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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督导评估汇报(通用33篇)

2024-08-10 19:06:39心得体会打印
幼儿园督导评估汇报(通用33篇) xx镇中心幼儿园创办于1952年,原附属于xx镇小学,是一所公办幼儿园。99年9月与xx镇小学脱钩,成为一个独立单位。近几年来,我园坚持“一切为了孩子”的办园宗旨,在教育主管部门和镇政府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下,经全体教职工的共同努....

  5.培训机制没有形成。一是我县学前教育县级系统性专业培训次数少,培训对象仅限于园长层面或公办园,对民办园教师、保育员、保安没有做到定期培训、统一管理,教职工持证上岗率低。二是培训经费普遍没有达到5%的占比要求,教师每学年培训学时低于72学时标准要求。三是公办园转岗教师没有专业培训经历,农村幼儿园园长普遍没有上岗证,园长政策意识、规范管理意识、工作水平较低。四是园本研修流于形式,主题不明,游戏活动载体少,没有达到大中小班每学年各30个的标准,园本研修实效差,研修成果对实际保教活动指导性不强。

  6.教师待遇保障不力。一是民办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低、“五险一金”等合法权益普遍没有得到落实。二是公办幼儿园临聘人员,没有实现与在编教师同工同酬。这与《关于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xx〕27号)要求不符。

  7.科学保教水平不高。一是园长理念不新,没有严格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与“五大领域”教育内容要求;二是保教人员职责不明,户外活动时间不足2小时,晨检、消毒等环节落实不细,一日生活流程计划与实际操作不符。三是保教活动随意性大,活动教材使用混乱、不规范,“小学化”问题突出。

  8.恶性竞争管理失衡。农村民办幼儿园通过私自降低收费标准等方式争抢生源,导致区域招生秩序混乱,幼儿伙食标准、保教活动质量下降,安全管理风险增加,幼儿健康与发展、保教活动的科学性无法保证。

  四、个性问题(见附件)

  五、督导建议

  1.持续加大投入,改善办园条件。要科学规划城区公办园,解决公办园学位不足的问题;农村园要对照标准对园舍进行改(扩)建,增加幼儿活动面积、桌面玩具和区角材料,按标准添置适合幼儿的绘本书籍,不断改善办园条件。

  2.加强培训学习,吃透创建指标。各中心校、幼儿园要加大普及普惠创建工作的学习宣传,要从县域学前教育发展的'全局切实提高工作认识。各幼儿园要从园所发展的高度重视创建工作,强化指标的学习和应用,以反馈报告为导向,摸清家底,认真梳理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持续提升整改实效。

  3.重视内涵发展,提升育人氛围。各园在做好“三个大力宣传”“三个文化”的同时,要以办园理念为中心构建园所文化,突出环创、区角的生本主题,用文化滋养幼儿成长、用文化引领园所内涵发展,努力创建园所文化品牌。

  4.健全准入机制,配足配齐教师。要结合当前大力发展公办园的形势,科学规划幼儿教师岗位数量和入职门槛,加大对转岗教师业务培训,不断充实公办园师资队伍,逐步提高专业教师在教职工占比;各民办园要按照“两教一保”和实际岗位需要,配足配齐教职工,通过建立奖励机制,激励在园教职工参加学历提升培训和岗位培训,努力达到全员持证上岗的要求,切实提高保教保育保障水平。

  5.强化师资培训,提高专业素养。建议协调财政部门把学前教育教师培训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确保培训工作落得实。根据民办园群体大、教师多的实际,通过高校定制一批、政府购买一批等方式,解决幼儿园专业教师、保安、保育员、保健医生等人员不足的问题,突出对园长核心素质的培训,建立资格准入机制,不断提高民办园软实力。各园要主动作为,通过“国培”“省培”“走出去、请进来”等培训形式,加大培训投入,促进教师培训学时达到标准。

  6.强化问题协调,落实权益保障。建议县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尽快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民办幼儿园教师收入、“五险一金”和公办园编内编外教师同工不同酬等工作管理办法,合理确定民办园教师工资收入水平,建立幼儿教师收入保障机制,全面调动民办园的办园积极性和教师工作主动性。

  7.严格规范管理,提升管理实效。要加强民办幼儿园的业务管理和指导,严格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纲要》和“五大领域”课程要求,坚持“游戏为主,保教并重”的原则,引导家长树立科学育儿观念,营造遏制“小学化”“保姆化”的氛围。同时,要针对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创建形势,规范幼儿园招生秩序,对标分析存在问题,制定问题清单,落实整改责任,营造良好的办园环境,提高县域学前教育保教保育质量,推进全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创建工作水平。

幼儿园督导评估汇报 篇12

  为切实加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20__年,市卫生局、市教育局、市食药监局三部门联合制定下发了《宝鸡市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宝卫妇幼发〔20__〕325号)。市、县两级管理部门认真履行监督指导职能,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并联合开展了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规范单位”和“示范单位”创建等活动,使我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基础设施建设、专业人员配备、十项保健制度落实等工作显著提升。

  但是,我们也仍然存在诸如监管部门联席会议落实不到位、工作协调沟通不畅,托幼机构保健人员队伍不稳定、年年培训年年人员不足,招生前卫生评价落实不到位、在园幼儿定期健康体检质量不高等问题。这些问题,已严重影响到了儿童健康。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保障群体儿童身心健康,现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各县区、各相关单位认真贯彻落实。

  一、加强部门协作,健立联席会议制度。

  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涉及教育、卫生、食药监等部门,为促进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和信息互通,拟进一步加强联席会议和例会制度的落实。

  1、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市县分别成立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专家小组,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市级成立以市卫健委分管领导为组长,市教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市卫生、教育、市场监督等分管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市级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协调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卫健委妇幼健康科,负责全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等。每年至少组织召开1次联席会议,研究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工作。成立市教育、食药监、妇幼、疾控、卫监相关技术专家为成员的技术指导专家小组,负责市级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技术指导、人员培训、评估检查等事宜,定期组织开展相关工作。各县区按要求成立协调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专家小组,至少每学期组织召开1次联席会议,加强协调沟通,明确管理职责,共同做好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

  2、落实保健人员例会制度。省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实施细则》明确要求:建立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例会制度。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各县区妇幼保健机构要牵头建立例会制度,渭滨区、金台区、陈仓区、高新区省级示范幼儿园由市妇幼保健院牵头建立例会制度。每学期至少组织召开1次例会,召集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主管人员和保健员,开展政策上传下达、信息互通共享、相关知识培训、经验分享交流等活动,促进工作顺利落实。

  二、稳定保健人员队伍,实施备案审核管理。

  为促进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持续稳定发展,拟进一步加强和稳定保健人员队伍,实施保健员备案制管理。

  1、足额配备保健人员。各托幼机构要加强保健人员配备,严格按实施办法要求足额配备符合条件的卫生保健人员;加强人员岗前培训,严格落实持证上岗,不断强化在岗培训,提高业务能力;保障人员待遇,增强职业荣誉感,稳定专业技术队伍。

  2、落实备案审核机制。为全面掌握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配备情况,减少人员频繁更换,各托幼机构每年9月底前上报本学期保健人员备案登记册(见附件),按照全市管理要求,渭滨区、金台区、陈仓区、高新区省级示范幼儿园报至市妇幼保健院儿童生长发育科,其他幼儿园按属地化管理原则上报至所在地县区妇幼保健机构。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对人员资质进行审核,对经过卫生保健专业培训并取得宝鸡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技术培训合格证书》者予以备案登记;未取得宝鸡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技术培训合格证书》者,由县区妇幼保健机构进行业务培训并考核,考核合格后发放考核合格证明作为备案登记依据,同时要求其次年必须参加市级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培训班并取得宝鸡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技术培训合格证书》,次年仍未获得合格证者不予备案登记;其他不符合条件者不予备案登记。市、县区妇幼保健机构将管辖范围内的各托幼机构保健人员备案登记册审核汇总后于每年10月底前上报至市妇幼保健院基层保健科。各托幼机构如需更换卫生保健人员时需提前10个工作日向所属监管妇幼保健机构提出申请,妇幼保健机构对人员资质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予以备案登记,不符合条件者按上述要求给予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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