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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青年教师读书心得体会范文(通用31篇)

2024-10-16 08:49:44心得体会打印
致青年教师读书心得体会范文(通用31篇) 利用空暇时间,我拜读了吴非老师的《致青年教师》。全书共分六辑“做个有胸襟的教师”、“不要急”、“心里装着学生的心”、“尊重常识”、“不放弃理想”、“播下一粒善良的种子”,共计85篇文章。....

  五、锤炼业务说我们是“青年教师”,“青年”说明还有很多东西要学,也说明我们有精力去学;“教师”说明要传授知识,更说明我们需要有更精湛的传授技巧和更高超的教育艺术。我们青年教师应该对自己负责。作一个青年教师每时每刻都要意识到这一点:自己教育教学业务的锤炼,不只是为学生成长所作的付出,不只是别人交付任务的完成,它更是自己生命价值的展现。我们经常在实践中学习,学习中老年教师中多数人对工作的发自内心的热情和丰富的业务经验;但又不满足于同他们的竞争——作为青年人有理由对业务的质量有更高的追求;业精于勤荒于嬉,我们会时刻警惕容易在自已身上滋生的颓废与懒散,永远没有满足之时,就因为我们还年轻,我们的教学还没有尽善尽美,我们需要更多的锤炼。我们会备好每节课,参与好集体备课。我们的从容和自信,反思和提高,都来源于这里。我们会互相多听课,青年教师杨恒奇说过:“学习是教师专业成长的‘保鲜剂’”,由人及已会很有收获。我们会关注孩子们的每一本作业,因为他是孩子们学习收获的晴雨表。我们会尝试着改变,让我们的教学方式逐渐让孩子们喜欢,让我们的教学成果更加丰硕。

  在《就让你的眼泪流出来》这篇文章里,吴非老师说我们教育孩子们成为人,我们自己首先必须是情感正常的人,所以,当无法抑制自己的的激动和伤感时,就让我们的眼泪流出来。不由得想起一次课堂上,由于几个男学生的故意捣乱,我停止正在进行的课,对学生讲我的求学经历,希望能够感动他们,由于感情过于投入,边讲边流泪,事后觉得自己过于幼稚,竟然在学生面前流泪。读了 吴非 老师的这篇文章之后,想想:是啊!我们也是普通人,我们也有自己的喜怒哀乐,也需要有情感宣泄的时候,我们为什么就不能当着学生的面流泪呢?

  作为老师,我们要做一个有真情实感的老师。说实话,面对学生,我笑过,也哭过。我曾为学生那纯洁善良的心灵感动得流泪,也曾为他们中一些同学的不争气而伤心落泪。事后,我常埋怨自己太没出息,感情太脆弱,但看了 吴非 老师这篇文章后,我明白这是我真情实感的流露,是人性中最美好的情感。作为教师,就是教学生做一个有真情实感的人,而不是一个对任何人和任何事都漠不关心、无动于衷、冷眼处之的人。如果我们教出的学生都是冷血动物,那么这是我们教育的失败。我认为我们教育的最终目的是培养真正的人,所以,作为老师,我们不仅是知识的传播者,还应该是引导学生去关注人性中最美好的情感,发现真善美的引导者。

  作为教师,我们不仅要当好学生们领路人,我们还要拥有一个博大的胸怀。因为教育者的胸襟,是学生的天地。教育者的胸襟有多宽,学生的精神天地就有多大。良师之心境,如海洋一般辽阔,如长空一般高原。教师心胸博大他的学生才能面朝大海,才能仰望星空;他所教的学科,就有可能成为乐园;他的学生,才会开垦自己心灵;所以说,教师胸怀博大,学生自然就“大气”。这其实跟我们常说的“有其父必有其子”是一个道理。老师的一言一行都势必会影响学生的一生。所以,我们不能事事斤斤计较,不能嫉贤妒能,不能心胸狭隘,我们不妨也做一个“肚里能撑船”的老师,做一个有胸襟的大气老师。

  作为教师,我们更应该做一个专业知识和能力很强的老师。一个连自己专业都不爱的老师不可能成为一个优秀的教师。而优秀教师应当是一盏不灭的灯,“开关”就在自己手里,他的“亮度”在于他个人的修炼;如果他有“电源”,或是不断充电,他就能一直发光,一直照耀着学生面前的道路。我们要想当一盏不灭的灯,我们只有不断地学习,不断的充电,才能使这盏灯一直发光。所以,过去我们那种要给学生一杯水,我们就得有一桶水的观点已经不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我们的一桶水已经满足不了学生的需求。现在的孩子接受的信息很多,很快,知识面很广,而知识更新的又是如此之快,如果我们老师还停留在原来所学的知识层面上,我们迟早会被淘汰。所以,我们教师的专业知识和能力素养应当远远高于学生,非此不足以为师,更重要的是,在这个阶段,我们老师应当表现得比学生更善于学习,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找要学生面前的道路。

致青年教师读书心得体会范文 篇31

  在近期我读了《细节决定成败》、《互动式教学法——诊所式法律教育》两本书,感受颇多。

  诊所式法律教育是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美国大学法学院兴起的一种全新的法学教育模式。目前在我国已有十余所普通高等学院的法律院、系引入了诊所课程,通过近五年的学习、实践,已取得了良好的教学效果和社会效果,使学生们受益非浅。诊所法律课程已成为国内法学院最受学生欢迎的课程之一,有越来越多的院、系着手申请开设诊所课程。但诊所式法律教育在高职法律教育中仍是一块未开发的“处女地”,鲜有问津。高职教育的突出特征是培养“职业能力”为核心的应用型、技能型人才,这和诊所式法律教育“从实践中培养学生的法律执业能力”是不谋而合的。

  一、诊所式法律教育的突出特征

  诊所式法律教育(clinicallegaleducation),顾名思义是仿效医学院利用诊所进行临床实习培养医生的形式,使学生在“法律诊所”中,在教师的指导下为需要帮助的委托人提供咨询,“诊断”他们的法律问题,开出解决问题的“处方”,并亲自提供法律服务,从而缩小学院知识与职业技能的距离,提高学生的法律实践能力。

  1、以学生为本位,充分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在诊所课堂上,教师摒弃了传统的“主导者”地位,不再是“填鸭式”的理论灌输者,而是以课堂主持人的身份出现,学生成为谈话、阐述自己观点的主角。在诊所课堂上,教师和学生是平等的朋友关系,大家共同为一个目标而努力:使学生由一个被动的理论接受者转变成一个主动的、具有较高职业技能的办案者。在课堂上,教师根据学生代理案件遇到的实际问题来展开教学。因为有较强的针对性,更能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及参与热情。学生在课堂上能够充分表达自己的观点,学生经常说的话是:“我不同意这种看法”、“我认为应当如何如何”以及“我保留我的看法”等等,课堂上不再有统一、标准的答案,这些都表明了学生在课堂上的主角意识。教师通过角色模拟、互动式、合作式、反馈式、游戏式等多种教学方式、手段的灵活运用,使学生真正感受到自己的“准律师”身份,主动投身到职业技能的培训中去。在这种开放式的教学中真正实现了“从实践中学习”的教育特色。

  2、学生以“准律师”的身份代理真实的案件。法律诊所是诊所式法律教育课程的教学场所。根据服务对象、服务范围和服务内容的不同建立起各种类型的诊所。在诊所中,学生以“准律师”的身份直接代理委托人的案件。通过了解事实、收集证据,运用理论知识,全程参与整个案件的处理过程,学做一个律师应做的全部工作。在与现实的接触中,不仅加深了学生对法律知识、法律制度的理解,而且提高了学生的判断能力、应变能力、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及法律思维能力。在诊所教师的指导下,从最简单的接人待物、提供咨询开始学习。比如,诊所学生如何会见当事人?如何培养会见的技巧?在与当事人的第一次会见,是采用开放式、引导式的提问,还是封闭式的提问?如果是开放式的提问,可以采用“谈谈事情的经过”、“谈一下你目前的困难”等问题;如果是引导式的提问,可以采用“你有实际的损失吗?“除此之外,还有别的损失吗?”等问题。如果是封闭式的提问,可以采用“有没有签订协议”“当时有谁在场”等问题。学生通过不断实践,会根据具体情况,灵活运用并掌握这几种会见的技巧。

  在诊所中,学生们一起交流办案心得,切磋办案技能、讨论解决案件中的各种疑难问题,掌握律师执业所需要的各种方法与技能。这些技能在传统法律教育模式下,即使是在模拟法庭或案例分析这样的课程上,也是很难得到有效训练的。因为在这些课程上,案例的选取都是为了配合课堂教学的,事实与证据都被限制在一定的范围内,不会有突发事件或意外情况,无法锻炼学生的应变能力,也很难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实践是最好的老师,学生通过亲身体验律师角色,才能充分意识到自身的不足,提高学习的主动性、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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