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店社会实践心得体会(精选32篇)
我刚开始的几天真的受不了,忙的时候好累,出了差错还会挨骂,也不能和他人说话、聊天或玩手机,这是科研基地,所以员工是不能带任何有关传输信息的设备进去的,被保安查到就要被罚款吵鱿鱼,情节严重的还会坐牢。
在工作的时候很枯燥乏味,夜班更是难熬,又怕出错被罚,几天过后我也很快习惯了,还认识了几个朋友,有的也是暑期工,有的是常工,他们对我都很和善,也热心的帮助我提醒我,给我介绍公司的一些情况,带我熟悉环境等,就这样我们每天一起工作一起用餐一起出去玩,我也慢慢的适应了那里的生活。接下来月底换班我是新来的自然受苦,接着夜班。不过我反倒高兴,夜班有补贴啊。但我接着上夜班,我认识的朋友都上白班了,又要和陌生人一起工作,想到就不爽,那几天我心情差得到了极点。不过还好,我这人比较和善很快也认识了这个班的大哥大姐们,他们都很好都帮助我那些我不懂的。这次我是被分到切割,要在电脑上调好玻璃的尺寸,每块玻璃还要对好切割坐标才能下刀,不时还要清洗切割台面以免玻璃被划坏,还要快,要不然下面的一切流水作业就停产了。但我才半小时不到就会了,虽不标准但还是合格的,就是切割后要自己把多余的掰了扔到废箱里,刚开始手都掰疼,有时不小心还被玻璃划伤手指,切割得不够好还要被QC(评检员)指头指脑的说一通,还不能辩解,真不是滋味。也只好憋在心里,慢慢的适应。我刚出来,也不知道外面的世界没有钱是多么的难,我从家里带的钱也不少,不过除了车费,生活,体检等一堆都要用钱的用后我也所剩无几,接下来我也很节约的慢慢度过了那个艰苦而又意义的一月。
一个月的暑期实践过得很快,自己慢慢地开始习惯了这种生活和这项工作,犯的错误也越来越少了,组长班长也夸奖我适应性很强,工作能力也不错,以后要好好干,有机会就提拔我。不过我始终不属于那里,在计划里的时间到了我也向组长说明情况递交了辞职申请,在最后上班的那晚还真有点舍不得呢,和同事们聊了好久互记了联系方式,她们说以后有机会还要去的话一定找她们,唉,还真的有点不舍啊。第二天办理了辞职手续交了东西我还是离开了那曾经奋斗过也值得回忆的地方。一个月的辛苦也是有回报的,拿到我的工资卡,真的很欣慰,虽要到9月1号才能到账,但还是很高兴,一是终于“解脱”了二则得到了我的又一笔独立资金。但是并不是因为有钱可以领,也不是终于结束了打工的苦日子,而是自己的付出有了结果和回报,自己的实践也有了收获,回想一下自己真的觉得很值,自己在这个月里学的东西是用多少钱也买不到的。在工作结束后,我做了如下的总结:
1、 要善于沟通:碰到那些做生意比较坏的人和那些比较固执的,真的要学会和他们沟通,不能和他们吵,要心平气和的和他们解释,每当看到他们最后都赞同我的时候,我心里真的很有成就 当然和组长班长也要好好的沟通,不能总是把一些工作上的事憋在心里,有时自己在工作上有什么问题要经常和他们沟通沟通,并及时的解决,这样工作才会有动力,才不会想不干了。
2、 要有耐心和热情:在工作的时候要经常微笑,这样会让那些生意人感觉很舒心、和善、亲近,大家一起工作也就很开心 他们有些人是第一次来,也对我们公司的基本流程都不是很明白,这时,就要热心的和他们了解探讨,这样我们也可以省很多功夫和时间,车间也可以运行就可以更好。
3、 要勤劳:有时候一些细微的东西可以让老板更赏识你,也比较容易受提拔,比如我很空闲的时候就打扫打扫休息室,整理整理换衣间的衣橱,帮帮班长的忙。她就夸奖过我勤劳,对我的态度也比别人好,有付出就真的有回报的。
书店社会实践心得体会 篇17
寒假时,我去了xx区人民法院民事庭实习,当时因为正值年初,也是我国农历年的年未,因此关于民事纠纷的诉讼案件比较多,法院的工作也显得相当繁多,我在法院实习的这一个月中获益良多,我对法院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内容都有了一定的了解,使我在学校学到的专业知识可以与实践相结合,同时我也学到了许多课本以外的知识,例如:在一个具体的诉讼案件中法律程序在实践中的运用。
人民法院、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当事人是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而人民法院是行使国家审判权的司法机关,享有审判权及其他司法权能。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中处于主导地位,对于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起着主导性的作用。同时,人民法院作为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核心主体,在当事人双方之间处于中立和超脱的地位。
来到法院民事庭实习的这一段期间,我发现了从事法律工作的琐碎。而且体会到了书上所介绍的人民法院所主管的民事诉讼的范围的广泛性,包括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产生的案件,经济法调整的`应按照民事诉讼法受理解决的部分经济关系发生的案件,商法调整的商事法律关系发生的案件,劳动法调整的应按照民事诉讼法受理解决的部分劳动关系发生的案件,其他法律调整的社会关系产生的应依民事诉讼法规定审理的案件。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以实行合议制为原则,以实行独任制为例外,独任制仅适用于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和特别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例如选民资格案件和重大、疑难案件除外。除此以外的所有民事案件均应适用合议制进行审理。
在一个案件的审理过程中,书记员要制作开庭笔录,将双方当事人在庭上所陈述的事实形成书面文件,以便庭后双方当事人阅读开庭笔录,检查自己所述观点并签字盖章。有些基础设施条件好的人民法院会对庭审过程录像,并刻录成光盘,这些最后都要用于归档。
在现实生活中,大量的民事活动是由法人进行的,法人作为当事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在诉讼过程中,如其法定代表人发生更换,则由新的法定代表人继续进行诉讼。自然人就相对简单一点。
有时也会旁听一些案件,看双方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在法庭上互相质证与辩论,当事人辩论的内容涉及案件中双方争议的需要法官裁判的所有问题,既包括事实问题,又包括法律问题。代理人不仅具有相当高水平的专业知识,而且大多代理人都已经积累了多年的实务经验,并且如要做为代理律师出席的话,首先都必须通过国家司法的考试。
而法官要具有相当的专业知识,一般都需要和律师一样通过国家的司法考试,法官在庭审中掌控全局,保证程序正义,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中辩论原则的要求,法官必须在听取当事人辩论意见之后才能对争议问题作出判断,准确地适用相关实体法解决纠纷,使双方当事人尽可能达成调解,调解应当符合合法原则和自愿原则的要求,如达不成调解,适时运用法律进行判决。最终实现司法公正。同时需要具有丰富的社会经验,就拿有关婚姻的案件来说吧,如果不了解婚姻本身,如何做出一个客观和公正的判决。
书店社会实践心得体会 篇18
实践,就是把我们在学校所学到的理论知识,运用到客观实际中去,使自己所学的理论知识有用武之地。只学习不实践,那么所学就等于零。理论应该与实践相结合。而另一方面,实践可以为以后找工作打下基础。通过这段时间的实习,我学到了一些在课堂上学不到的东西。因为在这里身处的环境不同,所接触的人与事也不相同,从中学到的东西自然就不一样了。要学会在实践中学习,从学习中实践。而且现在中国的经济飞速发展,又加入了世贸,国内外经济日益变化,天天都不断有新的东西涌现,在拥有了越来越多机会的同时,也有了更多的挑战,前天才学到的知识可能在今天就已经被淘汰掉了。中国的经济越和外面接轨,对于人才的要求就回越高。我们不只要学好学校里所学到的知识,还要不断的从生活中、实践中学到其他的知识,不断的从各方面武装自己,才能在竞争中突出自己、表现自己,取得胜利。
只懂得纸上谈兵是远远不及的,以后的人生旅途是漫长的,为了锻炼自己成为一名合格的,对社会有用的人才,选择了师范类专业的我,在这次实践中自然比较关注这一环。虽然在实践中只是负责比较简单的部分,但能把自己在学校学到的知识真正运用出来也使我颇感兴奋!在学校上课时都是老师在教授,学生听讲,理论部分占主体,而我自己对专业知识也内容能把握,本以为到了社会实践应该应付得来,但是在实践里并没想象中那么轻易。平时在学校,作业写错了改一改就可以交上去了,但是在这里,出了错就意味着在学生面前丢脸,更无法在日后的教学中树立威信。这种要求在学校的课堂上是学不到的,在学校里可能会解一道题,算出一个程式就行了,但这里更需要的是与实际相结合,只有理论,没有实际操作,只是在纸上谈兵,是不可能在这个社会上立足的,所以一定要非凡小心谨慎,而且一旦出错并不是像在学校里一样老师打个红叉,然后改过来就行了,但这里是绝对不会这么轻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