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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个人心得感想(精选35篇)

2024-03-16 00:51:32心得体会打印
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个人心得感想(精选35篇) 根据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要求,结合我厂实际情况,紧紧围绕全国第五次安全生产月的主题“安全发展,国泰民安”,于20__年6月1日至30日,在全厂范围内开展了此次活动。....

  镇街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基础,基础不牢,地动山摇。新安法从立法层面明确了镇街安全生产职责,同时,针对开发区、园区的安全监管体制不顺、监管人员配备不足、事故隐患集中、事故多发等突出问题,新法明确:镇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等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应当按照职责,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是根本。新法把明确安全责任、发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作用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作出四个方面的重要规定:一是明确委托规定的机构提供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服务的,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然由本单位负责;二是明确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内容,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机制,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三是明确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的七项职责。四是规定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

  四中全会确立了“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新法颁布三个多月来,各单位宣传活动精彩纷呈,知识竞赛、演讲座谈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广泛开展。但是,不可否认的是,普法的过程任重道远,普法宣传须持续加力,要在公民心中树立起崇尚敬畏法律之心,建立依法办事的良好秩序。

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个人心得感想 篇27

  为积极贯彻落实宿豫区总工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顺河镇总工会结合实际,讲究特色,精心组织,注重实效,广泛深入地开展了全方位、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在全镇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的大力支持、积极配合和踊跃参与下,活动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宣传到位,狠抓落实。

  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宣传安全生产系列方针政策和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增强全民安全意识的一项重要举措,开展好这次活动对于推进企业发展和保证社会稳定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顺河镇总工会在此项工作中认真做好宣传工作,如通过逐级传达文件、重新制定安全责任制、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张贴安全标语、检查和配备安全防护设施、添加新的安全标志、打通新的安全防火通道、聘请专业人员举办安全生产讲座等措施,使全体员工都知晓开展“安全生产月”的目的、意义和主题,在各项工作始终将安全放在首位,积极地投身到安全生产建设中来。

  各单位在具体工作中能充分结合企业实际有组织、有步骤地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如工程施工企业开展了以“保质量、保工期、保安全、技术创新”为主题的劳动竞赛,提高一线员工的安全责任意识,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公司以各维护生产单位障碍抢修、应急抢险、部分工程整迁改等为主要内容,强化员工的安全责任感,构建企业内线、外线协调一致、默契配合的打、防、护一体体系。

  二、形式多样,注重特色,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顺河镇辖区内企业根据自己实际,采取各种形式,围绕安全生产的主题,举办了知识竞赛、文艺晚会、安全培训等。如:佳宜工贸有限公司开展安全知识竞赛活动,发放安全知识宣传资料万余份。通过活动的开展,调动了干部群众自觉参与“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主人公意识,提高了全员安全素质,树立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以人为本,关注安全”、“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处处绷紧安全弦,时时敲响安全警钟。

  通过以上一系列活动的开展,安全生产月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全公司在“安全生产月”活动中未发生任何安全责任事故。

  三、严格执法,整治隐患

  顺河镇各生产经营单位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加强基础工作,加大安全检查力度,纠正现场“三违”,严格依法治安,重拳整治隐患,有效的防止了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一是进一步完善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了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了重大安全隐患整改的责任制,开展重大安全隐患和重大危险源排查分类、建档建卡、整改监控、信息反馈等工作。二是加强现场检查,加大执法力度。各级各部门按照法定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现场检查,对安全生产违法违纪行为依法进行了严肃查处,对重大安全隐患制定了整改计划、落实了人员、经费、措施、时限等。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全镇上下进一步提高了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增强了使命感和责任感,加深了对“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工作方针的理解,更加牢固的树立了“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为我镇安全生产工作平稳发展、为构建和谐宣恩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个人心得感想 篇28

  全国人大常委会20__年8月31日表决通过关于修改安全生产法的决定,新法正式公布!我们集团作为在安全评价行业资深的甲级安全评价机构,全体员工在公司总裁博士的带领下对新《安全生产法》(简称新法)进行了认真、细致、深入浅出的学习,并以各部门为单位组织了新法“有奖问答”活动。

  我和各位同事都积极抢答,气氛活跃又紧张!通过这次学习我对新法有了更深的理解和体会,使我更加深刻认识到了我所从事的职业的重要性!新《安全生产法》将成为我今后工作、学习中的指路明灯!

  作为一名安全评价行业的普通从业人员,我谈一谈我对新法的认知和体会!

  首先,新安全生产法,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从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的摆位、进一步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政府安全监管定位和加强基层执法力量、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等四个方面入手,着眼于安全生产现实问题和发展要求,补充完善了相关法律制度规定,主要有十大亮点:

  一、坚持以人为本,推进安全发展;

  二、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方针和工作机制;

  三、强化“三个必须”,明确安全监管部门执法地位;

  四、明确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安全生产职责;

  五、进一步明确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六、建立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制度;

  七、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制度;

  八、推行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

  九、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

  十、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

  另外,此次安全生产法的修改在赋予监管强制手段上有了突破:

  一是扩大了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的查封扣押权,此举对及时解决违法问题、恢复秩序意义重大。

  二是为了保证监管的实效性,修改后的法律提出了一些协同监管的具体措施,如对拒不执行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等决定的生产经营单位,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可采取通知有关单位停止供电、停止供应民用爆炸物品等措施,直至决定得到执行。

  再次,新出台的《安全生产法》体现了在安全生产管理上要强化“超前意识”、“预防为主”的理念,进一步明确了只有有效地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才能使安全管理工作达到最高的境界。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出新《安全生产法》不仅弥补了旧法的不足与漏洞,而且还充分的体现了“以人为本,尊重生命”的人文精神。“人”作为安全生产的核心意义得到了进一步诠释,安全生产工作的本质得到了充分体现,也使得安全生产法制更加向人性化方面进步!

  作为一名安全评估中介机构从业人员,我着重关注了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如下几条:

  第十三条规定:“依法设立的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管理服务的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执业准则,接受生产经营单位的委托为其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技术、管理服务。生产经营单位委托前款规定的机构提供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服务的,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由本单位负责。”

  第六十九规定:“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的机构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并对其作出的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的结果负责。”社会中介组织违反规定的,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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