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学习心得最新(精选30篇)
(二)负债类科目
行政单位“暂存款”科目对应事业单位“借入款项”、“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其他应付款”、“应交税费”等科目。行政单位在业务活动中与其他单位和个人发生的待结算款项都纳入“暂存款”科目核算,,而且对于暂存款,应及时清理结账,不得长期挂账。而事业单位“借入款项”是指事业单位向财政部门、上级单位、金融机构借款和向其他单位借入有偿使用的各种款项;事业单位通过市场交易形成的负债用“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科目核算;由于实现应税收入形成的负债用“应交税费”科目核算;其他应付、暂收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款项用“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如租入固定资产的租金、存入保证金等。
(三)净资产类科目
净资产是指资产减去负债后的差额。行政单位净资产类科目包括“固定基金”和“结余”两个会计科目。而事业单位净资产除固定资产的净资产形态用“固定基金”表示外,还包括“事业基金”、“专用基金”、“事业结余”、“经营结余”和“结余分配”等五个会计科目。而且因为事业单位既有经营性资金运动,又有非经营性资金运动,因此,设置经营结余科目来表示单位经营收支相抵后的余额,事业结余科目来表示各项非经营收支相抵后的余额。另外,事业单位要对结余进行分配,而行政单位对结余不能进行分配,只能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四)收入类科目
行政单位收入类科目包含“拨入经费”、“预算外资金收入”、“其他收入”三个会计科目,而事业单位收入范围非常广泛,包含“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拨入专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其他收入”等多个科目。两者之间具体的区别包括:由财政部门或上级单位拨入的预算经费,行政单位计入“拨入经费”,事业单位则计入“财政补助收入”;为核算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事业单位设置“上级补助收入”科目;财政部门、上级单位或其他单位拨入的有指定用途需单独报账的专项资金,事业单位计入“拨入专款”科目;因事业单位有市场取得的收入,因而分别设有“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科目;按规定从财政专户核拨下来的预算外资金以及部分经财政部门核准不上缴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事业单位将其并入“事业收入”核算,而行政单位则单独设置“预算外资金收入”科目来进行核算。
(五)支出类科目
行政单位支出类科目包括“拨出经费”、“经费支出”、“结转自筹基建”三个会计科目,而事业单位设置了“拨出经费”、“拨出专款”、“专款支出”、“事业支出”、“经营支出”、“成本费用”、“结转自筹基建”等多个科目。其中,行政单位的“拨出经费”对应事业单位“拨出经费”、“拨出专款”两个科目,用来核算单位按核定预算将财政或上级单位拨入经费转播给下属单位的预算资金或专项资金,因为只有在采用实拨资金方式时才会有这类业务,因而在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下这类科目基本不再使用;行政单位的“经费支出”对应事业单位“专款支出”、“事业支出”、“经营支出”、“上缴上级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等多个科目,来对单位为完成各项业务活动所发生的支出进行核算;此外,事业单位为加强支出管理,对单位进行内部成本核算时,利用“成本费用”科目来核算事业单位内部核算应列入劳务成本的各项费用。
会计学习心得最新 篇30
通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自学,较从前的财务知识基础上,我更加细化的了解到以下几点内容:
1. 国家相关法规对企业内部设立的会计人员基本要求,会计工作岗位人员配置的规范要求,以及会计人员基本职业道德要求;
2. 会计核算的一般要求;填制原始凭证的基本要求;填制记账凭证的基本要求;会计凭证填写、保管的基本要求;会计帐簿登帐、装订编册及后期核对对帐的基本要求;财务报告涵盖内容、编写的基础要求,及报送相关部门的规范要求。
3. 会计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对企业内部财务状况从财务预算到各财务计划的具体执行情况的全方位监督审核。此职能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性举足轻重 。
4. 企业财务部内部应该主动制定相应管理办法/制度,来辅佐和监督会计帐务处理的有序、真实、合法运行。
结合以上四层内容,《会计法》中对会计岗位业务操作的始末细节,都进行了细致的法文规定和明确的规范要求。会计机构、会计人员需严格依照本法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不得违反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私设会计帐簿登记、核算。不得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者资料进行会计核算,必须依法设置会计帐簿,保证其真实性、完整性。为企业资金往来的制证、登帐、监督审核把好关,确保公司整体资金状况清晰精准、顺畅运转。同时,会计岗位人员,应当熟悉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并结合会计工作进行灵活运用,广泛宣传。为企业业务合法、便捷的运作提供合理建议。同时,对企业财务收支情况进行监督,对单位制定的预算、财务计划、经济计划、业务 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于一切违反国家《会计法》规定的操作,要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协助更正。通过以上会计岗位人员的重要职能可见,在企业业务合法、良性运作的过程中,会计岗位与企业业务运行相辅相成,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与此同时,通过学习,使我深刻的感受到一点,财务会计岗位,不同于公司其他任何部门的岗位。《会计法》对其从岗位从业人员就职资格到个人职业素质要求都作了法规标注、从单据的规范填写到出现错误后的有法有据的规范更正方法说明、从十分明确的各类报表装订编册方法到定期上报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财务审核的规范程度、从离职人员繁琐而严谨的工作交接内容到明确的出现严重问题后直接承担法律责任的严谨责任制……所有这些看似繁琐严厉的法规细节操作规范,如此步步谨慎的业务操作规则,在其他部门岗位上几乎是找不到的。这所有的步步有法可依,有理可循的业务处理特点,都让会计岗位的业务操作更加严谨,更加规范和重要。
会计业务操作的严谨特殊性,使公司的财务部门能确保资金迅速筹措,以推动公司现有资金灵活运转,是确保整个公司业务顺畅运行的基石。在此次学习前,自己并不曾逐条观察过《会计基础工作规范》里面那些接近繁琐的细节操作要求。这些细微到哪怕填写一张单据,写一个阿拉伯数字都要有法可依,有规范要求的准则,之前看上去,更像是约束。但如今串联起两套文案看过之后,彻底改变了之前简单的想法。如今细品,其实所有严格的细节操作规范,最终都是为了确保在日常繁多的财务业务每一笔操作过程中,都能百分百的得以正确处理,因为财务部门的工作量很大且内容繁复,积少成多的资金往来,每一笔会计业务的精准与否,都直接牵连到公司总资金的准确程度。而正是会计岗位步步依法办事,每一个业务操作流程都严格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细节要求来执行的工作作风,才为企业攸关存亡的资金大后方砌起了坚固的堡垒。全力确保企业的资金状况真实准确、清晰可查、运转迅速、开源节流、规避风险、时时刻刻有法可依,为企业健康稳步的良性发展保驾护航。也对应了我们平时常会思及的那句“想要收获好的结果,取决于平时良好的行为习惯。“
通过这次自学,更加让我明白《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这两部会计知识参考文案中,《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是会计业务运作的基石,是办事原则,《会计法》大于一切。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是《会计法》准则的具体落实和运行解读。两者相辅相成,只有紧密结合互相贯通,才能把会计业务运作的真正合法、完整、无纰漏。正如之前徐总所说,会计业务的办理,态度要柔和,方法要善巧。但原则坚决不动摇,任何人,任何事,最终都必须按照原则(即《会计法》要求)来办事。这正是对两部文案在工作中如何实际运用的精炼概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