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几何画板的学习心得体会(通用35篇)
一 、要建立和谐的师生关系
和谐的师生关系是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的原动力,对提高课堂效益是十分重要的,关系融洽,不但活跃了课堂气氛,而且调动起学生极大的热情去参与;反之,不注意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让学生苦学,使学生厌学,则严重阻碍了学生学习能力的提高,当然更谈不上课堂效益的提高。首先要求教师要尊重学生。尊重是教育的前提。教师要既做先生,又做学生,只有尊重学生,才能取得学生对你的信赖,此时教育教学才有可能走向自由。其次要热爱学生。我们都知道,野蛮产生野蛮,仁爱产生仁爱,这是教育的真理,热爱是教育的保证,教师热爱学生与学生热爱教师互为条件。没有教师的挚爱,也就不可能有学生的乐学,因为教师在教学活动中是思想、情感、知识的综合载体。
二、教师素质有待于提高
任老师讲的某教师在学生犯错误时用刀子割孩子的手心,教师要求孩子讲文明礼貌,而教师面对孩子的问候却无动于衷。听到这儿我感触颇深,在学习和思考后我认为,无论做一个合格的班主任还是一名普通的教师都应具备责任心、宽容心、公平心、爱心和细心。
1、责任心是做好班主任和教师工作的前提。责任心是道德的基点,在日常工作中即表现为自觉地把份内的事情做好。从而达到学校和学生双方满意。
2、宽容心是给后进生的一剂良药。爱好,这就需要我们班主任有一颗宽容的心。对于学生所表现出来的不足应该用宽容的心态去面对,但宽容应有一定的限度,过度了就成了纵容了。
3、公平心能得到全班同学的爱。作为一名教师,我们应该知道每个班级总是有优秀生、中等生和后进生组成的,这样在你不知不觉的工作中宠坏了一半,同时也失去了另一半。因此我们教师要用一颗公平心对待每位学生。
4、爱心是教师走近学生的法宝。这爱心包括对工作的热爱和对学生的热爱。对自己的工作有了爱才能产生工作的动力,才能在工作中倾注满腔热情,发挥积极性和创造性,有了爱你才会舍得付出。
5、细心是做好班主任工作的助手。;细心就是用心细密,做事细心,就会认真周密地考虑各种问题,精益求精地把事情做好。让责任心、宽容心、公平心、爱心和细心始终陪伴着你,因为他们能让我们的班级、学生拥有凝聚力、拥有活力。
任老师的一句名言:“教师,你的职业、你的学识、你的人品,直接决定你的事业的成败;直接决定你教育对象的成败”结束我的文章。同时我感谢她让我知道了该去做一个“有着快乐心态的老师引领着学生奔向快乐幸福的终点”的快乐而幸福的文明传播者。
关于几何画板的学习心得体会 篇6
从大三才刚刚开始接触音乐美学这门课程,课程虽短却学习到许多关于音乐方面的知识,无论是在课堂上面,书本上面,课程上面都能获取各种关于音乐美学的理论知识。美学是研究人与现实审美关系的学问。它既不同于一般的艺术,也不单纯是日常的美化活动。
从字面文本意义上来观照,音乐的形式与内容也是比较学理化并有些抽象的词汇,非专业学人恐就字面理解也会具有差异性与困难。当我们走进音乐厅,直面感性聆听一位作曲家的作品时,会在内心中产生一种感受,不管这种感受是赞扬还是批评,它总是已经随着作品音响的进行而在聆听者的内心中产生了一种对作品的内心触动——即已经产生了一种所谓的“听觉内容”。这样一种由音乐作品而引起的“听觉内容”是伴随着音响的进行而在观众的内心中产生的,我们是否可以说这种感受性的内容是音乐音响传达给观众的一种音乐内容呢?如果我们承认了它是音乐所具有的一种内容,那么为什么同一首音乐作品不同的聆听者会有不同的感受性内容呢?这些看似简单肤浅的问题,却是最本质并难以完全回答又需要深入探讨的问题。音乐是否具有内容,音乐的织体形式本身是否又具有自我客观意义上的“形式内容”?我们常讲大三和弦的明亮,小三和弦的柔和,除去审美主体客观的听觉心理与自我客观存在的听觉感性审美规律之外,就音乐客体即音乐结构上的形式逻辑而言,它是否具有音乐客体客观存在的一种形式上的内容呢?大三和弦的明亮,小三和弦的柔和,这两种听觉感受的来源是否可能本来就存在于音响的客观规律之中呢?即音响自我的形式逻辑中已经存在了音响明亮柔和的物理性结构规律,它不以人的听觉变幻为转移。如果这样一种形式意味上的内容客观存在,那么,仅就音乐形式客体而言,我们就没有理由不承认音乐有其自身的形式内容,由此,即使是音乐的形式也同样存在着形式意义上的内容。而形式意味上的内容涉及到音乐作品的历史流变与方法变迁,作曲家采取什么样的作曲方法论就决定了会出现什么样的音乐织体结构形式,从而也就意味着会出现什么样形式意义上的内容。与作曲家作曲方法密切相关的音乐作品及其形式织体构造毫无疑问也会受到作曲家人本意识与审美情态理想的影响,而且这种影响还是非常巨大的。因为,作曲家的方法论与美学观念的选择直接导致了音乐作品的整体技术形态构造。值得特别说明并需要大家关注与讨论的是作曲家的人本意识与审美理想是社会物化及人化的产物,它是在社会历史影响下兼及对人本生态的思考而形成的,带有深度的社会性内容与历史意义,一位作曲家的作品必定带有深刻的社会因素,从而,也就不会逃脱社会性的内容与史论意义。正因为如此,完全否定音乐的内容,否定音乐作品的历史性意义而宣称音乐作品的纯粹形式意味是肯定站不住脚的!更何况,音乐自身的形式逻辑也包含着形式意味上的逻辑内容与方法论内涵。
在这里我想讲讲我对于音乐审美的理解。音乐审美意识是以音乐感知、情感体验与审美评价为基本环节的意识活动。正如人类的意识是以客观存在为前提一样,音乐审美意识作为人类意识的一种特殊存在形态,它也是以作为审美对象的音乐美的存在为前提的,没有音乐艺术的美,也就不会有音乐审美意识的发生。出人类的音乐审美意识的产生是以音乐艺术的存在为前提,还只说到了问题的一半,另一半是,从主体方面说人类的音乐审美意识究竟是怎样发生的?音乐的美是一种客观存在,但它对于欣赏主体来说是否能成为现实的存在,这还要取决于欣赏主体的主观因素。即使是生活在音乐艺术获得高度发展的现代社会的人,假如没有音乐审美的实践,没有对音乐艺术的长期接触,那么他就不可能具有音乐审美意识。正如马克思所说:“对于不辨音律的耳朵说来,最美的音乐也毫无意义,音乐对它说来不是对象,因为我的对象只能是我的本质力量之一的确证,从而,它只能像我的本质力量作为一种主体能力而自为地存在着那样对我说来存在着,因为对我说来任何一个对象的意义(它只是对那个与它相适应的感觉说来才有意义)都以我的感觉可能感知的程度为限。”
①音乐审美意识作为人的一种主体能力,作为人的本质力量的一种确证,人的主观因素是具有决定性的作用的,只有“人的本质力量对象化”,音乐的审美意识才会发生。“一方面为了使人之感觉变成人的感觉,而另方面为了创造与人的本质和自然本质的全部丰富性相适应的人的感觉,无论从理论方面来说还是从实践方面来说,人的本质的对象化都是必要的。”
②音乐的审美意识,首先是以对象的存在为前提,只是在有了音乐艺术美的存在,才可能有音乐的审美意识,同时,又只有当审美主体作为一个社会的实践着的人,在对音乐艺术的审美观照中产生了作为人的本质力量来肯定的音乐审美感受时,音乐的美对他来说才能成为一种真实的客观存在,他才能真正具有音乐的审美意识。这就是我们对音乐审美意识的根源及其发生所持的基本观点。
人的音乐审美意识的发展,又会反转来影响和促进音乐美的发展,如果没有审美主体,特别是音乐家的音乐审美意识的高度发展,音乐艺术本身的发展也是不可想象的。音乐艺术本身就是音乐审美意识的物化,是音乐审美创造的结晶。音乐审美意识的反作用,集中表现在音乐美的创造之中。由于音乐艺术的非语义性与非具象性的特点,它对现实生活的表现更多的是以主观的心理体验与情感态度的方式来进行,即更多的是客观因素消融在主观因素之中,因此,创造者主观能动性的发挥与审美意识的参与就具有更重要的作用,也正是由于音乐审美意识的积极参与,音乐美才能更好地表现现实生活的美和人的思想情感的美。与此同时,我们还要看到,音乐审美意识的作用还表现在它对现实生活美、对人的思想情感美的形成与发展所起的作用。音乐审美意识不仅能够有力地促进音乐美的创造,并且能够通过丰富人的思想情感的美来增进现实生活的美。音乐审美意识的积极作用正是在这里得到充分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