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保洁服务工作汇报(通用3篇)
(二)服务承诺制。即一般事项直接办,特殊事项承诺办,上报事项负责办,重大事项联合办。
(三)办事公开制。即公开服务项目和收费依据,公开责任单位,公开申报材料,公开办事程序,公开承诺时限,公开全程代理。
二是建立村服务中心。全镇19个行政村全部建立了村服务中心,设立了服务大厅。村便民服务工作规范实行六个统一,即:统一机构标识,统一服务窗口,统一便民用具、统一便民指南,统一服务承诺,统一工作职责,从而方便了广大农民群众,使群众能够当时办理的事项做到即时办,需要上级审批的事项,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代理办。
三、在规范管理上求创新
按照市统一要求,根据我镇实际,农村“三资”管理工作从制度建设上入手,从机制上创新,促进“三资”管理走上规范化轨道。
一是不断完善“三资”各项管理制度,制定了村级集体议事制度。凡村级重大财务开支建设项目、土地使用、资产资源处置、村民福利保障等涉及到村集体和村民切身利益的'事项,必须经村民代表会议表决,无异议后方可实施,制定各项“三资”管理制度,规范了“三资”管理运行程序,逐步建立起民生决策,依法管理,规范化运作的农村“三资”管理工作新机制。
二是设立镇农村“三资”监管代理服务中心。该中心由纪检、财经、国土、农业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扩大代理服务范围,将原来的资金代理服务拓展为资金、资产、资源代理服务,服务中心设立“三资”业务受理,财务结算查询、政策咨询等窗口,在确保“三资”所有权、管理权、使用权、审批权、独立核算权不变前提下,坚持“资料进柜子,数据进机子,资金进笼子”,实现了“一个口子(财经口)进出,一个笼子(中心专户)统揽,一支笔(财经主任)审批,一套帐(电子帐务)管理”。
三是设立农村资产、资源招投标中心。为进一步加强村级资产资源管理,防腐堵漏,挂牌成立了镇招投标中心。该中心由镇财经所为主,镇纪检监察、社会服务办、农办、国土所、司法所等单位参与,主要负责全镇19个行政村的资产、资源的处置(包括工程发包、资金转让),实行集中交易、公开竞价。招投标中心按照“六有”标准,做到有牌子、有机构、有招投标档案、有招投标流程图、有工作人员制度、有招投标制度。
通过农村“三资”监管代理服务工作,我镇达到了农村“三资”代理规范、监管到位的工作要求。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严格按照制度的规定,进一步发挥纪检监督,财政服务功能,以一流的服务、一流的管理、一流的监督,创造一流的业绩,推进我镇农村经济社会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