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经办服务体系建设情况汇报(精选34篇)
专家组由医院药学、临床医学、临床微生物学、医疗管理等多学科专家组成,专家组成员中的药学人员应具有较丰富的临床用药经验和合理用药知识,原则上具有药师以上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根据机构的性质、功能、任务、科室设臵等实际情况,设立处方点评工作小组,在机构药物与治疗学委员会(组)和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组)领导和专家组指导下,组织开展处方点评工作。受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委托,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对辖区内村卫生室、诊所或社区卫生服务站开展处方点评,进行合理用药情况排名公示,并向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处方点评工作小组成员至少应具有(中)药士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规范处方点评方法
专家组根据本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际情况,确定处方点评的具体抽样方法和抽样率。其中门急诊处方的抽样率不应少于总处方量的1%,且每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每季度点评处方绝对数不应少于100张;病房(区)医嘱单的抽样率(按出院病历数计)不应少于1%,且每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每季度点评出院病历绝对数不应少于30份。专家组按照确定的处方抽样方法随机抽取处方,并按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处方点评工作表》(附件1)对门急诊处方及病房(区)用药医嘱,实施综合点评。
对特定药物(如抗菌药物、激素等临床使用及超说明书用药等)的使用情况,专家组按照附件2、3进行点评分析,结果上报卫生行政部门,并提出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特定药品规范管理的意见、建议。同时,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开展监测工作,分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抗菌药物使用情况,评估抗菌药物使用的适宜性,对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应当及时采取有效干预措施。
处方点评工作应坚持科学、公正、务实的原则,有完整、准确的书面记录,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药事管理、处方管理和临床用药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汇总和综合分析评价,提出质量改进建议,通报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当事人,并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发现可能造成患者损害的,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害发生。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利用信息技术建立处方点评系统,逐步实现与医院信息系统的联网与信息共享。
(三)统一处方点评标准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处方点评主要包括处方书写的规范性及国家基本药物临床使用的合理性(如用药适应证、药物选择、给药途径、用法用量、药物相互作用、配伍禁忌等)。处方点评结果分为合理处方和不合理处方。不合理处方包括不规范处方、用药不适宜处方及超常处方。
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判定为不规范处方:
(1)处方的前记、正文、后记内容缺项,书写不规范或者字迹难以辨认的;
(2)医师签名、签章不规范或者与签名、签章的留样不一致的;
(3)药师未对处方进行适宜性审核的(处方后记的审核、调配、核对、发药栏目无审核调配药师及核对发药药师签名,或者单人值班调剂未执行双签名规定);
(4)新生儿、婴幼儿处方未写明日、月龄的;
(5)西药、中成药与中药饮片未分别开具处方的;
(6)未使用药品规范名称开具处方的;
(7)药品的剂型、规格、数量、单位等书写不规范或不清楚的;
(8)用法、用量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的;
(9)处方修改未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或药品超剂量使用未注明原因和再次签名的;
(10)开具处方未写临床诊断或临床诊断书写不全的;
(11)单张门急诊处方超过五种药品的或不足五种药品,但未在处方后的空白处划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的;
(12)无特殊情况下,门诊处方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超过3日用量,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下需要适当延长处方用量未注明理由的;
(13)开具品、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特殊管理药品处方未执行国家有关规定的;
(14)医师未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定开具抗菌药物处方的;
(15)中药饮片处方药物未按照“君、臣、佐、使”的顺序排列,或未按要求标注药物调剂、煎煮等特殊要求的。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判定为用药不适宜处方:
(1)适应证不适宜的;
(2)遴选的药品不属于基本药物(包括省增补品种)的;
(3)药品剂型或给药途径不适宜的;
(4)无正当理由不首选国家基本药物的;
(5)用法、用量不适宜的;
(6)联合用药不适宜的;
(7)重复给药的;
(8)有配伍禁忌或者不良相互作用的;
(9)其它用药不适宜情况的。
医保经办服务体系建设情况汇报 篇18
为进一步促进全市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x月份,市政协科教文卫体委员会,先后赴xx县、xx县市及市直相关部门进行专题调研,听取政府和卫生部门的情况汇报,实地察看了xx个单位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的建设情况。通过调研,委员们基本掌握了我市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情况,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在分析、讨论的基础上,对如何加快全市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出了一些意见、建议。现将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市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情况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将其作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抢抓国家强力推进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机遇,不断加强全市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目前,我市初步建立了市、县、乡、村横到边、纵到底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卫生服务能力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有了明显提高。
(一)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成效明显。我市坚持以重大传染病防控、免疫规划、慢性病防治、精神卫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为重点,以提高全民健康水平为目标,攻坚克难,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全市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应急工作取得了新成绩。免疫规划工作得到加强,儿童免疫规划一类疫苗免费接种;传染病、重大疾病防控、慢性病防治成效显著。
(二)精神卫生工作实现了新突破。我市启动了重性精神病患者网络管理系统,开展了重性精神病人普查活动,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规范化管理水平显著提高。定期举办“心理健康知识大讲堂”、“家长课堂”等免费讲座、开展义诊活动。同时与电视台、电台等新闻媒体合作形式多样的公益性栏目,普及心理、精神卫生健康知识,收到较好效果。
(三)紧急救援网络体系日趋完善。我市整合资源,成立了市120急救指挥调度中心,对全市医疗急救实行了统一受理、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医疗急救水平显著提高。医疗急救资源网络进一步完善,全市设急救中心(站)x所,配置急救指挥车1辆,院前急救车辆120辆,急救人员达到100人。
(四)血液供应与管理工作显著提升。为解决临床用血供需紧张矛盾,市中心血站采取调整采血车辆、延长采血时间、加强无偿献血宣传招募、控制临床科学合理用血等一系列有效措施,扎实开展采供血工作,满足了全市临床用血需求。去年,全市未发生一例因输血困难而延误病人救治的病例和医疗事故,为全市人民的生命健康提供了强有力保障。
(五)妇幼保健工作不断深入。市、县、乡、村四级妇幼保健网络建设日益巩固,妇幼保健服务水平显著提升,有力保障了妇女儿童的身体健康。妇女婚前保健、围产期保健、更年期保健、产前诊断、产后康复及儿童健康体检、心理保健、预防接种等服务工作有力推进,全市妇女儿童保健过程化指标和结果性指标进一步优化,全市产妇死亡率和新生儿死亡率逐年下降。
(六)卫生监督工作力度加大。卫生监督机构认真履行公共卫生监管职能,深入开展医疗秩序整顿活动,完善了暗访检查、举报受理、联合办案、不良执业记分等工作制度,长效监管机制逐步形成;健全了医疗机构监督管理档案,建立了医疗机构监督信息互通机制;认真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医疗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大力推进了诊所规范化建设,着力提升规范化管理和服务的能力。
(七)健康教育工作深入开展。我市深入开展“全民健康工程”,大力实施农民健康服务行动,开展健康教育巡讲,卓有成效地举办干部保健大课堂,向城乡居民宣传健康知识,有效地在群众中普及了健康知识。在报纸、电视了开辟专栏,开展咨询服务等形式,进行健康教育,全社会的健康知识,健康生活一是得到一定强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