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锁记读书笔记优秀文章(通用33篇)
看《三体》的过程中也记了三页的随想,但是真等读完后再整理思路,却发觉三页的随笔是没法码在读后感里的---小说中可讨论展开来讲的细节太多。所以有厉害的读者续写三体,能将其中的一部分细节再展开成一部部小说。
三体这个系列,一部比一部构架宏大,而且前面的铺垫后面也能接上,甚至有一次又一次的反转。按往常大多数科幻作品的套路(我只看过科幻大片),地球危在旦夕,但总能千钧一发力挽狂澜;又或者以留白的方式让观众想象。但三体就是有这个能力往细节处写,正面刚;地球毁灭了,太阳系毁灭了,甚至最后站在宇宙尽头,整个宇宙都毁灭。按说写下这些话从字面上看是很幼稚的,也无法想象的,但作品中发生的这些就是能让你信服。所以读完后我非常佩服刘慈欣这位作家。我原先就认为,能在一本小说里把时空架设好,并能顺利写完就已经很不容易了,时空跨越越大,架构越大就越难写。三体系列三部是从地面写到地球,再写到太阳系,银河系,整个宇宙。将读者的视野思维一次次拓宽,一次次扩大,能框住这么大还写不崩并写得恢弘大气,真是令人惊叹
上党课的时候听老师讲过一句话令我印象很深刻,“千年的文化成就百年的世家,百年的世家成就一世的淑女。”文化的沉淀是由时间累积的,是需要一代代人传承的。百年家族的言传身教为族人搭就的平台和形成的三观是远高于普通人穷极一生靠自身经验教训沉淀下来的人生感悟的。普通人一生的经验教训也局限在自身一辈子能接触到的一亩三分地,更大的平台和更多的知识是未曾想象的。所以就我们普通人来说,只能尽力作为百年家族的“先祖”,先努力提高自身的知识面,提高自身的能力,愿后人平台越来越广。
越读书越觉得自己的见识是狭隘的,越觉得自己的知识是断代的,断层的,不同文化间是不连贯的(读完三体能衍生出这样的感慨也是醉了哈哈,又一次证明三体极大拓宽了我想象力的广度,认为自己之前的世界观还是太小了)。也要承认周围人确实有见多识广的人才(现在觉得博而不精也是一种能力,毕竟很多人只是一方面精通或深入,博且样样精通的人才很少)。深度阅读是必要的,但多读泛读也是增长见识的手段。自己在泛读这个领域还从未涉及,希望以后能有所突破吧。
金锁记读书笔记优秀文章 篇7
从好奇到责任,亦是成长与亲情的凝结。
从《活着》到《许三观卖血记》,余华的作品带给我的从来都不是震撼,他的文字三言两语,总是很简单,每个字眼都显得特别朴实,但把它们堆砌在一起,却能给人一种无法言语的压抑感。这种感觉我无法精准的描述,就像夏日里的空气,一动不动的闷在那里,挥之不去。
《许三观卖血记》是余华1995年创作的一部长篇小说,采用的是一种客观的叙事方式,没有细腻的心理活动,也没有细致的刻画所处时代的生活困苦,而是采用第三方视角,简洁平缓的语气讲述了一个平凡小人物,丝厂送茧工许三观在社会生活面前的选择,挣扎和担当,整篇下来除了历史背景的难过和无奈,更给人温情和希望。
许三观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他无知,认为卖血可以使身子骨更结实,卖血前要喝八大碗水;他好面子,卖完血后要装作熟客般“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温一温”;他顾家,对妻子许玉兰是真的疼惜,对儿子更是疼爱,对家庭更有一份担当。
他是一个矛盾体,正因如此,才塑造了一个活生生有血有肉的人。
他一生卖过十二次血。
第一次是出于好奇,跟着跟龙和阿方去卖血,并用卖血的钱添置了家具,迎娶“油条西施”许玉兰。
第二次是卖血赔钱给被一乐打伤了的方铁匠的儿子,一乐并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
第三次,一半是为了报复许玉兰(或者说是寻求一种平等),一半是为了补偿暗恋对象林芬芳。
第四次是大饥荒时期,为了能让家人吃上一顿好的,卖血去胜利饭店吃面条。
第五次是因为下乡当知青的一乐生病了。
第六次卖血是二乐所在生产队的大队长来了,为了给二乐拍马屁,卖血大设宴席。不久之后,二乐背着病重的一乐回来,为了救一乐,许三观一个上午借了63块钱,他一边要许玉兰护送一乐去上海,一边再次找李血头卖血,可李血头不理他。他只好拼死一搏,设计好路线,在六个地点上岸,一路卖血去上海,这一路下来几乎要来他的命。
第七次在林浦;第八次隔了三天在白林;第九次隔了四天在松林,卖完就晕倒了,卖了400ml血的钱,在医院抢救输了700ml,白买了两次;第十次,和来喜来顺在黄店卖;第十一次在长宁……赶到上海,一乐在恢复中。
最后他想自私一回,却被告知,他太老了,血没人要了,伤心的哭了起来。
他的每一次卖血,几乎都是为了家人能在最困难的日子里活下去,卖血是在生活困顿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得救命稻草。即使是最后一次发现血没人要时,更多考虑的是万一家里有急用他没办法筹钱。
最后还好是一个圆满结局,身体健康,老伴犹在,儿子幸福,让那个荒谬的年代,荒谬的一代人,有了色彩。
人生而渺小,人生而伟大。
金锁记读书笔记优秀文章 篇8
初中初次看鲁迅先生的这篇《狂人日记》的时候就感觉很不解,看完后只觉得这是篇恐怖小说吧。于是,没怎么在意就略过了。这次《狂人日记》看了第一遍,也仍旧是这个感觉,百思不得其解。于是挤出2个字:吃人!无奈,又认真看了6遍之后,恍然大悟,收获一份很大的震惊,但却不是因为吃人。
鲁迅先生这篇文章是通过以虚写实,徐徐渐进,然后拨开迷雾的手法带领读者的醒悟。
从开始心情爽快,夜晚很好的月光,看出还未意识到所存在的危险,其中提到赵家的狗,为后来发展做出预示的铺垫。后是今晚没月光,于是开始渲染阴暗的气氛,以赵贵翁为代表的一群人都以仇恨的眼神看着我,连小孩子也一样,是他们娘老子教的,与末句相呼应。表现出当时社会的黑暗笼罩,封建黑暗礼教已经从本质上侵蚀了整个社会从小孩到老者的思想。那样的社会,阴冷的黑暗恐怖的气息漂浮在空气中,令我感受到的是毛骨悚然!
从狂人意识到封建礼教的吃人到揭露吃人的本质,他们从遮遮掩掩到赤裸裸露出凶恶的真面目,白厉厉的牙齿,可看出礼教的吃人与暴戾。
四千年的封建社会,就是四千年的封建制度和封建礼教统治的社会,也就是四千年吃人的社会,封建礼教的迫害使得现在的人们变得麻木愚昧对于别人的遭遇没有同情心,对于自己所遭受的,没有反抗,浑浑噩噩的度过一天又一天。
"你可以改了,从真心改起!要晓得将来容不得吃人的人活在世上。"这句狂人的呐喊远比不过这四千年的吃人历史以及这段历史造就的人们的愚昧与麻木无知。即使知道自己错了,也麻木的无视和可笑的维护群抗,激昂放大声的疾呼换来的是无力的共鸣,以及有力的吃人。
其中3处提到赵家的狗,凶恶吃人的眼神,令人毛骨悚然的狂吠。从社会的深处散发出的黑暗与阴霾。作品中狂人其实是一个敢于向传统世俗社会挑战的清醒反封建者向世人讲述这个社会的吃人本质,意欲唤醒人们,一起推翻旧的吃人的封建礼教。可是根深的蒂固的吃人礼教让受迫害的人们依旧麻木,国民的劣根性一览无遗。
然从第一段"然已早愈赴某地候补矣。"看出仍有所遗憾,狂人的最终屈服,意识到封建礼教根深蒂固,拔除非一人之力所能为之,保持自主是多不容易,可作者仍补失憧憬未来。
文章的最后一句呼唤"救救孩子……"意欲新的希望的呼唤强调科学的启蒙教育思想的行为,国民性的改教。孕育新文学,倡导新的文学革命。
金锁记读书笔记优秀文章 篇9
分享的书籍是史记,史记是由司马迁撰写的中国第一部纪传体通史,记录了上自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代,下至汉武帝元狩元年间共3000年的历史(包括哲学,政治,经济,军事等〉。
本书一共有12本纪、10表、8书、30世家、70列传。本纪:主要写了中国古代纪传体史书中门的帝王传记。表:这个艺术时期的简单大事记,是传输叙述的'联络和补充。可以这样说,他是传本书的精华。以表格这样最简明的形式,记叙了某一时期的历史,人物,揭示了古今意思的变化规律。世家:有封地、有爵位(周朝旧制公、侯、伯、子、男)、能够世代继承,这一类就是世家。列传:一般用以记述帝皇以外的人物事件,(凡侯王而能世袭的《史记》原列入“世家”后代的纪传体史书则取消“世家"一类,统称为“列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