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环保工作汇报(通用31篇)
(二)强化环境约束,确保监管持续有力。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20xx年,开展了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突出环境问题排查整治、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等专项行动,坚决制止和惩处破坏环境行为。全年查处乱倒工业垃圾2起,废塑料洋垃圾清洗8起,关停铝压铸48家,取缔“散乱污”企业23家。同时,全面落实环保督察整改,妥善处理环保投诉事件,1—12月,处置各类环保投诉案件410起,其中省督察2起、区交办单224起,电话投诉184起,共停电处置265家,行政拘留6人,行政处罚480万元,办结率达100%。
(三)加强生态保护,厚植绿色发展理念。加快绿色产业发展。深入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关系,积极发展绿色有机生态农业,20xx年度金清镇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总面积269.4170公顷(4041.26亩),其中节水管道灌溉91.6631公顷,计1374。95亩,涉及新惠村、上沈村、日升村、联星村、高升村、泗水村等32个村和金清镇坦地;大力发展绿色低碳工业,加大自主知识产权等核心技术的研发,建成国家高新技术企业5家、省级研发中心1个。
(四)突出宣传教育,提高生态文明意识。坚持公约引导、信用约束、法律规制相结合,强化企业、社会组织和群众保护生态的意识。20xx年,我镇共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活动5次,印发宣传资料上万份,开展相关座谈5次。全镇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建设生态文明的责任意识明显增强,企业依法治污的主体意识逐渐形成。环境保护观念逐步深入人心,全社会关心环境、参与环保、贡献环保的行动更加自觉。
二、存在问题
虽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会成效,但仍然存在诸多问题。一是环境质量改善任务依然艰巨。城市空气质量不稳定,道路交通扬尘、餐饮油烟管理有待改善,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有待提高,乡镇水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有待强化,土壤污染防治基础薄弱,环境保护的压力仍然较大。二是基础设施还较为薄弱。生态文明建设投入相对不足,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污水处理能力仍显不足,配套管网建设亟待加快,生活垃圾、工业固废处理存在一定缺口。三是环境保护意识仍需加强。居民不环保的日常生活行为仍然随处可见,污染环境行为仍然时有发生。企业转型升级进度缓慢,偷排偷放、恶意排放情况偶有发生。
三、下阶段对策措施
(一)进一步强化常态监管机制。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高度重视环境信访工作,妥善处理好各种环境信访案件和纠纷,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和社会稳定。开展中央、环保督政信访件的清零和不定期回头看,不定期对工业企业、村居环境卫生进行点位排查,严打未批先建、未批先产,促使企业转型发展、规范发展。
(二)进一步推进污水零直排建设。通过各园区业主开大会,困难户开小会的形式,切实强化企业主环保意识,重视污水零直排建设。密切关注企业污水零直排建设进度,压实企业治污主体责任,推动企业绿色发展。
(三)进一步加强环境宣传教育。着力加强宣传教育,推动环境保护意识深入人心。切实加大生态环保宣传教育力度,深入开展环保法律法规和生态环保知识的宣传教育,利用新媒体如微信公众号、企业微信群及政府政务公示栏等加强环境保护政策法规的宣传。在全社会积极营造“人人环保,从我做起”的良好社会氛围,努力提升全镇公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乡镇环保工作汇报 篇28
20xx年1-10月份,环保窗口始终坚持围绕全市、全局中心工作,树立科学发展观,积极贯彻落实全市行政审批服务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履行职责。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以建设项目环境审批管理为手段,以深化行政审批服务改革为载体,扎实有效地推进各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和任务。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严把项目准入,切实履行职责
环评责任重大,我科始终坚持以道德为底线、法律为准绳,服务为宗旨,立足岗位,履好职责,把好项目环评审批关、试生产(试运行)批复关、竣工环保验收关。
(一)项目审批情况。截止目前,我科共受理办结各类办件845个,同比增长116.7%,行政受理办结率100%。其中环境影响报告书60个,环境影响报告表134个,环境影响登记表184个,试生产批复68个,共完成环保“三同时”验收项目共94个,建设项目工程环保验收共108个,危险废物转移许可共 42个,发放机动车环保标志共155个。
(二)从严把关,依法行政。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范要求,认真执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严格项目审批,严控污染物排放总量,坚持项目环评 “四个不批” ,试生产“四个不准”,竣工环保验收“四个不验”。即:国家明令淘汰、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不批,对于环境污染严重,产品质量低劣,高能耗、高物耗、高水耗,污染物不能达标排放的项目,不批,对于环境质量不能满足环境功能区要求、没有总量指标的项目,不批,对于位于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内的项目,不批;环保措施与主体工程不能实现“三同时”的不准,项目建设地点、性质、规模、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且未取得原审批部门批复同意的不准,未落实项目环评审批时当地政府承诺(如拆迁安置等)的不准,有信访问题、环境违法违规行为但未整改到位的不准;“三同时”执行不到位的不验,出现变更未补充评价的不验,超期试生产未批准延期的不验,违法行为处理未结案的不验,有信访问题且未整改到位的不验。
二、服务发展大局,提高审批效能
我科认真按照市局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以“60项重点工程项目”和 “百个亿元竣工投产项目”帮办服务为重点,着力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主动作为,加强帮办服务。我科高度重视“60项重点工程”和“百个亿元竣工投产” 项目的环评工作,将帮办工作列为我局重点工作之一来抓,通过主动提前介入,适当简化手续,加强与开发区管委会、建设单位、环评单位、省环保厅等单位的对接与联系,开辟“绿色审批通道”, 促进项目早日报批。截至目前,176个“60项重点工程”和“百个亿元竣工投产”项目,132个项目已完成环评审批,13个项目正在编制环评,31个项目因立项、土地等前期手续未完善尚未开展环评,已完成审批的项目中环保部批的项目2个、安徽省环保厅批的项目12个、市级和县级批的项目118个。
(二)健全机制,加快窗口建设。为切实提高窗口办事能力,提升服务效能,我科不断加强自身建设,高标准严要求做好行政审批服务工作。一是按照审批前移要求,划转归并行政审批服务职能,12个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公共服务职能全部集中我科承办或受理,实现“一站式”办理。二是转变服务方式,按照符合政策的坚决办,手续齐全的立即办,涉及各方的协调办,后续办理的预约办,特事特办,急事急办,推行准时、限时、延时的“三时服务”提高服务质量。三是提升审批效能,已将《环境影响评价法》所规定的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的审批时限由60日、30日、15日缩短到10日、3日、2日,有效压缩审批时限83%以上。四是加强队伍建设,及时组织环评管理人员、技术审查人员参加国家、省、市举办的环评培训和廉政教育,不断提高环评科学管理水平。
三、加强中介管理,规范市场秩序
境影响评价是环保部门进行环保审批的重要依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环评须由第三方中介机构有偿测评。目前在我市开展环评中介服务的机构共有29家。其中:具有甲级资质的有8家,乙级资质的有21家。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第29次常务会议和戴启远书记10月19日在中介服务机构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严整环评市场,规范市场运作,提高环评文件质量,进一步维护市场公平竞争,20xx年以来,我科开展了一系列整治环评市场的活动,把规范、约束环评市场作为重中之重来抓。
(一)完善四项制度,进一步增强管理的制度化。即:建立环评资质备案登记制度、环评单位和人员的`资质审查制度、环评单位服务承诺制度和环评单位业绩考核制度。要求环评单位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服务工作,主动接受主管部门监督。
(二)开展四项整治,进一步增强管理的规范化。7月份以来我科开展了环评中介机构清理整顿活动,着力解决质量低劣、违规操作、信誉不高等问题。一是审查和确定环评机构的准入条件,二是检查环评机构的从业情况,三是检查环评机构的收费和财务管理情况,四是检查对环评机构的监管情况。着力为环评机构创造一个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稳健发展的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