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活动体会(精选30篇)
感谢学校提供给我们这次宝贵的机会,让我们能够有这个平台认识自我、发展自我。这次的社会实践活动让深刻的我明白了父母的不易,也让我知道了自己所面对的责任与担当。然而,我们也不应仅仅是为了完成实践活动才想到帮父母做些什么。我们应该要随时记得,自己已经成年了,我们应该尽自己的所能为家里分担,不能还是像小时候一样依赖父母。父母们在我们的成长过程中为我们付出了很多。我们应该努力提升自己的能力,要让他们看到一个全新的自己,一个能够自食其力而又可以为家庭承担责任的自己,要让他们看到自己的成长,真正的成长,让他们知道自己已经长大了。同时这次家庭角色体验也为我以后的社会实践活动打下了一个基础,让我明白了社会实践活动的真正意义,我也会在之后珍惜这样的机会,认真完成每一次社会实践。这次社会实践,让我受益匪浅。我相信,这是一次好的开始,是我不断成长的新的开端.以后我会更加努力地将自己融入社会,不断提升自己的能力,成为一个适应社会独立自强的人。
实践活动体会 篇16
透过合作,才明白团队的力量。走过沼泽,才明白陆地的坚实。人们常说大学是一个小社会,步入大学就等于步入半个社会,我们不再是象牙塔里不能经受风吹雨打的花朵,透过这次社会实践活动,让我学到了很多东西。
最大的考验是寒冷的天气,我们收获的是坚持。
记得那天在曲园做调查问卷,寒风凛冽,大伙们都瑟瑟发抖,但是还是坚持着。应对着来来往往的人们,无论寒风多么刺骨,大家都微笑着去应对每一个人,相信微笑是最好的法宝,能够让匆匆的人们拿出宝贵的时间为我们填一下调查问卷。
我们都被拒绝过很多次,即使拒绝,也要向人家说一声打扰了。但是我们不放弃,就这样,一个早上,我们就完成了近400份的调查,手里沉甸甸的,是喜悦,是自豪,是团结的力量。
最初的开始有迷茫,我们收获的是坚定。
设计问卷时,原先计划用四个小时完成的任务用了将近六个小时才完成,因为我们对问卷的设计一无所知,从查阅,调取资料,选取问题是都不是一件很快就能够完成的事情,但大家都没有怨言,耐心的选取,设计每一道问题。直到天色已晚,才设计完毕。
本来我们认为这是一个简单的事情,没想到过程却让我清醒的认识到任务的艰难。但看到调查问卷印出的那一刻,心里却是坚定,我相信我们必须会做好。
最乏味的事情是查找资料,我们收获的是耐心。
抵御住寒冷的考验之后,在查找资料的过程中却最使我们烦躁。对报告的形式一无所知,对接下来的工作毫无头绪,对在哪里查找更是一头雾水,这一切都在消磨着我们的耐心,我们想过要逃脱,想过马马虎虎过去算了,但最终我们还是坚持了下来。我们深刻的感受到,有耐心才能做好工作。
沟通是最重要的事情,在沟通中我们收获了最多。
最任何工作都离不开沟通,这是我们最大的感悟。最整个过程中,因为我们性格的不同,意见的分歧,我们有过争辩,彷徨,迷茫,正是不断的交流,才让我们的分歧越来越少,在大家的沟通下,我们分配好任务,使每个人的工作更加清晰。
尤其在回家以后,交流与沟通更成为至关重要的东西,我们在沟通中进行商讨,在沟通中互相鼓励,身在不同的地方,却依然团结。
实践活动体会 篇17
根据学校的要求,年八月我到了基层人民法院——省市人民法院,在民二庭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实践。首先我要向所有为我的这次社会实践提供帮助和指导的市人民法院民二庭的工作人员以及亲自指导我的薛庭长,丁法官和虞法官表示感谢,感谢他们为我的顺利实践提供的帮助。
通过这次实践,我在专业领域获得了较为丰富的实践经验,巩固并检验了自己两年来学习的知识水平。实践期间,我了解了大量的民事案件尤其是经济合同纠纷案件从立案到结案的全过程,在一些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我对案件提出了自己的一些想法。在此期间,我进一步学习了相关的法律知识,对立案等程序有了更深的理解,同时注意在此过程中将自己所学的理论和实践有机结合起来,实践结束时,我的工作得到了实践单位的充分的肯定和较高的评价。
下面是我实践报告的主体部分,主要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主要谈下我对相关专业问题的看法,分为三个方面,第二部分是我的实践感悟部分。
第一部分
第一,市场经济对民商事法律的影响巨大。
通过查阅档案室多年的统计资料,从案件的受理,审结,执行等数据分析,我觉得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民商事案件也逐年增加,这从一个侧面可以说市场经济也在呼唤民商事法律的发展和完善。从年开始,民商事案件自件左右开始,到年代已经达到了件左右,从年开始,经济类案件也迅速增加,从件到年的件左右,而纯民事案件更是达到了年的超过件,再从标的额看,由年左右的万元上升到亿多元,从年开始后,每年案件执行额,都在亿元以上,并且民商事案件标的额占所有案件的%以上。鲜明的数据最能说明问题了,从统计的结果我们不难发现民商事法律在现实生活中的重要性。并且随着整个市场的发展,民商事法律也在不断的修订,完善和发展过程中
第二,一般民众,尤其是农民兄弟,法治意识淡薄,法律素养仍然欠缺。
在我整个实习期间,我旁听了大约场庭审,也可以是说对基层的情况有比较深刻的体会。先从程序上说起,比如说:庭审中被告缺席,并且在法官电话通知后仍拒绝到庭,而至缺席审判,我就看到三次。当然这和法院的工作是没有一点关系的,因为现在法院都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的相关规定,提前把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等相应的法律文书用特快专递寄给当事人。所以,缺席审判的产生完全是当事人法律意识的欠缺或者说得严重点是目无法纪导致的。而且可以看到,大约有一半左右的案件,当事人的一方或双方迟到十分钟甚至于半个小时以上,当然当地的交通条件还是比较优越的,即便是从最远的乡镇坐车到法院也不会超过一个小时,从迟到这一点也可以说明人们的法律意识的淡薄。在庭审中,就更能发现问题了,举个简单的案例为证。在一个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的案件中一个村民小组的多户农民,都到了现场,在庭审过程中,旁听席上的一位农民兄弟举着农村土地负担监督卡,大声喊道:“法官,我要说话”。被法官制止以后,他仍不满足,仍在喊:“我们为什么就不能讲几句话呢?”话未说完,又被法官打断,法官责令其不得发言,于是台下的多位旁听者开始喧哗,最后还是在法官法槌的威慑下才停止。法官就问他们你们有没有出庭通知书,你们是不是证人?回答当然是否定的。最后庭审结束,那些人仍极度不满,愤愤不平抱怨他们在法庭不能说话,甚至当庭辱骂律师。虽然这只是个案,当事人的情绪也显得比较过激一点,但类似的情况在其他案件的庭审过程中,也是屡见不鲜的。这一方面说明:我们广大农村的农民兄弟的法律意识是极度欠缺的,从他们内心看仍然缺乏对法律的足够的信仰,反过来看就是我们的普法工作路漫漫其修远兮,仍然有许多工作要去做。上面所说的只是程序方面的要求,如果这点还可以理解的话,可能对当事人的正当合法权利有一定影响,那么实体上的则对当事人影响就大了。
从诉讼的实体的一个重要方面来看,证据意识保护相当不够,这在一定程度上仍然和中国的人情社会是分不开的。在一个瑕疵担保的案件中,給付货物的一方(甲)提供的货物有瑕疵问题,但对方(乙)方发现后并未书面提出,因为甲和乙是熟人,只是电话通知了一下,也没有要求对方出示书面说明或者其他担保之类,现在乙方把货物供给了丙方,丙发现了问题,起诉乙,乙在喊冤,但苦于没有证据,想要鉴定产品却又存在其他的困难,最后这个案子虽然我走的时候还没有判决,但从成本的角度看,如果证据意识强些,就能减少很多不必要的麻烦和困扰。
因此,从程序和实体上看,我们普通民众的法律意识都很欠缺。朱苏力教授写《送法下乡》,虽然有些东西我还不懂,但其中表达的一个思想,就是要去做法律的宣传和普及工作,我们确实有很长的路要走。
第二部分
在法院实习虽然很短暂,但体会到了学校和社会现实毕竟是有一段较大的距离,以前不懂社会的复杂,然而一个月使我感受到很多。在我实习期间,我和好几个法官谈过,他们抱怨说自己的案子太多了,太辛苦了。我的感觉就是他们凭着一腔热血去办案,一旦出了一点问题,全年的评先进之类的,就别指望了。一个指导我的法官,他也是政法院校毕业的,他去年全年审结了多件案,这在我们市整个法院系统,可以排第三。但在我实习期间,他因为一个管辖权异议的案件被中院裁定改变后,他全年的努力可以说是要受到很大的影响。但他并没有消极的去工作,仍然充满热情去做好自己的工作。别的地区我不敢说,因为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但是就在我实习的法院我感觉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还是相当敬业。每天早上八点是上班时间,在八点之前,绝大多数人已经到了办公室,除去一些在外地办案的人员。这可能也和严格的管理有关系,因为每天所有法院的人员都需要在入口处打卡计时。虽然我在那实习也听到律师和当事人请法官吃饭这种不良的现象,可是我现在比以前更能够理解这些现象。这是社会的潜规则,暂时还是没法改变的。谴责和制裁是应该的,但有时我们不能不看到人的无奈,不能忽视我们的国情去大谈法官有多么的铁面无私,这恐怕也是社会变革所需要经历的一个阶段。我个人觉得作为一个法官起码应该有条须做到:原则,良心,灵活性。所谓原则,我的理解就是法官必须遵守法律,不可逾越法律进行枉法裁判,徇私舞弊;所谓良心,就是法官内心要有一种正义感,这是一种实质正义,在正义的天平上,两边等重在有些情况下或许不是最佳状态,这需要法官根据实质正义观去衡量;而灵活性,就是要求法官是有一种解决纠纷的灵活性,不可过分拘泥于具体的规定。康德曾经伫立于旷野,仰望满天星辰而泪流满面——因为他深为自己生活在如此有序,自由的宇宙中而感到庆幸。如果他活到现在,也许他会失望,但绝不会因此而绝望。因为一种制度的变革不是那么容易的,总要经历阵痛,就像一个新生命的诞生总是要经历那么多磨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