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督导园长汇报(精选31篇)
整改结果: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用力,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长期整改的问题,坚持一抓到底,要不松劲、不减压,加强督促检查,务求取得实效。
(二)强化担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牢固树立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坚持严字当头管队伍,以身作则带队伍,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作用,时刻用党纪政纪规范和约束言行举止,不断强化担当意识。
(三)立足实际,推动幼儿园高质量发展。坚持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推进、同考核,加强依法办园、规范办学,扎实推进教师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教职工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积极推动幼儿园高质量发展,打造人民满意的学前教育。
幼儿园督导园长汇报 篇5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县20__年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提高全县集体儿童卫生保健管理质量,20__年4月15日上午,卢氏县托幼机构卫生管理工作培训会在县妇幼保健院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县卫健委妇幼股股长田淑英主持,参加会议的人有来自全县各乡镇主管妇幼工作的领导,负责托幼机构管理的妇幼健康服务人员,全县取得办园资质的幼儿园园长及保健医生共计50余人参加了会议。
培训会上,保健院书记彭榜三向大家介绍了当前我县托幼机构管理工作现状,并对如何做好下一阶段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工作进行了安排布署 。最后 ,县妇幼保健科科长王兴民,儿科医生王潇分别就托幼机构卫生保管理方法,儿科春季传染病一手足口病的防冶等方面的知识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讲解。
7月10日在县妇幼保健院书记彭榜三和保健科科长王兴民的带领下对官道口镇中心幼儿园招生前卫生保健工作进行了综合评估,专家组重点对幼儿园内的环境卫生,个人卫生,食堂卫生,保健室的卫生设置,卫生保健人员配备和卫生保健制度等几个方面进行了现场验收。
通过此次培训会的召开和卫生评估工作的开展,使各个托幼机构提高了传染病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应急处理能力,有效防止了传染病的爆发和流行,保证了托幼机构的正常教学秩序,为儿童身体健康提供了保障。
幼儿园督导园长汇报 篇6
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依据教育部《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以及《北京市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方案》,石景山区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对我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
此次督导检查通过分析汇总各相关委办局的自查报告、召开座谈会、实地考察幼儿园、访谈部分幼儿园园长和教委相关科室负责人等方式,对我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政府保障情况、幼儿园保教质量等三个方面情况进行了深入地调查了解,在此基础上,形成我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情况的督导检查报告。
一、落实督导评估指标情况
(一)重视学前教育发展,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达到国家督导评估标准
我区坚持教育优先发展,认真落实《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大力提升普惠优质学前学位供给,学前教育普及普惠资源不断扩充,教育布局进一步优化,逐渐形成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全区46所幼儿园可提供幼儿园学位19000个,保障学前教育学位供给,满足适龄儿童入园需求,毛入园率达到100%以上,普惠率达到86.99%,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0.27%,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达到国家督导评估标准。
(二)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各项保障机制健全并不断完善
1、加强党的领导,幼儿园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实现全覆盖
加强幼儿园特别是民办幼儿园党建工作,公办幼儿园由所办部门党支部管理;民办园除2所首钢办园由幼教中心党支部统一管理外,其他27所民办园均由教工委统一管理,6所成立独立党支部,11所成立5个联合党支部,10所没有党员的幼儿园设立了8名党建指导员,实现幼儿园党组织全覆盖。我区各党支部规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召开民主生活会、“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形成常态化制度保障。充分运用“学习强国”、“微信群”等平台开展理论学习,实现了理论教育的日常化,教师政治素养得到增强。
2、优化教育结构布局,小区配套幼儿园管理规范
统筹区域教育布局调整,根据区域人口与经济社会发展,以“布局科学、结构合理、配齐配足、突出特色”为原则,编制完成《石景山区基础教育设施专项规划(20xx年-20xx年)》。按照1.3的保障系数,规划66所幼儿园,生均用地17.2平方米,高于北京市小区配套标准;规划幼儿园全部落点落图,纳入城乡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同时我区认真落实北京市居住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制定《石景山区新建改建居住区公共服务和市政基础配套设施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完善配套教育设施接收管理制度,各部门统筹协调,确保小区配套幼儿园在住宅总规模完成50%之前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持续推进学前教育普惠优质发展,完善普惠性幼儿园的激励、扶持机制,国有企业资源得到充分利用,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全部建为公办园或普惠性民办园。
3、财政投入到位,各项保障政策落实到位
严格落实北京市公办园公用经费定额标准、以及其他办园相关政策,足额拨付生均公用定额、民办普惠性幼儿园相关补助经费;加大财政投入,全力支持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保障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比例达到80%以上;设立外聘人员项目专项资金,解决缺编的幼儿园外聘教师的聘用工资问题。
落实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相关工资福利政策规定,保障公办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足额发放,未出现拖欠公办幼儿园教师工资的现象,也未出现公办园教师群体关于工资待遇问题的有效投诉。
4、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健全
认真落实《北京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规定》,建立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街道组织落实、社会协同联动的学校安全工作机制,保障各部门切实履行学校安全职责。突出责任制管理并加强过程性指导,通过签订年度安全责任书,严密部署教育系统安全管理工作,加大重点部位安全隐患排查力度,平安校园达标验收等,统筹推进校园安全管理及周边交通、食品、卫生、消防等综合治理工作,所有幼儿园均达到北京市教委“平安校园”建设标准,达标率100%。2年内均未发生较大社会影响的安全责任事故。
5、加强督导检查,监管制度不断完善
依法严格审批制度。新办民办幼儿园审批落实“先证后照”制度,确保我区无新增非法园;开展对无证园进行全面治理,符合办园条件的幼儿园,已全部补发办园许可证,不符合办园条件的,已全部取缔。坚持民办幼儿园的年检制度,每年对幼儿园办学行为及办学条件进行系统筛查,公示年检结果。我区审批的民办幼儿园均为非营利性幼儿园,没有上市园及过度逐利等行为。
完善督导评估制度。落实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我区所有幼儿园均配备2名责任督学,每月一主题专项督导,加强各类型幼儿园办园条件、安全卫生、保育教育、教职工队伍、内部管理等方面的跟踪与督促;开展幼儿园的办园质量督导评估,建立3年一轮的检查制度。强化幼儿园全覆盖日常巡检的实效,设立两名专职督查员,每月实施全区督查,不断提高幼儿园常规管理的能力,更加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
严格落实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所有幼儿园门口公示收费牌,按幼儿园评定级类标准收取保教费和伙食费;教委、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专项检查、抽查、自查等方式,对幼儿园收费工作开展检查,保证学前教育系统规范收费。
(三)加强办园监管,保障保教质量
1、落实办园标准,幼儿园条件普遍达标。
我区严格落实幼儿园建设标准和设施设备配备以及教师标准,园舍条件、玩教具和幼儿图书配备普遍达到规定要求;班额均按标准招生,没有超过上浮5名幼儿的上线现象;幼儿园严格按每班2名专任教师、1名保育员(或配备3名专任教师)配备,专任教师总数与在园幼儿总数之比符合标准;公办园没有“有编不补”的情况
2、严格教师管理制度,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严格教师聘任制度,无学前教师资格证书不得上岗,定期开展不同层级学前管理者和幼教师资的专业培训和考核,保证队伍专业化水平稳定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