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工作汇报(通用31篇)
三、下阶段对策措施
(一)进一步强化常态监管机制。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高度重视环境信访工作,妥善处理好各种环境信访案件和纠纷,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和社会稳定。开展中央、环保督政信访件的清零和不定期回头看,不定期对工业企业、村居环境卫生进行点位排查,严打未批先建、未批先产,促使企业转型发展、规范发展。
(二)进一步推进污水零直排建设。通过各园区业主开大会,困难户开小会的形式,切实强化企业主环保意识,重视污水零直排建设。密切关注企业污水零直排建设进度,压实企业治污主体责任,推动企业绿色发展。
(三)进一步加强环境宣传教育。着力加强宣传教育,推动环境保护意识深入人心。切实加大生态环保宣传教育力度,深入开展环保法律法规和生态环保知识的宣传教育,利用新媒体如微信公众号、企业微信群及政府政务公示栏等加强环境保护政策法规的宣传。在全社会积极营造“人人环保,从我做起”的良好社会氛围,努力提升全镇公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环保工作汇报 篇26
按照会议安排,现将今年以来生态环保领域重点工作及工程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环境质量情况
(一)空气环境质量情况。截止4月19日,全县空气质量综合指数6.16,同比上升4.1%;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5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6.6%;达标天数68天,同比减少10天;重污染天数4天,同比减少4天。空气环境质量得到持续改善。
(二)水环境质量情况。全县三条河流四个河流考核断面。青龙河田庄子断面达到Ⅰ类水质;西洋河康各庄断面达到Ⅲ类水质,饮马河万庄桥断面、杨沽泊断面达到Ⅲ类水质。西洋河(标准Ⅲ类)达到考核标准,青龙河(标准Ⅱ类)、饮马河(标准Ⅳ类)优于考核标准。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督导16家重点企业严格执行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和日均值要求,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对所有含VOCs企业的车间密闭、逸散情况、工艺过程等环节进行排查,建立台账,对存在问题的2家企业提出了限期整改要求。召开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推进会,推动13家企业“一厂一策”治理方案编制,已完成8家,下步开展源头替代、无组织管控、末端治理等全流程治理评估。组织开展加油(气)站油气回收系统监督检查,完成检查加油站13家。对城区内餐饮门店的油烟净化装置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建立动态台账。多次开展检查餐饮油烟执法检查,发现问题6个,全部完成整改。组织各乡镇开展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进行再排查工作,实现排查全覆盖,无死角,确保燃煤锅炉彻底清零。对弘业陶瓷、永平热燃等4家重点用煤单位和国阳钢铁1家非重点用煤单位定期进行煤质抽检工作。全县共有在建工地16个,安装PM10在线监测设备50台,视频监控系统16套,雾炮及自动喷淋装置52台,切实减少了建筑工地的扬尘产生。加强对远红外视频监控系统24小时值守,及时发现焚烧秸秆、燎地边的“第一把火”。对秸秆禁烧管控不力的三个乡镇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取缔了刘田各庄镇魏官庄村“黑加油点”1个。交通部门查处苫布遮盖不严货运车辆5台,公安部门查处道路遗撒违法车辆14台。严格执行重污染天气“一厂一策”管理,对全县194家涉气企业执行应急减排措施情况全面检查,对佰工钢铁、国阳钢铁等重点企业的工业用电量等进行了核实,倒查污染物排放数据,确保管控措施落实到位。佰工钢铁、武山水泥围绕污染物日排放量同比去年下降30%的目标,制定了减排方案,生态环境分局、石门镇对企业实行了驻厂监管。
(二)水污染防治工作。认真落实河长制,组织各级河长利用河长云APP落实巡查检查制度。实行总量和浓度双重控制制度,对化工、污水处理厂等进行重点监管,每周至少检查一次,督导企业落实各项应急措施,坚决杜绝超标排放行为。联合水务、农业部门对重点河流沿岸的工业企业、农业源进行全面排查,消除超标隐患。明确专人负责,定期对16家较大以上风险源企业、重点行业企业进行检查。落实网格化监管要求,组织各乡镇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对完成治理1处农村黑臭水体开展“回头看”,未发现反弹。针对青龙河田庄子断面总氮超标问题,对青龙河田庄子断面到桃林口水库之间的河道进行了检查,当天采样三个点位:田庄子断面、潘庄镇卸甲庄村西(青龙河与迁安支流下游)、潘庄镇卸甲庄村北(青龙河与迁安支流上游)结果未超过水质目标3mg/L。
(三)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建立了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监管管理机制,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监管工作职责,建立了部门联动体系。开展危险废物排查整治和执法监管“回头看”工作,对照危险废物监管123家企业,全部完成检查,未发现违法问题。督导双益磷化开展土壤污染初步调查工作。完成垃圾填埋场等10家土壤污染防治重点单位的污染源执法监测。全县责任主体灭失矿山修复治理任务20处,确定需工程治理14处,现已完成可研报告编制。对县医院发热筛查门诊、振兴康养、双龙宾馆隔离点产生的医疗废物以及生活垃圾全部纳入新冠肺炎疫情医疗废物进行管理,做到日产日清,24小时内转运至三方企业进行无害化处置。全县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
(四)环境执法工作。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要求,“双随机”执法共抽查企业95家,其中一般排污单位58家、重点排污单位29家、特殊监管对象8家,发现各类问题4个,发现问题率4.2%;加强动态库企业日常监管,共现场检查并录入执法APP382家,发现各类问题42个,发现问题率10.9%。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680余人次、车辆430余车次;污染源在线监控超标异常数据核查。核实污染源在线监控数据超标处置单69条、异常处置单66条,共135条,其中信息中心办结73条、移交执法人员现场核查62条。就在线数据超标(异常)问题,两次约谈了绿色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等10家企业负责人;开展各轮次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执法、在线监控造假专项执法、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执法等多次专项执法检查,累计出动执法人员340余人次,检查企业、点位170余个;加强对秸秆禁烧平台、污染源在线监控平台的值守,发现问题及时交办、及时处置。今年以来,立案调查环境违法案件10件,拟处罚金额339.5万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1件,对拒不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的佰工钢铁、武山水泥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三、下步工作安排
(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运用好智能监控平台,加强分析研判。结合季节特点,开展扬尘和裸露地面综合整治整治。提升砖瓦、石灰等行业治污设施处理能力,确保6月底前全部稳定达到超低排放标准,对不能达到有组织超低排放和无组织排放要求的一律停产停工。开展臭氧污染治理,强化NOX和VOCS协同管控。严控工业源VOCS排放,加快13家重点企业落实“一厂一策”管控措施,6月底前完成整改验收并备案。加快实施钢铁、水泥炉前视频监控系统安装工作。组织佰工钢铁开展料场综合整治改造。严格落实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和各项减排要求,持续改善空气质量。
(二)水污染防治工作。强化河长制落实,常态化做好巡河踏查、垃圾水草清理、生态补水等工作。深入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规范合法排污口,关闭非法排污口。做好入海河流水质管控工作,加强对化工企业、污水处理厂等的重点监管,定期开展执法巡查和水质监测,发现超标问题及时处理。加强集中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环境执法监管,严肃查处违法问题。加快推进范庄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隔离防护工程进展,按照市里要求在4月底完成。加快县区断面河流应急保障工程,尽快完成项目选址、可研报告编制、专家论证等工作,尽快启动项目建设,力争5月底前完工,确保出境水质稳定达标。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完善应急物资储备。
(三)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督导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严控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开展土壤环境自行监测,并按要求向社会公开。严格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强化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处置等全流程监管。
(四)环境执法工作。紧盯重点区域、重点流域、重点行业,加强对正常生产企业的监管,严厉查处偷排偷放、超标排放等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开展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造假专项行动,严厉查处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设备运维不规范、设备运行不正常、自动监测数据造假等问题,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确保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设备正常运行。坚持“严管重罚”,用足查封扣押、按日计罚等措施,实施部门协调联合,切实形成打击环境违法犯罪案件的强大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