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卫管理制度[精品](通用33篇)
三、负责学校单位和个人特快专递的收发、登记、领取工作。
四、负责学校单位和个人公私汇款单、包裹单、挂号函件、挂号印刷品的收发、登记、领取工作。
五、负责学校单位和个人信件、明信片、印刷品的分拣、投送工作。
六、负责学校单位和个人各类报征、杂志的分发和投送工作。
七、杜绝工作范围内发生邮件丢失损坏现象,如有发生必须依照有关规定予以赔偿。
八、做好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门卫管理制度[精品] 篇10
为加强对局机关保安工作的管理,规范门卫工作人员行为,保持好机关稳定有序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守则
1、热爱本职工作,做到坚守岗位,文明服务,不得擅离职守,认真执行领导指定的任务,树立高度的组织纪律观念,全面做好局机关大楼的安全保卫工作。
2、上岗时注意形象,做到服装整齐,仪表端正,精神饱满,态度和蔼,礼貌待人,不干与工作无关的事,不随便会客、聊天,不擅自把无关人员带进机关,严禁在门卫室内进行娱乐活动。
3、全天24小时守卫,遵守考勤制度,做到无迟到、早退、缺勤,因事、因病离岗或请假须提前和局办公室主任报告。经批准并确定代班人员后方可离开,不得擅离岗位。
4、爱护办公设备设施,熟悉有关设备的操作、使用,按照安全、节俭的原则,使用水、电等设施。
二、岗位职责
1、负责局机关办公楼(包括后院)内的一切安全保卫工作,忠于职责,勤巡勤查。防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机关办公楼或院内,对陌生人员或可疑人员要询问,发现可疑人员要提高警觉,对可疑情况要及时报告。
2、对出入机关办公楼的外来人员要认真按要求进行登记,严防推销、收废品等闲杂人员进入办公楼推销业务或随便行动出入,维护机关机关办公楼和院内的治安和正常的办公秩序。负责检查公物外出情况,并进行登记,出门物资在未查验清楚前不得放行。
3、熟悉本机关人员、车辆等基本情况,对外单位及外地来机关办事的车辆,应问明情况。外单位的车辆在下班后和公休日,不准在机关院内停放;非来办事的车辆,不准停放在机关院内和办公楼前。
4、要热情接待前来办事的群众,并正确指引有关部门的位置,接待集体上访人员要注意工作方法和态度,人数较多并有聚众闹事苗头时,要及时关上大门,并迅速通知局领导,防止有关人员冲击机关办公场所。
5、加强防范检查,要以防火、防盗、防破坏为主要内容,随时巡查机关各部位防火、防盗及防漏(水、电)情况,并填写好巡查日志。工作日内每晚7:00前要对办公楼进行全面检查,查看各办公室和走廊的门窗、电器是否关好,如发现未关好的,要立即与相关办公室或人员联系,夜间要定时巡视机关办公楼和大院。
6、严守大门,办公楼前大门办公时间要求敞开,非办公时间半闭,晚上7:00全闭,次日早上8:00开门。机关后院大门在上下班和本单位车辆出入时间打开,其它时间关闭。
7、发现偷盗等违法犯罪分子,应想方设法擒获;如遇治安或刑事案件,要保护好现场,并立即报警和向办公室报告。发现火险迅速报警,并尽力组织扑救。
8、协助做好防汛等其它特殊时期的值班工作。积极认真地做好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三、违规责任
门卫人员对机关安全有直接责任,必须确保机关安全。一旦出现问题,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与工资挂钩。在职责范围内出现失(盗)窃等安全保卫问题,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扣发工资或辞退处分。
门卫管理制度[精品] 篇11
为加强水厂内部管理和治安秩序,预防治安事件和生产事件的发生,确保水厂财产安全,创造一个良好的生产环境,特制订如下制度。
1、凡来本水厂联系工作的外单位人员须持介绍信,至门卫值班室登记后方可进入,必要时值班人员可以要求出示有效证件。
2、凡来本水厂工作的外来临时工(包括临时合同工),必须经水厂保卫部门备案,发给临时出入证明,凭证进出。
3、凡外来车辆进入,门卫人员要主动询问、登记,并在指定地点停放,送货等外来车辆必须进入厂区的要求办理登记手续,方可开门进入。
4、凡携运物资的`车辆进入水厂,必须填明物资名称、送货单位、进入时间等。出厂时须停车检查无误后方可出厂。
5、水厂内部车辆和外单位如有物资出厂的,必须由有关部门开具出门证,值班人员依据出门证的货物核实后,始可放行。
6、私访本厂职工的外来人员,除取得被访人亲迎或者电话应访者外,一般应在门卫值班室会面,夜班期间一律不准会客。
7、非业务联系单位的机动车辆和外来人员,未经门卫许可不得在大门口停放和进入厂区。
8、非门卫值班人员不得在值班室内闲聊嬉闹。
9、水厂大门必须实行24小时关闭,如有车辆进出待办好一切手续后开启大门进出然后关闭。
10、凡进出水厂的人员均应举止文明,讲究卫生,遵守秩序,注意安全,衣冠不整,不得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