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厂管理制度(精选7篇)
一、纯净水厂处罚
(一)生产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如水中长绿苔、有异物等)根据质量投诉,每出现一次对下列各岗位人员进行处罚:
1、车间主管和分管领导每人每次罚款50元,记小过一次。
2、班长、分拣桶作特殊处理者、灌装操作人员每次罚20元,记小过一次。
3、接收桶、人工刷桶、封口、贴标、运输人员每人罚10元,记小过一次。
(二)洗桶不干净、贴标不合格、旧标不更换、封口不合格、生产日期贴标不牢、工作环境脏乱。每人每次罚50元,记小过一次。
(三)穿工作服出生产车间、上班时间做与生产无关的事、工作不细心、不认真、不按规定操作每道工序者,口罩、工作帽、工作服不按规定穿戴,个人卫生不合格者,每次罚10元,记下过一次。
(四)保管员发错和记错数量者,每次罚50元,记小过一次。
(五)不服从公司管理规定者,每人每次罚10———100,严重者或教育不改者和蓄意闹事者将给予除名,造成严重后果,追究民事或刑事责任。
(六)给企业造成损失者,根据情节记小过,大过直接开除。
(七)处罚金在当月的`工资中扣除。
二、纯净水厂奖励
当月未出现质量问题,对下列人员给予奖励:
(一)分拣桶作特殊处理者,罐装操作人员各奖励50元。记小功一次。
(二)接收桶、刷桶、封口、运输人员每人每月奖励50元。记小功一次。
(三)记帐无差错每月奖励50元,记小功一次。
(四)生产质量高,产量高,环境卫生好,员工团结,服从领导,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集体活动和临时工作,记小功一次。
(五)未出现质量问题,在当月发放工资时兑现。
收桶、洗桶管理制度
一、按规定接受空桶,从源头控制不合格桶进入灌装。
二、根据空桶卫生情况,分类清洗,不得随意减少工艺过程。
三、工作态度认真负责,不准不洁净的桶流到下道工序,节约用水。
四、洗涤工具必须专用,保持清洁,存放在通风干燥处。
水厂管理制度 篇5
1、供水工程由县农村饮水安全工作领导小
组办公室(供水总站)指导,由乡镇水务站(供水站)具体管理,村委会及村小组共同协助。
2、水厂在运行中,机电、泵、消毒设备、
管网等各部位要随时抽检,发现损坏地方要及时维修,每季或年要进行大检查及修理。
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经申请,不得随意在供水设备或设施乱接、乱改,如需要必经乡镇水务站(供水站)同意后,方可实施。
4、供水原则是农村居民、中小学校师生的生活饮用,其它非饮用水需经批准后方可使用,并按饮用水收费标准收费,不经批准随意用水,按收费标准5—10倍罚款。
5、为了保持设备、主管网能正常运转,出现损坏及时维修,各供水单位应按收费总额提取10%作为维修基金,专户存储,不得挪用。
水厂管理员守则
1、认真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水利的
法律、法规和政策。
2、热爱本岗工作,全心全意为用水户服务。
3、搞好工程运行管理和水费计收工作。
4、按时完成工程检查和维修工作。
5、搞好水厂环境卫生和庭院美化。
6、积极参加业务学习,提高管理水平。
水质检测制度
1、农村饮水水质检测及监测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xx)执行。
2、水质检测和监测单位委托县疾病控制中心。检测结果(水质化验单)送县农饮办公室作为供水的依据。
3、水样采集、保存、运输和水质检测执行《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5750--20xx),水质分析结果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xx)进行评价。
4、工程建设期间水质检测范围包括水源水、出厂水和管网末梢水,要分别检测。工程运行期间水质监测,要建立日常水质检测网络。集中式供水监测点每年分枯水期和丰水期检测两次出厂水和管网末梢水水样。分散式供水监测点在丰水期采集农户家中储水器水样1份。
5、当发生影响水质的突发事件时,要对受影响的供水单位增加检测频率。
水源保护及安全操作制度
1、要建立有效的水质监督体系,明确供水水源保护区和管理范围。同时加大保护水源的宣传力度,号召全社会参与保护水源。
2、水源井、陂坝、水库设专人管理,在100米范围内,不得设置禽畜饲养场、渗水厕所、渗水坑;不得堆放粪便、垃圾、废渣等,引泉可采取封山、禁牧、禁耕及行政处罚等手段,对提取河水作为水源点的上游1000米、下游100米的河段,不准堆放废渣、垃圾等污染水域水质的弃物。
3、供水深井电泵启动前,认真检查输电线路及室内各电器件、三相电源,未发现问题时方可启动。
4、深井电泵启动后,不能离岗,防止电源缺相烧毁电泵。
5、高位水池的顶盖和出入孔及围栏要经常上锁,每天检查一次,杜绝人、畜对水质的污染。
6、供水管网发生断裂漏水,要及时关闸停水,待修复后再开闸供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