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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妇人读书总结1000字(精选31篇)

2024-07-14 02:05:53心得体会打印
小妇人读书总结1000字(精选31篇) 《小妇人》是美国女作家路易莎.梅.奥尔科特的成名作,是路易莎以自身生活经历为原型创作的小说。小说通过家庭日常生活和对主人公们各自的感情经历的细腻描绘,塑造了四个性格鲜明的“小妇人”形象。....

  我看着这部电影,有时为嘎子的调皮笑出声,有时又为他处在危险的时候捏着一把汗。看完了这部电影,我在想,如果嘎子生活在我们这个年代,也一定会和我们一样过着幸福的生活,也可以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上课。我会和他做好朋友,学习他勇敢机智的精神。他也一定会是一个好学生。我们生活在和平年代,一定要珍惜现在的美好生活,好好学习,长大做一个对国家有用的人。

小妇人读书总结1000字 篇26

  最近几天看了变形记,并不是电视上热播的,而是卡夫卡的著作,主要就是讲一个叫格里高尔·萨姆莎的小职员,一个清早醒来发现自己变成了一个巨大的甲壳虫的故事。

  刚看到开头,我以为格里高尔会非常惊恐,看着自己的手脚不知所措,可是让我没有想到的是,他第一个担心的竟然是不能准时上班老板会怎样说自己,因为自己出生在一个不富裕家庭,就把这个家庭给自己的负担捆绑在自己身上,在心里已经形成了那种理所当然的思想

  至于格里高尔的家人,他的爸爸,从这个事件开始到结束似乎从来没有关心过他儿子的生死,一次因为他从自己的房间出来了就想把他打死,想象着那个深深地被父亲砸在地陷在身体里的苹果,我想说是有多么深的仇恨。。他的妈妈也是抱着既担心又害怕的心理,默默的关注儿子,但是随着时间的流逝,格里高尔没有一丝变回来的迹象,家庭经济的危机,大家都不约而同的达成了共识‘他现在只是一个会拖累我们的令人恶心丑陋的虫子。‘

  哦,对了,还有她的妹妹,这个对格里高尔来说以天使形象出现的女孩儿,以文中描述,好像也就他和哥哥最亲近,他的哥哥也很疼爱她,我也始终相信结局会是由他妹妹做的一些努力而使格里高儿恢复了人形,只是确实没想到提出要赶出这个’大甲虫‘的会是她。

  该怎么说呢,也许只能说是人们对于生活对于人性逐渐麻木,就像她的妹妹,失去了本来的善良和天真,变成只为自己利益考虑的人,其实他们一家人最后变成这样,也有那几个租客的’帮助‘,,他们一家恭恭敬敬的待他们,最后他们找格里高尔的借口,一分不拿钱也没有给他们,这毕竟对于他们一家人来说是一笔很重要的收入,这也让这一家人对格尔高里更加厌恶,最后心力交瘁的一家人终于下了那个酝酿很久只是碍于情面都没说出来的决定。

  而这时候老妈子带来的的格里高尔已经死了她已经把他清理出去了的消息,着实让他们高兴了一番,本来还在为谁出面为难,这下他们心里都轻松了

  毕竟格里高尔为这个家尽心尽力过。只是自己也没想到会落得这么个下场吧。命运弄人,只怪他太倒霉,却也看清了身边的人,付出的代价挺大的。。不知道应该说人性的丑陋还是命运的强大。可怜的人只能卑微的活着吧。

  最后的结局是由于没有了高尔格里这个负担,也许是没了心里的负担。。他们一家人生活条件好了起来,快乐幸福的生活着

  这个结局真是我没想到的。毕竟不是童话,结局不一定美好,但却更令人深思。

小妇人读书总结1000字 篇27

  敲下题目那行字的时候,忽然觉得“卖”字与“读”字并列着十分显眼。卖,无言的读?或者读,卖的就是语言?我不明白这两个字之间还有什么关系,隐隐间觉得或有深意。

  不纠结了,即兴的话。说回文章。

  本想说这是一篇时下大热的文章,又觉对这样沉重的一篇文字来说,用“大热”实在有点轻浮。感激网络又把它挖了出来,好文章是不朽的。

  看多了煽情与滥景的文字,腻得发慌,越来越喜欢真实朴素的文字,因为真实,所以能看到心里去。

  做为农村人,做为底层百姓,对文章里描述的很多细节感同身受。《卖米》,伴随着十分熟悉的画面感,勾勒出落后乡村的真实面貌:从土里刨食的人没有其他的赚钱路子,即便拿一介肉躯跟土地死磕,往往也只是”多收了三五斗“的结局。然后,还得指望拿这点钱既当生活费又当药费。

  我链接的这一篇似有删节,其他版本里还有一段弟弟为引水入田的事不惜与关系不错的同班同学反目打架的事,感觉特真实。以前农村里没少为争水的事闹别扭,常就派出一人在田间地头守到半夜,担心水让他人截了去,有时一言不合,双方直接抡起锄头动粗也常见。还有,琼宝替母亲挑更重那担米的时候,一不细心撒了点出去,母亲心疼米更甚过心疼女儿……看到那里,不能再同意。

  在农村,什么都值钱,似乎仅有命最不值钱。

  民生多艰。穷人之苦,没体验过的城里人很难想像;同样,有钱人之奢,没走出大山里的人一样很难想像。古时有上对下”何不食肉靡?“的天问,有下对上”皇上必须天天吃红烧肉“的惴测,今人的版本不会低于过去,这世界悬殊差异已经越来越大,有些人倾其一生努力,所得可是是另一些人不屑一顾唾之弃之的东西。

  当然,说这些并没有歌颂苦难鞭挞享乐的意味。合理合法赚到的钱,随你怎样支配,但凡能有选择,谁都想少吃苦多享乐。只是这世间总有苦难与相对的幸福,命运之神随机布局,然后跃上云端俯瞰芸芸众生,看有些人逆袭,有些人沦陷,有些人一成不变。

  别说人,土地也有不一样的命运。僻壤生产粮食,热土生长房子。越靠近城市的农村人越有机会在拆迁中改变命运,反之,偏远的穷乡几乎就永远穷下去了,直至渐渐消亡。

  城里人可能永远无法理解《卖米》一文中为了总共三块钱的差价母女愿意守在摊头任烈日暴晒一天。可是广大从农村里出来的人必须能理解,虽然事后可能也会自嘲“能算不除”,可当时必须是纠结的,三块钱不多,可心里那份委屈拦着,舍不得出手。买米的当然也没有义务非得“高”价收购你的米,市场永远冷漠没有温度。你不卖,大把的人等着卖,明知你的米略好,但对商贩来说,他们只看买卖环节间的利润,能给他们带来更高的利润,购之;不能,弃之。

  买米的小贩们肯定也不是什么真正意义的大老板,所以锱铢必较也能理解,他们或许只是比单纯的种田人混得好一点的小商人而已,彼此奔波路上,顶着烈日讨价还价,怎样说都是讨生活的人,在商言商,也就没什么好苛责的了,都不容易。

  “行情”一词,是从事生产的人最怕最敏感的词,年景大好,丰收,价就低;价高,却往往意味着歉收。时有听说什么什么农产品烂在田间地头无人问津之事,反正苦逼生产的总是最被动的。小贩相对好点,见风使舵,贵买贵卖,一旦发觉无利可图,撒手不干,也可是掉一两根毛而已。

  当所有的汗水被冰泠的“行情”冻住时,农人该怎样办?政府出来收拾大局吗?房子卖不掉,给各种补贴各种刺激。农作物呢?

  相较城市,农村永远处于弱势。说故土难离的,往往是先行离开的。

  都说乡村是净土。那是偶尔你厌烦了城市的套路,下去感受个一两天,45度仰望天空时感叹两句而已。稍呆多两天,保管你逃难一般离去。当然,那些如梦如画的度假村不在此列,那完全是低调奢华,是变相的”伪农村“。

  真正的乡村绝非乌托邦。一代代人因贫逃离,富而返乡,还有一群人永远挣扎在路上。

  本文的作者算是靠着读书逃离了乡村的人,可惜终究逃可是病魔。人生短暂,徒留遗憾。默哀之。

  依然是一些乱七八糟的读后感——或许连读后感也算不上。对我来说,好文章有一种特质,读后很有想写点什么表达点什么的冲动,虽然可能狗屁不通言不及意,但好在是浇了我心中块垒了。

小妇人读书总结1000字 篇28

  最近的微信朋友圈内,一篇《卖米》迅速刷屏。文章讲的是一位来自农村的大学生在回乡时和母亲一齐到场上卖米的经历,由于价钱没有谈拢,她和母亲没有把米卖掉,只能把100多斤重的两担米再挑回家。这篇文章的作者是北大才女,但她已经在20__年因罹患白血病而去世,生前曾有翻译和编写作品出版,并有小说、散文发表,而这篇文章的描述场景皆是作者的亲身经历。

  才女,英年早逝,讲述农村苦难,这一切确实都容易触发读者泪点,并为之感动。可是,一篇旧文为什么能够在作者逝去15年后忽然走红?

  既然是小说作品,读者对它的阅读评价就必须是以小说的标准来进行,况且是发表在以往发表过《白鹿原》这样的优秀小说的文学刊物《当代》之上,那么它应当是具有必须的水准的。可是,整篇小说读下来,却并无读小说应当有的感觉,故事平淡无奇,语言也无引人入胜之处,它充其量是一篇文从字顺的学生习作。当然,对文学作品的评价,历来见仁见智,况且作者已逝,已经没有办法和我们申辩,刻意强调其为作者亲身经历,让人觉得不够“厚道”。也许是公众号主人太想经过此篇来感动读者,但即使我们把它当成一个真实的故事来读,似乎也感动不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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