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警察升督培训心得体会(精选3篇)
司法警察升督培训心得体会 篇1
本人于20xx年5月13日参加市公安局为期半个月的警衔晋升培训学习,通过这次培训,使我在警务理论与实战技能方面有了较大的提高。
在当前公安各项工作繁重、社会形势严峻的情况下,警衔培训为民警创造了一个集中学习警务理论知识和实战技能的良好机会。我们基层一线民警,长期在一线执法,工作量大,在超度负荷的工作状态下,许多民警对于警务理论及技能方面的学习严重滞后。这次培训中安排有办理行政案件、做好群众工作、车辆查控、人员盘查、抓捕、处理群体性事件、防卫与控制等,这些课程贴近实际,与工作紧密相接,使我能学以至用,将学到的理论知识与实战技能充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发挥它最大的作用,为更好地做好公安工作提供良好的基础。
通过学习,使本人更加清醒地认识到人民警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坚持实事求是的求实作风和树立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法制观念,其意义是重大的,应该更有更高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责任感,自觉地加强自己的政治理论学习和法律知识、业务知识的学习,通过学习使自己的政治、思想素质有极大的提高,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热爱本职工作,认真钻研业务,对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相关的法律业务程序等方面进行系统学习,使自己具备较强的工作能力,具有崭新的工作观念。
1、学法用法,争取主动
通过培训我感到,作为人民警察,要在纷繁复杂的环境中执法办案,保护自我,把握工作主动权,最行之有效的办法就是认真学习法律法规知识,强化法律法规意识,坚持严格执法、依法办事,做一个“学法、懂法、用法”的明白人。
2、践行“警词”,履行职责
通过培训,我更加清醒地认识到人民警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坚持实事求是的求实作风和树立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法制观念,其意义是重大的,应该更有更高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责任感,自觉地加强自己的政治理论学习和法律知识、业务知识的学习,通过学习使自己的政治、思想素质有极大的提高,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热爱本职工作,认真钻研业务,对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相关的法律业务程序等方面进行系统学习,使自己具备较强的工作能力,具有崭新的工作观念。
社会在不断变化、要不断更新知识,结合自己的工作来学习,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从对社会有何贡献、对警务工作有何推进来入手,选准自己的突破口,不断学习,改造自己的世界观,从而提高个人的综合素质。本次学习因培训内容丰富实用,授课教官精心授课,结合基层工作实际,学习了廉政纪律教育、情报信息的收集,治安和刑事案件办理、法律法规知识、社区警务等,加强了警体技能的锻炼,强化了自身业务技能,本人深刻地体会到平时对自我强化的重要性,只有加强自身的改造,弥补不足,做好表率,公正执法,不徇私情;勤政廉洁,高效文明执法,热切为群众排忧解难,办实事、做好事,自觉遵守职业道德和纪律,严格要求自己,才能更好地开展工作。
通过培训,我找到了答案,那就是每个警察都在默默地兑现入警“誓词”。是的,入警“誓词”句句铿锵有力,字字掷地有声,只要始终牢记“誓言”,并将其作为我们行为的标准,甘于吃苦,乐于奉献,警察队伍一定会拥有永恒的精神支柱,拥有取之不尽、用之不绝的力量之源。
司法警察升督培训心得体会 篇2
确保监管安全是监狱工作永恒的话题,也是我们一直追求的目标,因为只有保证了监管安全,我们才能有更多的精力去抓好教育,搞好生产,才能进一步提高罪犯的改造质量。作为一名监狱人民警察,一定要树立牢固的行业意识,因为思想是行为的先导,只有思想上认识到了监管安全的重要性,我们在工作中才不会临阵磨枪,仓皇上阵。尤其是逢年过节,监狱警力相对不足的情况下,更是要绷紧监管安全这根弦。
具体来讲,笔者认为要确保监管安全,必须树立如下几种意识:
一是身份意识。作为一名监狱人民警察,头顶着国徽,肩负着教育改造好罪犯,为社会消除不和谐因素的重任。我们在执法过程中,如果执法不公、不严,甚至枉法徇私,将一失足成千古恨。牢固树立警察身份意识,是要明确与罪犯的界线,提高警惕,增强防御能力。
二是大局意识。去年是我局实现监管安全十年无事故的目标,成绩里面凝聚着全局上下每名干警的心血,包涵了崇高的职业荣誉和自豪感,更是我们实现中心目标的安全屏障。我们没有理由不各司其职、尽职尽责,继续强化监管安全意识,为首都监狱工作发展进步提供安全保障。
三是忧患意识。忧患意识就是居安思危或安不忘危的意识,虽然我们已经连续十年无重大事故发生,但是20xx年前2·18警钟依然绕耳,当前的押犯形势依然严峻,面对现实我们更要保持清醒的头脑,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
四是责任意识。我们担负着刑罚执行的重任,把罪犯教育改造好,责任重于泰山,尤其是工作在监管一线的干警,肩负的责任更重。虽然我们每天都做的是一样枯燥乏味的工作,但是正是这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认真负责的工作,才奠基了监管安全的根基。干警的责任心如何直接关系到工作开展得好坏,对别人负责就是对自己负责,提高责任意识才会凝聚起我们战胜强大困难的勇气和力量。提高了责任意识,才能使我们更好的公正文明执法。
司法警察升督培训心得体会 篇3
当前,三项教育业已在全国各地公安机关开展起来了。我县公安局于**年3月1日进入准备阶段,4月3日开始实行第一阶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教育学习。通过这次学习,我体会到,为人民服务这一思想来源于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实践相结合,贯穿于党的不同时期领导人的言论中,发展到今天已成为我党的根本思想路线。 从古到今的“为人民服务”。
为人民服务,这是一个亘古未变的话题。只是在古代不是这样定义的罢了。历史上出现过无数为民请命的人,为民谋福祉的人。岳鹏举“驾长车,踏破贺兰山缺”,拯救黎民于水火;辛弃疾“求田问舍,怕应羞见,刘郎才气”!始终心系国家命运;曹植“闲居非吾志,甘心赴国忧”;鲁迅先生“俯首甘为孺子牛”;毛主席为张思德同志写下“为人民服务”;雷锋、邱娥国、刘金国、王玉荣、朱明建等同志为代表的许许多多的英雄模范数不胜数„„他们都因惦记着人民群众的疾苦,代表着人民群众的利益,因而人民永远都记得他们,万古常青。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教育的重要性。
中国共产党立党为公,立党为人民大众,除了人民的利益,党没有任何特殊的私利。我们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毛泽东同志曾经指出:“全民全意为人民服务,一刻也不脱离群众,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而不是从个人或小集体的利益出发。” 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之一,是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力量,是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支武装性质的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司法力量,肩负着打击敌人、惩治犯罪、保护人民服务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使命。公安机关能否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重任,关键取决于我们这支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取决于队伍的整体形象和纪律作风。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来自人民,人民警察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所以,公安机关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离开了这个宗旨公安机关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人民群众是我们的衣食父母。有一首歌唱道:“我是一个兵,来自老百姓„„”我们手中的权力是谁给的?是人民赋予的、我们的公安是什么公安?是人民公安。有一种很传统的说法,即“人民公安”,顾名思义,就是说公安机关是广大人民的公安机关,是以广大人民群众为最广泛工作基础而开展各项维护公众安全的专门机关,如果我们失去了“人民群众”这个最坚实、最有力的基础,任何工作都将在为无源这水、无本之木。只有抱定这个宗旨,才能使广大群众认识我们党“是代表他们的利益的,是和他们呼吸相通的”,是真心实意地为群众谋利益的,从而拥护我们党,积极地参加我们党组织开展的各项革命和建设活动。人民群众是我们的“衣食父母”,如果做子女的不想“父母”所想、急“父母”所急,无疑是不忠、不孝。周恩来曾谆谆告诫我们:“国家安危公安系于一半”。魏征在《谏太宗十思书》中多次提到“载舟覆舟,所宜所深慎”的道理。公安机关要完成党和人民赋予的艰巨任务,如果在思想上抛弃了“为人民服务”这个宗旨,在行动上背离了“为人民服务”这个宗旨,必定寸步难行,这已经为历史和现实所充分证明。同样,在今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也将长此以往。提出:“因为我们党是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的,都是为了实现好、发展好和维护好人民的利益,任何脱离群众、任何违反群众意愿和危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是不允许的。”人民警察法中也提到:“人民警必须依靠人民支持,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维护人民的利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所以,必须有针对性地、相对集中地开展“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教育,以解决公安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教育的必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