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情况汇报(通用30篇)
二是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彰显特色。从20xx年开始,我局按照国宗局统一部署,于每年6月在全市宗教界组织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先后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发挥正能量,共筑中国梦”和“国法与教规的关系”等主题开展活动,引导宗教界爱国守法,不断增强宗教界人士、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的法规意识、公民意识和规范意识。
活动的组织体现发动广泛、氛围浓郁、有针对性、实效性、多样性的特点。在方案设计上注重结合实际,在目标要求上尊重宗教规律。以“三训”、“三考”为抓手,“三训”即分三层培训。市民宗局组织宪法法律培训,培训对象为市级宗教团体领导班子成员,各市直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市(县)区民宗局组织条例规章培训,培训对象为市(县)、区宗教团体领导班子成员,辖区内各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组织成员;市级宗教团体组织章程制度培训,培训对象为市级宗教团体领导班子成员,重点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以及信教群众骨干。
“三考”即市民宗局、市(县)区民宗局和市级宗教团体就培训的重点内容,采取开卷、闭卷、知识竞赛等形式进行测试,检验学习效果。在活动的推进中,做到“四结合”,即结合主题、结合工作、结合群众路线要求、结合讲经论道。特别是宗教团体和场所在开展讲经讲道活动中,用宗教的语言、用信教群众听得懂的、易于接受的方式宣讲宗教政策法规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信众爱国爱教、爱岗敬业、担当责任,把宗教界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实现中国梦的伟大实践中,受到广大信教群众的普遍欢迎。
三、工作有效 推动创新
xx年以来,我局七五普法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受到上级部门和社会各界的肯定。20xx年、20xx年被评为市专业法宣传优胜单位和全市综治工作先进集体;20xx年被评为规范执法示范创建先进单位;20xx年荣获省民委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竞赛组织奖;20xx年被市政府表彰为规范执法示范单位。局机关干部参与“法律在我心中”公务员学法用法征文活动,获得优秀奖;一名机关干部荣获市七五普法中期先进个人。
普法工作的开展,促进了民宗干部、民族宗教界人士、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法制意识进一步强化,推动了民族宗教法治工作水平进一步提升。
(一)推动依法行政制度建设
抓住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契机,对局依法行政工作制度进行了全面梳理,修订完善了《重大行政决策七项制度》《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管理办法》《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变更管理办法》《内控机制监督检查办法》《内控机制建设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研究制订了《行政调解暂行办法》《规范性文件制度和备案制度》《规范性文件清理制度》《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学法制度》和《局机关工作作风投诉受理制度》,全局行政执法人员认真学习法律知识,熟悉制度内容,了解工作要求,执行工作规范,创新开展行政指导工作。20xx年以来,连续5年组织全市民宗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民宗干部开展调研活动,大家对加强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外来少数民族流动人员服务管理等认真思考、建言献策,形成调研文章250多篇,为全市民族宗教工作的依法决策、依法管理和创新发展提供积极的智力支持和工作依据。
(二)推动简政放权政务公开
全面推行政务公开,依托局政务网站,及时公布民族宗教工作决策事项、工作动态、权力事项、办事流程等,接受公众监督。开展行政权力清理工作,能下放的就下放,需取消的坚决取消,对保留权力事项进行审批流程再造,形成了局行政权力清单。局审批服务事项承诺时限比法定时限缩短42%,审批环节压缩32%,申报材料减少29%。行政权力全部进入无锡市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系统运行。对局政务网站与行政权力有关的信息公开内容(包括办事指南、办事流程等)进行了及时更新、调整和公布,兑现公开的承诺。局政务网站与无锡政务大厅链接互动,提供网上审批和预约审批服务,提供为少数民族服务一键链接,方便群众办事。
(三)推动依法管理取得突破
一是属地管理责任进一步明确。20xx年,市委办、市政府办出台《进一步加强民族宗教工作属地管理的意见》,对推进民族宗教行政审批、行政管理、行政服务重心下移进行了明确,进一步理顺宗教活动场所的属地管理体制。
二是依法管理合力进一步增强。通过持续宣传,市民宗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参与民族宗教事务管理的法治意识、履职主动性明显提升。市建设局与我局联合出台《无锡市关于加强宗教活动场所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意见》,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在建工程的安全监管;我局与公安局联合制定了《无锡市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暂行)》,市公安局、消防支队、卫生局、安监局,对全市部分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生产工作主动检查指导,推动场所完善安全措施;重大宗教活动前后,城管、交通、消防、卫生等部门主动介入,确保安全。
我局还与市卫生局联合制定出台了《无锡市宗教活动场所食品安全管理规定(暂行)》,对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提供餐饮服务或设立内部食堂的宗教活动场所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了规范;市档案局对宗教档案工作的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管理进行有效指导,全市宗教档案管理工作取得历史性突破。268处宗教场所中,被评为省二星级档案室14处、省三星级11处、省四星级3处,五星级1处。多部门定期联合开展清真食品监督执法检查工作,确保我市清真食品安全。民宗、公安、安全等部门积极配合,开展非法宗教活动治理工作,维护民族宗教界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宗教活动秩序。
三是依法行政工作得到有效保障。七五普法期间,我局把推动落实基层民宗部门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作为工作重点,深入调研,奔走呼吁,积极协调,于20xx年促成了江阴、宜兴、滨湖三个民族宗教工作重点地区设立独立的民族宗教工作机构,其他地区民宗局局长由人大任命,确保市(县)区一级民宗部门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理顺了执法体制,落实了省编办、省民委(宗教局)《关于规范县级民族宗教工作机构设置的通知》要求,夯实了行政执法工作基础。
(四)推动民族宗教界守规用法意识逐步形成
针对宗教公益行为自发、无序的管理现状,以教育、培训、研讨、宣传为理念,开展“宗教慈善周”活动,激发宗教慈善热情,规范宗教公益行为。在民政、宗教部门指导下,市佛教协会成立我市首家宗教公益慈善基金会——无锡仁济佛教基金会,宗教慈善专业化、规范化迈出可喜的一步。宗教团体深入开展“制度建设年”、“制度落实年”活动,对团体制度进行全面科学的梳理、补充和修订,完善制度体系,增强制度的操作性和执行刚性,进一步形成以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的良好氛围。宗教活动场所认真执行国宗局7号令,严格按照寺观教堂财务管理“十有”标准、固定处所财务管理“五有”标准,在夯实财务工作基础、提高财务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上狠下功夫。市民族团结促进会成立了少数民族法律援助站,为少数民族同胞答疑解惑、提供法律服务,引导和支持少数民族群众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
通过普法宣传教育,我市民宗系统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普遍增强,呈现出了人心安定、社会稳定的良好法治局面。在工作中,我们体会到:普法工作领导重视是前提,措施得力是关键,富有成效是目标。法律法规是行政管理的依据,只有做好普法工作,实施依法管理才有基础。下一步,我局将在七五普法工作取得成绩的基础上,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认真谋划好民族宗教系统“七五”普法规划,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贡献。
工作情况汇报 篇5
一、今年以来的业务发展情况
20xx年是深入推进二次转型的关键一年。我行认真贯彻总行全国分行行长会议精神,按照总行“面向未来、把握机遇、开拓创新、持续发展”的总体要求,确定了分行20xx年的工作总要求是:把握机遇、深化转型,开拓创新、再续辉煌。要求全行围绕做大资产负债规模这一中心,继续开拓创新,深化二次转型,实现分行各项业务工作的新发展。
1-2月,我行业务发展顺利、开局良好。突出表现在八个方面。
一是总资产稳定增长。2月末,我行折人民币资产总额412.4亿元,较上年净增43.8亿元,增幅11.9%。
二是利润增长符合预期。实现经济利润2.25亿元,同比增长69.6%;实现FTP税前利润2.85亿元,同比增长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