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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教育促进法优秀心得体会(通用35篇)

2024-09-01 22:23:23心得体会打印
家庭教育促进法优秀心得体会(通用35篇) 我今天和大家分享的是家庭教育的重要性。一、我认为是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家庭和睦对于一个孩子的成长至关重要,家人之间的相亲相爱,会让孩子学会宽容和理解,学会爱别人和爱自己二、父母要以身作则,父母是孩子的榜样,父母的言行直接....

家庭教育促进法优秀心得体会 篇28

  12月18日上午,通过海淀教育平台线上直播,收看了孙云晓教授的讲座“父母如何承担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该讲座对这部法律的重要出台做了详细解读。孙云晓教授从大量的数据、大量的专业词汇、大量的案件、大量的典型事件,深入的诠释了家庭是社会的细胞,需要重视家庭教育,推进家庭教育的良好氛围,引导家长们如何成为更好、更强大的父母。通过本次学习,受益颇深,心得体会如下:

  1、教育孩子,首先要以身作则,父母是孩子最好的榜样,只有自己做了,孩子才会跟着学,如果父母不能作为孩子的榜样,那么,这种教育,不过是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教育。

  2、温馨和睦的家庭环境是孩子健康成长的源泉。因为家是孩子们主要的活动场所,家庭气氛的好坏直接影响着孩子的身心健康。

  3、对于孩子的教育,父母的责任和陪伴是任何人都不可代替的,父母需要承担起父母的责任,关注孩子的内心世界,引导孩子的成长,而不只是物质资源的提供者,做到成才之前必先成人。

  4、积极响应“双减”政策,家长角色回归,重视家庭教育,在自我成长的道路上继续修行,培养出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的孩子。

  5、人的生命是有限的,我们应该在自己有限的人生里担负起生命的责任,让生命有价值和意义。它把人与人,人与社会仅仅的连接在一起,捍卫着人类社会的未来,也捍卫着国家的兴盛和民族的崛起,这也就是所谓的生命责任和社会责任。

  通过这次学习,让我在家庭教育方面受益匪浅,感觉自己需要提高的还有很多,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家庭教育促进法优秀心得体会 篇29

  一、父母以身作则,做孩子的榜样,学校积极引导,双方共同努力

  我们认为要教育好孩子,首先要以身作则,父母是孩子最好的榜样,只有自己做了,孩子才会跟着学习。如果光说大道理,而自己不能作为孩子的榜样,那么,这种教育,不过是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教育,是丝毫起不了作用的。同时,学校的教育也是同等的重要,只有双方共同努力才能出效果。

  二、营造家庭学习气氛,让孩子养成自觉学习习惯

  听我的同事讲过他家女儿和侄女双双同年考上大学的事,他的心得体会是营造家庭学习气氛,让孩子养成自觉学习的好习惯。每天晚上吃完饭后,他和妻子就出去散步,女儿和侄女两个孩子收拾完桌子,就去写作业,他们回到家,在孩子做作业时,从不看电视,各自拿一本书看,时间久了,孩子就养成了良好的作息习惯,女儿和侄女经常相互比,看谁学习好,看谁学的晚,去年高考,两个孩子双双以优异成绩考取梦想的大学。

  三、处罚孩子要适当,积极引导孩子,做孩子的好朋友

  记得儿子在小时候,有一次拿家里的钱,没有经过父母同意,买了许多玩具,我们知道后,让他退回了玩具,并打了他,打得很重,以后他再也没有犯过类似的错误。儿子上小学四年级的时候,写字很差,我让他把写错笔画的字重写10遍,结果我们吵打起来,儿子说他已经尽力了,一时难以改变,我向儿子认了错,同时指出他打我也是不对的,儿子也认了错,现在我和儿子有时像朋友一样聊天,其乐无穷。

家庭教育促进法优秀心得体会 篇30

  20xx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以下简称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施行。这是我国首次就家庭教育进行专门立法。培养什么样的孩子,用什么方法培养孩子,成为全体教师、家长共同面对的新课题。

  4月15——18日,东风小学组织全体教师、学生家长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为“双减”时代家校协同育人提供专业支持。

  教师学习纪实

  在专题学习会上,董晨毅校长强调,全体教师在集中学习的同时,还要加大自学力度,把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作为教育子女、指导工作的重要任务,学细学深学透,掌握核心关键,深刻认识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切实履行好家庭教育责任,给孩子讲好“人生第一课”。同时,老师们也要通过班级群向家长分享推介学习内容,并指导家长如何进一步做好家庭教育,时时处处给孩子做榜样,用正确行动、正确思想、正确方法教育引导孩子,在家庭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将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宣传到千家万户。

  学生家长学习纪实

  学生家长们也利用周末开展了学习,明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认识到家庭教育由旧时期的传统“家事”上升为新时代的重要“国事”,规范了家庭教育的概念。

  家长们还完成了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作业单。

  东风小学将以此次活动为起点,积极发挥家庭教育的重要作用,使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相互协同、相互促进,形成强大的教育合力,助力学生健康成长!

家庭教育促进法优秀心得体会 篇31

  通过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学习,让我进一步认识到了家庭教育在推进素质教育中的重要作用。

  首先,原有的传统教育观念急需改变,不仅仅是依赖学校依赖老师,要加强家校协作,发挥好家庭环境的作用,家长要积极投入到对孩子的家庭教育中,要和老师多沟通,多交流,从而使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能够有机结合起来,以取得教育的最好效果。

  其次,要加强家庭对孩子的德育教育,身教重于言教,正如孔子所说:其身正,不令而行。家长的言行对孩子的影响是潜移默化的。通过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学习,我感触最深的是家庭对孩子德育教育的重要性,用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去引导孩子,从身边一些小事做起,例如鼓励孩子诚实不说谎,不要别人的东西,不乱丢垃圾等等,德育的内容也是随孩子的成长而变化。当然,家长要求孩子做到的,我们首先自己得做到,而不是以居高临下的命令姿态。

  欣赏和批评并重,在大力提倡欣赏教育的今天,批评这个词似乎已经成为父母粗鲁专制的代名词,在很多时候,父母为了“欣赏”孩子而有意的忽略了孩子的“小”错误,而听惯了甜言蜜语的孩子更是经不起一点“冷言冷语”的批评,虽然激励和表扬的效果远用于斥责和打骂,但是在孩子一些原则性的问题上,哪怕很小一件事,也要即时指出来。

  为人父母者,欲子孙贤者,不染恶习,引导孩子成为一个知道理,明德行,成为一个正忙、诚意的人,是我们作为父母共同的目标。

家庭教育促进法优秀心得体会 篇32

  为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宣传普及和贯彻落实,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念,切实履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4月27日,万宁市妇联邀请家庭教育指导师卓孔丽到礼纪镇开展《家庭教育促进法》宣讲活动,市妇联主席陈海燕、市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专委)林燕、礼纪镇、村妇联主席、村民共40余人参加培训。

  活动中,市妇联的工作人员为参会人员发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宣传资料。

  卓孔丽为大家现场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相关内容,家庭教育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承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树立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家长要用正确的方法和行为教育未成年人养成良好思想、品行和习惯,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通过本次宣讲活动,让更多的群众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促进新法在基层落地见效。大家纷纷表示要勇于承担起家庭教育责任,学会“依法带娃”,并在今后的普法宣传教育中引导更多人提高法律意识,切实有效更新家庭教育理念,提升教育方法,共同促进新时代家庭教育健康科学发展。

  为贯彻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下一步万宁市妇联将通过集中宣传、巡讲巡演等形式,营造全社会关心关注家庭教育的良好氛围。同时,将在线下提供“面对面”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传授先进的家庭教育理念和方法,让《家庭教育促进法》内容深入人心。

家庭教育促进法优秀心得体会 篇33

  人们常说,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位老师”。的确,家庭教育是教育孩子不可或缺的一环,“子不教,父之过”的古语在新时代同样受用。面对家庭教育问题,20xx年10月23日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并于20xx年1月1日起正式实行。《家庭教育促进法》进一步明确了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各负其责、互相促进,这让孩子健康成长有了更多保障。要知道,家长是孩子终身的老师,并且是孩子无法选择的老师,引导孩子的成长之路也是家长们一生的事业,广大家长理应担负起教育孩子的己责,扛起为国教子的重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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