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工作汇报(通用31篇)
公司现有环保处理设施主要有:尾气洗涤、尾气洗涤、除尘气洗涤、装置HCl吸收、装置尾气处理、锅炉尾气洗涤五套尾气处理装置及一处污水处理站。对以上几处环保设施,由各相关车间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安全环保部每天对各尾气处理系统和各污水排放口进行检查,质量管理部定期对各尾气处理系统及污水排放指标进行检测,今年以来所有尾气全部达标排放,污水通过脱盐水浓水回收、蒸汽冷凝水及各泵冷却水的回收等清洁生产审核中/高费方案的实施,基本实现了零排放。
六、定期进行环境检查和检测,适时向公众公示检测结果
公司非常重视环保管理工作,除设立了安全环保部作为公司的环境监督管理部门外,还设立了专门的安全环境检测站,配备了4名环境检测员(环境检测员均持有山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颁发的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员证),制定详细的检测计划并严格按检测计划进行环境检测。1—8月份安全环保部日常环保检查110次;质量管理部废气检测36点次,废水检测64点次。在做好内部检测的同时,公司每年还委托市环境监测站对公司所有废气处置系统、外排废水及噪声情况进行一次检测,结果全部合格。所有检查与检测均有相关记录,并适时通过室外展板向公众公示检测结果。通过公司各级各部门的密切配合和全体员工环保责任的落实,公司几年来未发生任何环保事故和公众投诉,有效保护了周边环境。
七、定期组织环保培训,不断提高环境管理水平
环保培训是提高环境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公司每年都会对新员工及老员工进行相关环保知识培训,今年六月份安全生产月期间,公司安全环保部联合生产管理部对全体员工进行了一次以“节能我行动,低碳新生活”为主题的环保培训;质量管理部每半年对公司环境检测员进行一次技术培训。通过培训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员工的环保意识和环境守法意识,从而使公司的环境管理水平不断得到提升。
环保工作汇报 篇4
20xx年1-10月份,环保窗口始终坚持围绕全市、全局中心工作,树立科学发展观,积极贯彻落实全市行政审批服务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履行职责。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以建设项目环境审批管理为手段,以深化行政审批服务改革为载体,扎实有效地推进各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和任务。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严把项目准入,切实履行职责
环评责任重大,我科始终坚持以道德为底线、法律为准绳,服务为宗旨,立足岗位,履好职责,把好项目环评审批关、试生产(试运行)批复关、竣工环保验收关。
(一)项目审批情况。截止目前,我科共受理办结各类办件845个,同比增长116.7%,行政受理办结率100%。其中环境影响报告书60个,环境影响报告表134个,环境影响登记表184个,试生产批复68个,共完成环保“三同时”验收项目共94个,建设项目工程环保验收共108个,危险废物转移许可共 42个,发放机动车环保标志共155个。
(二)从严把关,依法行政。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范要求,认真执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严格项目审批,严控污染物排放总量,坚持项目环评 “四个不批” ,试生产“四个不准”,竣工环保验收“四个不验”。即:国家明令淘汰、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不批,对于环境污染严重,产品质量低劣,高能耗、高物耗、高水耗,污染物不能达标排放的项目,不批,对于环境质量不能满足环境功能区要求、没有总量指标的项目,不批,对于位于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内的项目,不批;环保措施与主体工程不能实现“三同时”的不准,项目建设地点、性质、规模、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且未取得原审批部门批复同意的不准,未落实项目环评审批时当地政府承诺(如拆迁安置等)的不准,有信访问题、环境违法违规行为但未整改到位的不准;“三同时”执行不到位的不验,出现变更未补充评价的不验,超期试生产未批准延期的不验,违法行为处理未结案的不验,有信访问题且未整改到位的不验。
二、服务发展大局,提高审批效能
我科认真按照市局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以“60项重点工程项目”和 “百个亿元竣工投产项目”帮办服务为重点,着力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主动作为,加强帮办服务。我科高度重视“60项重点工程”和“百个亿元竣工投产” 项目的环评工作,将帮办工作列为我局重点工作之一来抓,通过主动提前介入,适当简化手续,加强与开发区管委会、建设单位、环评单位、省环保厅等单位的对接与联系,开辟“绿色审批通道”, 促进项目早日报批。截至目前,176个“60项重点工程”和“百个亿元竣工投产”项目,132个项目已完成环评审批,13个项目正在编制环评,31个项目因立项、土地等前期手续未完善尚未开展环评,已完成审批的项目中环保部批的项目2个、安徽省环保厅批的项目12个、市级和县级批的项目118个。
(二)健全机制,加快窗口建设。为切实提高窗口办事能力,提升服务效能,我科不断加强自身建设,高标准严要求做好行政审批服务工作。一是按照审批前移要求,划转归并行政审批服务职能,12个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公共服务职能全部集中我科承办或受理,实现“一站式”办理。二是转变服务方式,按照符合政策的坚决办,手续齐全的立即办,涉及各方的协调办,后续办理的预约办,特事特办,急事急办,推行准时、限时、延时的“三时服务”提高服务质量。三是提升审批效能,已将《环境影响评价法》所规定的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的审批时限由60日、30日、15日缩短到10日、3日、2日,有效压缩审批时限83%以上。四是加强队伍建设,及时组织环评管理人员、技术审查人员参加国家、省、市举办的环评培训和廉政教育,不断提高环评科学管理水平。
三、加强中介管理,规范市场秩序
境影响评价是环保部门进行环保审批的重要依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环评须由第三方中介机构有偿测评。目前在我市开展环评中介服务的机构共有29家。其中:具有甲级资质的有8家,乙级资质的有21家。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第29次常务会议和戴启远书记10月19日在中介服务机构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严整环评市场,规范市场运作,提高环评文件质量,进一步维护市场公平竞争,20xx年以来,我科开展了一系列整治环评市场的活动,把规范、约束环评市场作为重中之重来抓。
(一)完善四项制度,进一步增强管理的制度化。即:建立环评资质备案登记制度、环评单位和人员的`资质审查制度、环评单位服务承诺制度和环评单位业绩考核制度。要求环评单位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服务工作,主动接受主管部门监督。
(二)开展四项整治,进一步增强管理的规范化。7月份以来我科开展了环评中介机构清理整顿活动,着力解决质量低劣、违规操作、信誉不高等问题。一是审查和确定环评机构的准入条件,二是检查环评机构的从业情况,三是检查环评机构的收费和财务管理情况,四是检查对环评机构的监管情况。着力为环评机构创造一个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稳健发展的市场环境。
(三)推行服务承诺,进一步增强管理的效能化。我局要求凡在我市开展业务的环评单位,我局要求必须严格遵循四项承诺,做好咨询服务工作。一是服务态度承诺,做到一次性“告知”,及时主动地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最大方便。二是编制质量承诺,必须实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和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双重把关的环评质量审核制度,项目负责人要认真分析、审核协作单位提供的相关技术报告和监测数据,对环评文件的编制质量终身负责。三是编制时间承诺,在建设项目业主资料提供齐全、无特殊情况下,必须于10日内完成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30日内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四是收费承诺,环境影响评价咨询收费严格按照安徽省滁州市物价局《关于滁州市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标准的通知》(滁价审〔20xx〕123号)文件规定执行,即按《国家计委、国家环保总局关于规范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xx〕125号)规定收费最低线再下浮30%的标准收取,并于报批环评文件时,其环评收费合同报环评文件审批机关备案。
(四)建立四项考核,进一步增强管理的常态化。为进一步增强环评中介市场管理的常态化,我科从“环评质量”、“环评收费”、“编制效率”、“群众满意度” 四个方面对环评中介进行综合考核,将业务能力强、群众反映好的环评中介推荐进驻服务大厅,并纳入“中心”统一管理,将缺乏诚信,群众不满意的清除我市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