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工作汇报(精选25篇)
五、下阶段工作安排及建议
根据市农普办最近一次工作计划安排,今年11月至明年年初我区要完成以下工作:
11月:集中力量全面开展并完成清查摸底工作,完成清查数据录入,形成最终普查登记底册数据;开展全区农普宣传日活动。
12月:上旬完成区、乡镇农普办及普查指导员除镇表外的全部普查表培训,开展PDA操作和数据处理业务培训;完成对普查员的业务培训;登记入户物资和宣传品准备到位。
20xx年1月至3月: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开展农业普查正式登记工作,对全区的农业住户、规模农业经营户、农业经营单位、行政村、乡镇及农业生产等普查对象进行入户登记。
为做好下阶段工作,我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明确工作任务,强化政府行为。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各级农普机构要将普查工作纳入今年和明年的工作重点之一,按照职责分工,积极参与普查的方案研究、组织实施、督导检查、数据评估等工作,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帮助解决人员选聘、入户登记等具体困难。要确保各阶段工作任务按时间节点完成,妥善解决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是迎接国家督查,推进各项工作。按照《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督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国务院农普办将于10月至11月对北京市农业普查工作开展督查。区乡两级农普办要围绕普查机构、人员、责任、措施等工作抓好落实,做好督查的各项准备。
三是做好宣传动员,提升配合程度。区农普办将和区委宣传部联合发文部署全区三农普的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各乡镇要利用自有网站开展多种方式的宣传活动。按照普查工作需要和进度安排,计划11月下旬,开展全区农普宣传日活动。各乡镇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利用多种形式宣传农普工作,逐步掀起普查宣传高潮,有效提高普查的社会知晓度,为农业普查营造良好的氛围,确保普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六、提请会议审议决定的事项
现将《职责分工(审议稿)》、《工作制度(审议稿)》、《农业普查宣传工作方案(审议稿)》提请领导小组(扩大)会审议。
如审议通过,我们将以领导小组名义印发《丰台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丰台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工作制度》。同时,以区农普办、区委宣传部名义联合印发《农业普查宣传工作方案》。
情况工作汇报 篇20
为认真做好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和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和监督,实行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农民群众的利益,根据莲花县县委办公室《全县村(居)党组织和第七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莲办字[20xx]73号)文件精神,我乡成立了村级财务审计工作组对全乡8个行政村村级财务进行了全面审计清理。
一、基本情况
为了保证这次村级财务审计工作顺利完成,我们抽调了得力财务人员,组成了审计小组,认真组织了审前培训和审前调查工作,由乡副书记带队,统一部署,分工协作。每进驻一个村我们都贴出了审计预告,召开了部分村民座谈会,进行了走访调查,实地查看。从审计开始到审计结束,我们用了4天时间,共计审计了8个行政村,走访了48户农户,实地查看了3个项目工程。从审计情况来看,全乡只有洞背、井屋、江南有一些收入外、其余5个行政村都是空壳村,村里全年收入来源,目前绝大部分行政村全靠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每村45000元)进行日常运作。
二、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一)收费票据不规范,存在乱收费现象
审计查明,部分村一是没有使用乡财政所统一监制的收费票据收费,而是用自制现金收入凭单收费。二是违反有关规定收取不当的管理费。
(二)项目工程竣工结算未经审计而报账
从审计情况来看,8个行政村,20xx-20xx年度所有项目工程建设都没有经过竣工决算审计。违反了莲府办字[20xx]103号《关于规范我县基建审计工作的通知》的规定。
逃避审计监督,为挤占挪用扶贫专项资金、虚报工程支出提供了方便。
(三)白条列支现象仍然严重
在审计中我们发现,白条列支现象还是相当严重。8个行政村均不同程度存在白条支付费用现象,有的村几万的工程款支出都不开正式发票,更有甚者,近十万余元工程款也用白条支付报账。这严重损害了国家利益,为偷逃税者大开了方便之门。
从实际情况来看,村里有的费用支出确实无法取得正式发票,但大宗的工程支出一定要求对方提供正式税务发票方能付款,并要求项目工程必须经审计方能最后结算。
(四)报账不及时,坐支收入及白条抵库现象普遍存在
在审计中发现,村里报账员因业务素质原因,收入不及时缴交村级财务代理室入账,而直接用于费用开支,因此村里账面现金余额很大。这种现象既违反了《现金管理条例》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原则,又逃避了乡政府对村里收支的监管,使村级财务代理室失去了应有的作用,仅为村里凭证的保管员。究其原因,一是报账员业务素质过低,报账不及时;二是报帐员对现金管理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
(五)村干部工资标准执行不平衡,标准不一
审计发现,各村在执行村干部工资时,标准不一,有的村三太头工资平均每月每人800元,有的只有500元。这种现象即给村级财务代理室监管带来不便,又容易造成村干部之间相互攀比,影响工作开展,打击村干部积极性。建议镇政府制定相关政策和标准,规范村级财务代理室操作规程。
(六)将专项资金挪作他用或滞留账户不及时下拨现象存在
按规定,新农村建设扶贫专项资金坚持“六个不搞”和“三个不准”,严禁用于兴建和维修村委会办公用房等。但在审计中我们发现,部分村将新农村建设扶贫专项资金全部用于村委会办公楼建设,部分村将财政下拨的专项资金滞留账户。至审计之日,该资金仍滞留在账户上,没有用到项目上去。
(七)村级招待费过多,资金使用不合理
从审计中可以看出,村委会招待费严重超标,多数村年招待费在7000元左右,有些村甚至超过一万多元这对于年收入45000元的空壳村来说,严重超标。
三、当前村级财务管理中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一)管理意识淡泊
有村委会没有把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有的村干部认为行政村一级没有必要搞预、决算,只要自己不贪污,只要钱用在集体事业上,怎么用都没关系。
(二)财务公开流于形式,透明度不高
按照《村委会组织法》规定,村委会实行财务公开制度。但是有的村财务公开随意性大、流于形式或透明度不高;有的村公开的内容不具体、不真实,民主理财小组监督乏力,导致村级财务管理乱上加乱。
(三)非生产性开支数额相当大
违反规定乱开支。尽管农村税费改革中规定村级不允许有招待费、自行设立的奖金之类的费用报账,但有的村还是我行我素。非生产性支出如招待费等开支随意性大,浪费现象严重。有的村里开支无约束,花费无度,致使村里欠债很多。
(四)财务监督控制机制不健全
1、收支审核把关不严。白条入账、白条支出多且真实性不强,手续不全。
2、财务监督主体力量不足。乡村级财务代理室监督力度较弱,对村财务不能进行及时有效指导与审查。
3、财务制度不健全。有的村或没有财务制度,或未构成完整的财务制度体系。有的村竟将现金放在村干部手中,给村干贪占、挪用提供可乘之机。
4、村级财务审计流于形式。村级财务审计一般由乡政府行使,并由乡村级财务代理室具体执行。但由于这种审计缺乏独立性,专业能力和人员素质都较差,对审核查出的问题处罚不力。
6、财务核算管理不规范
(1)会计事项核算不清,收支不实。
(2)违反现金管理条件。主要表现为:一是村级财务中白条抵库、坐支现金现象严重,部分领导干部有长期借用公款现象;二是没有建立现金日记账,或者虽建有日记账,但记账和修改都不规范。
四、审计意见和建议
(一)建议村级财务代理室建立健全内控制度。一是建立会计、报账员考核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及时、完整、真实;二是强化票据审核制度,实现二级审核制,严格把关,做到不合规票据决不入账;三是加强村级财务人员业务培训学习,提高业务能力,及时报帐,按时报表;四是对村级三大头工资待遇要有一个明确规定,或制定一个幅度,防止相互攀比,乱发钱物现象发生;五是加强内部检查,提高会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