中的行管文件分为通知、规定、办法、制度四种文件。
(一)通知是指向特定受文对象告知或转达有关事项或文件,让对象知道或执行的公文。在本公司通知用于受文对象在单个部门、多个部门或全公司的范围。
(二)规定指针对某一具体事物做出关于方式、方法或数量、质量的要求;在本公司规定受文对象在单个部门内部的范围
(三)办法指针对某一项工作或问题提出具体做法和要求的文件,办法可以包含规定,但规定不能包含办法,规定及办法可以是临时性的,如暂行规定、试行办法等;在本公司办法用于受文对象在多个部门或全公司的范围。
(四)制度指长期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标准或行为准则。制度可以包含办法,但办法不能包含制度。在本公司制度用于受文对象在多个部门或全公司的范围。
四、行管文件正式发布前需经过:起草、审核、会签、合法性审查、修订、审批等程序。
第二章起草
一、公司行管文件建设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并通过公司法务进行合法性审查。
二、公司行管文件建设应当切实保障公司、员工及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体现科学发展观,实事求是地规范公司经营管理行为,促进公司各项工作向科学、规范、高效转变。
三、行管文件撰写人应按如下规范起草文件送审稿:
(一)行管文件抬头标题下方应填写送审稿抬头信息;
(二)行管文件编号规则为:公司及部门字母简写-年号-XG/文件序号-文件版本修订号。
(三)字体规定:
3、文件正文:宋体黑色五号字;条目章节序号需加粗;
4、文件页眉:左上角统一高0.5厘米企业LOGO,右侧行管文件编号黑体黑色小五号字
5、文件页脚:黑体黑色小五号字;
四、行管文件用语应当准确简洁,条文内容明确、具体、无歧义,表述准确,结构严谨,条理清楚,直述不曲,字词规范,标点正确,篇幅力求简短具有可操作性。
五、列入年度建设计划的行管文件,由相应职能委员会或部门负责起草或修订。起草或修订过程中应广泛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由起草委员会或部门组织。尤其有关酬劳、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员工培训、劳动纪律等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文件,应当充分征求职工代表意见后,再写入文件条款。
第三章审核
一、部门起草的文件,须撰写人须将送审稿及“送审意见会签表”(详见附样表一)提交给所在二级部门的负责人审核;委员会起草的文件,须撰写人须将送审稿及“送审意见会签表”提交给所在委员会组长审核;审核流程如下:
(一)是否与有关规定、办法、制度相协调衔接;
(二)是否目的明确,各条款切实可行;
(三)是否深入征求有关部门或员工意见;
(四)对送审稿无异议且符合本制度第二章的规定的,在“送审意见会签表”审核意见一栏中提出“同意”意见;
(五)对送审稿有异议或不符合本制度第二章规定的,在“送审意见会签表”审核意见一栏中提出修改意见;
(六)部门起草的送审稿内容涉及多个部门的,撰写人需将送审稿送至相关二级部门负责人会签;并将所有会签人姓名填入送审稿抬头档案信息中的审核人一栏;
二、二级部门负责人经审阅后在5个工作日内向撰写人反馈审核意见;撰写人应按照二级部门负责人的审核意见,对行管文件送审稿进行修改,修改完成后再次送交所在二级部门负责人审核,直至通过。
三、通过审核的行管文件,由撰写人或审核人送交公司法务进行合法性审查。通过合法性审查后仅涉及单个部门内部的通知、规定,可在部门内部直接发布。
第四章审批
一、部门起草的文件发文范围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部门的通知、办法、制度在通过审核及合法性审查后,由撰写人或审核人将送审稿及“送审意见会签表”(详见样表一)提交给分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审批;委员会起草的文件通过审核和合法性审查后,由撰写人或审核人将送审稿及“送审意见会签表”(详见样表一)提交给委员会主任审批;审批流程如下:
(一)对送审稿无异议且送审稿符合本制度中第三章规定的,在“送审意见会签表”审批意见一栏中提出“同意”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