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课标语文课程标准心得体会(通用32篇)
新课标语文课程标准心得体会 篇1
在课题小组关于小学中年级语文课堂教学中朗读能力的教师调查问卷中,课标中对于中年级学生朗读方面的要求有部分教师不是十分清楚,因此本课题小组专门进行了《语文课程标准》的学习。学习之余,结合自己的教学,在此谈谈体会。
《语文课程标准》中要求,各学段都应重视“有感情地朗读”。这是指,要让学生在朗读中通过品味语言,体会作者及作品中的情感态度,学习用恰当的语气语调朗读,表现自己对作者及其作品情感态度的理解。在平时的教学中,我一般会让学生自己先初读课文,在读正确、流利地基础上,通过讲解、分析,让学生体会作者的情感,再把自己的情感带入文中去,读出自己的感受。虽然也重视“有感情地朗读”,但学生的感受并不是自己感受到的,而是老师帮忙“分析”出来的,因此学生有感情的读就不够自然,有些矫情做作的腔调。这次学习,让我明白了我的问题出在了自己的“讲解、分析”上。课堂中,我把大部分时间放在了词语句子的分析以及内容的分析上了。这样的讲解和分析占用了大多数时间,学生缺少自己品味语言、体会作者及作品中情感的过程,无法“感同身受”,读起课文来感情自然也不能“顺势流淌”。
当然,虽然课标强调“在读中品味”,但我们也要谨防阅读教学由“分析得乏味”这一极端走向“读得乏味”另一极端。有的教师可能会片面地认为既然不能只分析、不朗读,那么我们就可以在阅读教学中不帮助学生分析、理解课文,只是让学生朗读,让学生通过朗读,自己感受体会作者及人物的感情,这当然是不可取的,毕竟学生的能力也是有限的。我们说培养学生的朗读能力既是语文教学的重要目标,又是深入地探究课文的重要手段。从目标的层面讲,对课文不理解就无法有感情地朗读,也就谈不上培养朗读能力;从手段的层面讲,对课文不理解也就没有深入探究可言。指导学生朗读必须建立在理解课文的基础上,正如鲁迅所言:“在瞎弄里摸索,自悟自得的毕竟是少数。所以朗读要以理解为基础,通过朗读又可促进对文章的感悟品味,它们相辅相成,必须有机结合。”
因此,在以后的阅读教学中,我们既要把握分析的时间,又要让学生的朗读建立在理解之上,让朗读和理解相辅相成,不流于形式。
新课标语文课程标准心得体会 篇2
课程标准是规定某一学科的课程性质、课程目标、内容目标、实施建议的教学指导性文件。近日,静下心来读了读《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x版)》,越来越觉得学生主体作用的强调,合作学习,综合性学习等理念要求在课堂上生根发芽已经成为今后教学的一个趋势和亮点。修订后的语文课程标准提出的目标更鲜明,就是打好“三个基础”:为学好其他课程打好基础;为学生形成正确的人生观、形成健康的个性与人格打好基础;为学生的终身发展打好基础。
通过阅读,令我印象深刻的地方有:课程基本理念的第三点“积极倡导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其中强调学生是学习的主体,语文课程要根据学生身心发展和语文学习的特点爱护学生的好奇心、求知欲,鼓励自主阅读、自由表达充分激发他们的问题意识和进取精神,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和不同的学习需求,更注重个体生命的发展,强调个体的不断成长,而不是仅仅强调个体服务于社会,从而更加凸显了“以人为本”的理念。
由此我想到了招教面试时我抽中的一道答辩题:在教学过程中你认为应该怎样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记得当时拿到题目时无所适从,但在今天有了一定教学经验并度过课程标准后,便依稀觉得有点眉目了。在我看来,教学过程是教师的教与学生的学双方互动的过程,它决不是教师讲学生听的单项传输。课堂的互动性决定了教师在课堂上角色地位的改变,教师不再是课堂的主宰者,知识的垄断者,教材机械的传授者,而应该是学生学习活动的平等参与者,学生探究疑难的积极引导者与促进者。教师出色的教是为学生更好地学提供服务的,因此教师在课堂上一定要摆正自己的位置,给自己的课堂角色进行重新定位,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达到教与学的和谐,学与教的统一。要注重实践,让学生敢于主动体验,把表演引入课堂,能给予学生更多的心灵自由,满足他们的“游戏冲动”和“角色幻想”的需要。我在讲授一年级下册《小松树和大松树》这样故事情节生动的课文时,就让学生读懂后进行角色表演,然后适时进行记者现场采访,让学生采用自评、互评的方式以加深对课文的理解。
进行课堂改革,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是教师义不容辞的责任。我们只有通过转变观念、适时鼓励、注重实践、创设情景等途径,才能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让学生的个性得到张扬,我们的课堂才会生机勃勃,我们的语文课堂教学就会成为学生人生旅途中最亮丽的风景。
新课标语文课程标准心得体会 篇3
教育部印发了《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这部凝聚着无数专家学者和一线广大教师心血和智慧的厚重文本,是针对长期以来语文教育方面存在的普遍性问题,总结这十多年来课改的经验,同时按照国家教育规划的总体要求,面向未来,提出语文课程的基本标准。主要立足于“为学生打好三个基础:
1、那就是培养学生语文素养,为学好其他课程打好基础;
2、为学生形成正确的人生观、形成健康的个性与人格打好基础;
3、为学生的终身发展打好基础”。
我在寒假期间对该标准进行了仔细的研读,通过与实验稿比较、分析,我收获良多。
总体感觉上新课标有以下几个变化:一是内容更加充实。新课标变厚了,由原来的29页变为80页,内容有了大篇幅增加,显得更加厚实。特别是在附录中增加了《识字、写字教学基本字表》《义务教育语文课程常用字表》,使得课标文本结构显得更加完善,化随意为规范,增强了课标的科学感。二是同中有异。虽然总体结构没有变化,仍由“前言”“课程目标与内容”“实施建议”“附录”四个部分组成,但在每部分中内容都有变化,或是增删,或是修改,或是顺序调整,全篇修改点多达200余处。虽然课程标准体现的基本理念基本没有变化,但是在对具体问题的认识与处理上,在课程目标与内容、实施与操作上都有明显调整,从内容到形式变得更加合理、科学。三是文字表述更加简明准确。文本中对概念的阐释更加准确全面具体,减少了模糊性,提高了可操作性。总之,通过吸收十余年来课改和教材实验的成果经验,吸取方方面面好的意见建议,修订后的课标更加逼近语文课程的本真、不同学段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和学习语文的规律,更加贴近教学实际,因而更加有利于指导语文课程深度改革和教材教法深入实验,更好地全面培养学生的语文素养。
与实验稿相比较,我认为新课标在以下几个方面值得我们重视:
一、课程性质明确定位——“学习语言文字运用的综合性、实践性课程”
长期以来,关于“语文课程性质”这一概念,没有科学、明晰、统一的阐释,从而衍生出许多自说自话的、无谓的争论,最终导致语文课程的研究和实践陷入了混乱。现在,理论研究者普遍认同将“言语性”作为语文课程教学最核心、最本质的属性。语文教学的本质就是“言语习得”,因为语文课程教学的最终目的就是提高学生的言语能力(包括言语理解和言语表达两个方面)。新课标以现代语言学的理论为指导,明确提出:“语文课程是一门学习语言文字运用的综合性、实践性的课程。”并重申了“工具性与人文性的统一,是语文课程的基本特点”。
“语言文字运用”仅在前言中就出现了四次,足以说明它的重要性。新课标从“语言文字运用”的领域、规范、能力等角度进行了全面论述,这是实验稿中所没有的。这些论述,表明了语文课程应主要“致力于培养学生的语言文字运用能力”,更加贴近了语文的本质,学科特点更加凸显,课程目标更加具体和明晰。
二、凸显语文课程的实践性——语文学习的有效途径是多读、多写、多积累
在前言部分,新课标将原来的“应该让学生更多地直接接触语文材料”改为“应该让学生多读多写、日积月累”,并在课程设计思路的指导思想中明确提出“应注重引导学生多读书、多积累,重视语言文字运用的实践,在实践中领悟文化内涵和语文应用规律”。作为母语教育的语文课程,究竟有哪些被实践证明是行之有效的教学方法、学习方法呢?具体言之,阅读教学,必须让学生在阅读中学会阅读,在阅读中获得知识和语言的积累;作文教学,必须让学生在作文中学会作文,在作文中学会观察、思考、表达。此外,新课标指出:“教师应加强对学生阅读的指导、引领和点拨,但不应以教师的分析来代替学生的阅读实践,不应以模式化的解读来代替学生的体验和思考;要善于通过合作学习解决阅读中的问题,但也要防止用集体讨论来代替个人阅读。”这是针对实际教学中存在的以教师的讲解取代学生的感悟、以统一的解读取代多元的思考以及集体讨论多、个人阅读少的现象,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阅读教学,包括课外阅读,重在养成阅读的兴趣与习惯,发掘学习主动性与创造性,这是可以让学生终生受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