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专题讲座心得体会(精选31篇)
一、“三维目标”再认识。
苗老师讲的三维目标,强调了知识与技能两个目标,只是素材,应注意最终的目标是:“培养思维”,最高目标是:“促进人的发展”,苗老师列举了生活中出现的一些现象:也就是老师们心目中的“差生”到社会上有不少人发展的很好,老师们心目中的“好生”即很听话的小绵羊,却到社会上没什么大的发展。说明我们教学中确实存在一定的问题。那就是我们在教学中,应注意教育教学的最高目标:“促进人的发展”。
二、复习的重要任务是知识框架的建立。
复习不是重复学习,不是大量做题,而是老师帮助学生形成知识框架和知识结构。
三、“估算”运用
在平时教学中,关于应用题中什么情况下用估算,什么情况下用精确计算,我真的不怎么清楚,在跟学生解说这方面问题时,也是告诉学生根据实际情况决定,不要一见到题中出现“大约”两字,就使用,但是没有跟学生列举例子,说清楚。今天苗老师也谈到这个问题了,什么时候用估算呢?估算不是“大约”字的要求,而是实际需要。
四、“类推”能力的培养
苗老师通过二年级试卷中一道考题,讲明了教学中如何培养学生类推能力。学生只认识到数位中的千是最高位,哪以后还要认识万、亿哪,怎么填这个空呢?这就要求老师要根据现有的知识,引导学生归纳出读数的方法。让学生在一系列的数字读法中,得出结论,从而培养学生的类推能力。
五、教学中,注重图片拼图,画示意图,让学生体会感悟
苗老师通过四年级试卷上一题,说明了教学中,通过学生利用图片,去拼图,动手画示意图,促进学生养成自学运用操作研究解决问题的良好习惯。
以上我仅从五个方面记述了自己的心得,其实还有几个方面,如对“例题”的教学,对一些判断题、选择题的解答,如何引领学生去感知,感悟,我都有不少的收获,限于篇幅,就不一一记述了。我相信,在新的学期里,我会比以前更高一层次从事教学的。
知识专题讲座心得体会 篇18
20__年5月,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民法典的颁布是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有力保障。
民法典是时代标杆,我们需积极主动学习并宣传民法典的相关内容和意义。民法典系统整合了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长期实践形成的民事法律规范,汲取了中华民族5000多年优秀法律文化,借鉴了人类法治文明建设有益成果,是一部体现我国社会主义性质、符合人民利益和愿望、顺应时代发展要求的民法典。除此之外,民法典还是一部体现对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严等各方面权利平等保护的民法典,是一部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的民法典。作为共产党人,我们应深刻领会民法典的内涵,履行主动学习、终生学习的职责。
民法典是时代标杆,我们应加强日常生活的普法宣传,以推进人人懂法、人人知法、人人守法的实效。民法典设计社会生活方方面面,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不可分,同各行各业发展息息相关。民法典的有效实施不仅能够保障人民群众权益,更能促进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活动有序性,提升社会的和谐度。
民法典是时代标杆,我们需做党的声音的传播者,大力弘扬社会正能量。民法典有效实施需要得到群众的认可与信任。这就离不开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这样既能引导群众认识到民法典既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同时也是敦促全体社会成员都必须遵循民法典,做知法、守法、信法的公民。
相信民法典的颁布必将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和认可,我国依法治国的理念也将得以继承和发扬,人民生活水平也定会在民法典颁布的浪潮中稳步提升!
知识专题讲座心得体会 篇19
在接到学校处通知关于听取《“十二五”专题讲座》主题讲座时,心中是充满好奇的,一直在猜测和打量这样的内容老师们会以什么角度和方式来给我们讲述。在例会当天,琼台师专附属幼儿园丁园长和海口市中心幼儿园园长通过她精心准备的历年文件、精准的数据、直观的图表、生动的例子等等给我们娓娓道来她关于十二五规划的理解和运用。
讲座让我在对规划有深刻认识的同时更增长和普及许多知识。“讲座让我在对规划有深刻认识的同时更增长和普及许多知识。就琼台师专附属幼儿园丁园长主题讲座的具体内容来看,我们了解到《国家中长期教育发展纲要》侧重于促进公平、提高质量、人才培养、管理体制,其总战略包括“两个基本一个进入”,即进入人力资源发展强国。要想达到这点要求,我们就必须更加有责任感的肩负起幼儿教育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培养和提高学生社会责任感,遵守“三个坚持”,即坚持德育为先,坚持全面发展,坚持能力为重。在具体的实施方面,要重视等教育质量及评价,产学研用结合,注重实践能力。师德=人格+学术魅力,作为一名幼儿教师我们必须在人格魅力上加以深塑和拓展。老师讲座中尤其提到了修老师曾说过的一句“怎么讲学生才愿意听,怎么听学生才愿意讲”这一与学生沟通交流的问题,在这一点上作为一名幼儿教师我们也是深有感触,怎样把有益的信息以最大效率效用传达给学生,以怎样的姿态和方式倾听学生才愿意与你袒露心声,用什么样心态和角度去关注不同层面的学生等等这些问题一直是我们不断探索和追求钻研的。
教师的成长,实际上就是在教学实践中不断分析、思考、改进自己教学行为,即通过自我反思提高教学水平的过程。新的一轮课程改革给广大教师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压力,同时也带来了动力。通过反思,教师不断更新教学观念,改善教学行为,提升教学水平,同时形成自己对教学现象、教学问题的独立思考和创造见解。
知识专题讲座心得体会 篇20
四月份,我有幸听了牡丹江师范学院孙朝霞教授的有关小学生伤害事故的法律讲座,受益匪浅。为了预防和减少学校内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保障学生健康成长,教育部特制定《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我仔细阅读,知道可能引发校内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主要原因有:课间学生追逐、打闹,学生自行到校外活动或者放学后滞留学校活动;体育活动中不慎碰撞、摔倒;学校使用的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和本市的安全标准;学校的场地、房屋和设备等维护、管理不当;学校组织教育教学活动未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等,都会引发学生不可避免的伤害。因此,如何应对校园伤害事故、妥善解决和处理此类纠纷,明确法律责任已经迫在眉睫。通过学习《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我有以下体会。
学习《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体会到,对于在校老师、学生人身伤害事故予以妥善、正确处理,这不仅有利于维护老师、学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也为学校实施素质教育,开展多种形式的活动,促进老师、学生身心的全面发展,提供必要的保障。它不仅避免了家长和学校之间不必要的扯皮,让我们老师也可以把更多的精力放在提高教学质量,严抓教育管理和校园建设上。《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出台,以法律的形式划定了学生事故伤害的责任范围及其责任人,将学校、老师、学生及其监护人所负的责任明确,将有助于更妥善、更准确地解决处理学生在校期间遇到的人身事故伤害,兼顾学校和学生两方面的合法权益。
我认为,小学生在校期间发生一些伤害事故是在所难免的,但在事故的解决过程中往往要牵扯学校、老师太多精力和财力,并且学校往往要成为事故的主要责任人而被推上被告席。不管学生在校期间发生了什么事情,学校担大头,这对学校而言是不公平的,因为学校成了事实上的“弱势群体”。
仔细阅读《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后,体会到在某种意义上是为了维护教育事业的正常发展,是为了保护“弱势群体”的利益,而不是帮学校摆脱责任找一个合理的借口。但是《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也在教育我们学校老师在实施的教育教学活动或者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作为老师、班主任,一定要尽责尽力教育好学生安全防范措施,安全教育和自护自救教育;应当按照规定,建立健全安全制度,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预防和消除教育教学环境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当发生伤害事故时,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救助受伤害学生。当然学生也必须遵守学校纪律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在不同的受教育阶段,应当根据自身的年龄、认知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避免和消除相应的危险。在学校期间听从老师的教导,不得从事危及自身或者他人安全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