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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有关乡村振兴心得体会(通用31篇)

2024-04-01 23:18:27心得体会打印
最新有关乡村振兴心得体会(通用31篇) 乡村振兴,我认为农民必须富,让人们愿意回。乡村若是“梧桐树”,便会引来乡贤游子们这些“金凤凰”,正所谓“家有梧桐树,引来金凤凰”。乡村的振兴发展的对“城归”的引力第一要义就植根于农民生活的富足,从产业发展、社会保障、就业....

  作为一个涉农工作者,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就要认真学习领会中央关于乡村振兴战略的各项部署,把各项政策学懂弄透,在做实上下功夫,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实实在在的举措,一个时间节点一个时间节点往前推进,以钉钉子精神全面抓好落实,为我省乡村振兴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最新有关乡村振兴心得体会 篇28

  近年来,广西壮族自治区扶绥县人民法院按照“三个面向”“三个便于”“三个服务”总体要求,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创新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积极推动“无讼”村屯创建,从源头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萌芽状态,为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法治力量。

  创建“法官+网格员+特邀调解员”矛盾纠纷化解网络,“线上+线下”筑牢纠纷预防屏障

  在人民法庭建设一站式多元解纷中心,在全县11个乡镇设立法官工作站,在136个行政村(社区)挂牌法官联系点。员额法官定期到工作站、联系点进行普法宣传、法律咨询、纠纷化解,指导辖区“两委”、网格员开展调解工作。充分发挥“法官工作站”、“一村一法官”作用,推动各法庭、站点工作与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对接,“线上+线下”“一站式”多元解纷,做到基层力量全覆盖,实现预警、分流、调解、司法确认、进展跟踪、指导督办全流程在线办理。

  20__年初,网格员通过法官工作站反映,辖区内村民邓某将土地转租给傅某种植茂谷柑果树,但傅某已拖欠租金近两年,要求收回该地块经营权。彼时正是果实采收季节,双方因租金、租期问题争执不下,经村委会、乡综治办、乡司法所多次调解,均未能妥善解决。

  渠黎法庭获悉相关案情后,决定启动诉前联动调解机制,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将该案委派给特邀调解员——“都老”何叔,与岜盆乡司法所进行联合解纷。何叔充分发挥其十多年的农村土地纠纷调解工作经验,从土地流转的利弊、流转价格差异、以往流转典型案例等,进行分析说理,司法所从土地租赁合同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充分释明。在“都老”调解员和司法所共同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达成续租协议,并提出司法确认申请。

  近年来,扶绥法院注重聘请退休干部、教师、老支书、族老等威望高、知民情、解民意、熟悉村规、处事公道的“都老”,作为乡村调解员,调解员调解成功案件可通过调解平台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或出具调解书,调解不成功案件即刻在线转立案,“分调裁审”一步到位,达到“小事不出网格,大事不出村,难事不出镇”的诉源治理效果。

  今年以来,共受理一审民事案件3046件,通过调解平台化解纠纷2104件,调解成功1298件,调解成功率61.69%,多元解纷诉源治理的“扶绥模式”成效明显。

  构建“人民法庭+”源头解纷机制,联动联调促进矛盾纠纷实质化解

  扶绥法院深入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与乡镇政府、司法所、派出所、民政、市场监督管理、人事劳动、村委等部门构建“人民法庭+七站八所”、“人民法庭+村委、行业协会”等工作机制,形成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行业调解“多调联动”。20__ 年“人民法庭+”联调模式,在全区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创新示范交流会上作推广介绍。

  扶绥县山圩镇某农资店经营买卖肥料、农药等业务,因多数农民购买农资长期赊账不还,使得该店资金压力过大难以维系,农资店老板找到山圩镇司法所,希望能够进行调解。因涉及群众人数多,为提高调解效果,山圩镇司法所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向法院申请协助调解。当天,各方当事人到达山圩司法所调解室,由司法所郑所长主持调解,东门法庭苏法官通过调解平台视频在线方式开展调解指导。最终,经过苏法官与郑所长“线上+线下”联合调解,农资店与多位农户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通过调解平台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近年来,扶绥法院将一站式多元解纷工作向基层延伸,人民法庭依托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进园区、进企业“五进”活动,联合各基层治理单位化解各类矛盾纠纷800余起,提供法律咨询1900余人次,帮助企业避免经济损失上亿元。

  组建壮汉双语巡回法庭送法下乡,以案释法促推乡村治理“五治融合”

  践行“一个团队、一个国徽、一条横幅、一辆车、一张板凳”,通过“下村法律指导、下村送达、下村调解、下村开庭”以及“多上门、多走访、多调解、多普法”的“四下”“四多”司法服务,把赡养、邻里、侵权纠纷等乡村典型性纠纷案件庭审,搬到村头巷尾、田间地头,变“坐堂审案”为一线调解,打通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

  20__年9月,扶绥县人民法院壮汉双语巡回法庭深入渠旧镇驮迓村,以“零距离”方式审理一起金融借款纠纷案件。该案系因村民甘某未按照合同约定向银行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引起的纠纷。考虑到甘某现独居在扶绥县渠旧镇的一个偏远村屯,今年已70岁,早年丧妻,两个女儿也外嫁多年,文化程度较低,只会讲壮语,经济较为困难,情绪起伏较大,对司法工作较为抵触,不愿到法庭调解,巡回法庭深入被告所在村,以“零距离”方式审理该起案件。

  庭上,法官在征求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对双方当事人进行面对面的释法说理,一开始原被告各执一词,互不相让,气氛紧张。法官使用“双语”切换进行释法说理,地道的乡音,亲切的问候,缓和了庭审气氛,拉近了法官与当事人的距离,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分期付款的调解协议。

  近年来,该院通过建设特色法治教育基地、组建党员法治指导团队巡回法治宣讲、开展“三月三”歌坡送法、参演法治宣传文艺节目等形式,下乡入村开展各类“送法”活动70余场次,树立各镇村(居)“两委”班子法治思维、提高群众法律意识和依法解纷能力,深入推进“政治、法治、德治、自治、智治”五治融合,助力社会和谐和乡村振兴。

最新有关乡村振兴心得体会 篇29

  十九大报告中明确要求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并以此为主题对“三农”工作进行了部署。这是我们党在全面认识和把握我国发展阶段性特征基础上,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出发对“三农”工作做出的一个全新战略部署,是农业农村发展到新阶段的新要求,也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一项重要任务,意义十分重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要求是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努力做到“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就,农村面貌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是由于历史欠账较多,再加上多种因素的制约,我国城乡发展不平衡不协调的矛盾比较突出,具体表现在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较大,农业基础仍不稳固,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滞后,城乡二元结构依然没有破解,不少农村存在“空壳”、“空心”、“空巢”和活力衰退现象,等等。乡村振兴战略的提出,既切中了当前乡村发展的要害,也指明了新时代乡村发展方向,是城乡发展思路的战略性转变,为我们的工作指明了方向。

  十九大提出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这是站在全局高度统筹城乡发展、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重要举措。当前,农村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尤其突出。我们的基本国情决定了现代化的发展不可能消灭农村,也不可能把所有的农民都搬到城里去,农民总体上应当就地城镇化。我们的目标应是,虽有城乡之别,而少城乡之差。必须通过城乡融合发展,把更多的公共资源配置到农村,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打好脱贫攻坚战,努力提高农民收入,缩小城乡差距,让农民也能过上现代文明生活,一起共享发展成果,实现城市乡村共生共荣,这才是切合实际地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之道。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坚持农业农村优先、三产融合和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原则。在战略实施上,要坚持以深化土地制度改革为重点,以产业融合为纽带,以公共服务均等化为途径,精心谋划,稳步推进。在加大政策倾斜的同时,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激活乡村的资金资产资源,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产业发展的有机衔接。要坚持自治、法治和德治相结合,加快建立有效的乡村治理体系。要把各类人才引向农村,培养懂农村、爱农业、爱农民的工作队伍,培育现代新型农民。要大力加强农村基层党建工作,下力气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充分发挥农民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的主体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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