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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党103周年心得体会范文(精选32篇)

2024-04-17 22:03:42心得体会打印
关于建党103周年心得体会范文(精选32篇) 在这繁花似锦的夏季,我们即将迎来中国共产党103岁的生日,值此激动人心的时刻,请允许我向党表达我的心声,献上我诚挚的祝福,也由衷地感谢组织和同志们对我的信任。....

  当前,环保工作还面临着一些困难:从总体上讲,现在环保矛盾叠加,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突出保护优先与现实中注重经济发展之间的矛盾;新法的法定要求与现实中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未批先建、未批先产、批建不符、超标排放等之间的矛盾;群众环境诉求越来越高与群众自身做好环保工作自觉性不高的矛盾;环保部门地位的不断提高与环保部门仍处于弱势地位的矛盾。从具体问题说:

  1、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尚需加快。突出表现在热源不足,现有工业园区及工业集中区供热、蒸汽等能源集中供应设施建设项目建设尚未启动;城区所有工业生产锅炉搬迁入园区无系统安排,建成区燃煤小锅炉淘汰难度大。音达木河截流工程还未开工,英格吐河整治主体工程、郊区莲江口镇污水处理工程、富锦市二龙山镇污水处理工程仍未开工建设,完成“”规划项目建设时间紧迫。

  2、减排形势不容易乐观。市区排水不平衡、局部管网设计不合理,沿江各泵站设计缺陷及运行不稳定,溢流口闸门关闭不严等问题尚未解决,东区污水处理厂超负荷运行,西区污水处理厂因进水不足;桦川县、汤原县、桦南县污水处理厂运行不稳定,桦川县、汤原县污水处理厂未实施深度处理改造;同江长恒热电有限公司原有机组年内关停工作还未完成;中恒热电公司脱硫项目工期紧张,对全面完成“十二减排”任务造成压力。

  3、环境质量改善难度大。大气方面,从1-5月份的监测数据看,大气环境质量有所下降,较去年同期下降10天,超标天数中以PM2.5 为首要污染物;1-5月份我市PM10均值浓度为64μg/m3,较去年同期升高10.0%;20xx年PM10的年度削减目标是55.9μg/m3,目前看完成难度相当大。松花江水质方面,1-5月份,松花江干流水质良好,达到国家考核要求,但支流汤旺河、梧桐河水质状况相对有所恶化,上半年Ⅲ类水质标准仅为25%,治理任务还相当繁重。

  4、队伍自身存在的问题。一是不重视学习,业务不精。一段时期以来,新《环保法》、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气和水污染防治、环境执法监察等诸多方面,国家政策文件很密集,有许多新精神、新政策、新规定、新办法,学习、掌握和领悟得不深不透,在具体工作中就会眼高手低,拿不出管用的招数,完成任务不力,上级利好政策也用不足,工作常常陷于被动。二是责任心不强,工作标准不高。个别党员干部习惯于当“二传手”,来了任务更多地是交待给下属办理,不愿意亲自研究、亲自落实,对工作质量要求标准不高,把关不严,满足于“大概齐”、“差不多”。 有的同志对工作底数不清,研究的不透,不想事谋事。有的部门对党组决策落实不及时、不到位;对办公系统流转的文件、通知不及时查看,导致部分工作出现中梗阻;公众网信息更新不及时、内容不全面。三是管理不严格。个别同志对当前的形势把握的不够好,或者说适应的还不够快,在执行从严治党的各项规定方面,大的原则掌握都比较好,个别细节还有待于进一步规范。四是“三不为”现象还不同程度的存在。“不想为”。一些干部工作热情减弱,心在状态,工作安于现状、推着干,或相互“踢皮球”,得过且过,做 “太平官”。“不会为”,一些干部工作循规蹈矩,习惯于用老眼光、老办法看问题、做事情,遇到矛盾和问题时束手无策。“不敢为”,担心踩到“红线”、触碰“高压线”,求稳怕乱,不敢干事,缺乏攻坚克难的勇气和敢于负责的担当精神。破解矛盾,想办法,只要有利于环境质量改善、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满意的事情,都要大胆去做。

  今年是规划的最后一年,时间已经过去一半,有效的工作时间更短。 下半年我们要紧紧围绕实现三个目标(“环境质量、服务发展最优和“”圆满收宫),用好杀手锏(新环保法)、全面两大任务(规划和减排),推进三个10条落实(推进大气十条,完成时序任务;推进水和土十条,摸清底数,制定方案,确保目标任务),强化四个基础(监测、宣教、规划编制、队伍建设。

  (一)突出重点抓落实。一是大气整治。扎实开展大气环境综合整治,深化分区协调与督办;加强对上沟通与汇报,用好联席会议、督查室督办以及纪检部门问责等推进机制,建立工作台账,实行消号制度,逐项解决,逐项落实。完成好补助资金发放工作,确保小锅炉淘汰、集中供热供气工程建设、燃煤锅炉搬迁入园、黄标车淘汰、挥发性有机气体治理、餐饮行业油烟治理等年度工作任务的完成。启用机动车尾气遥感检测车,开展路检路查,加大“黑烟车”处罚与治理力度。二是松花江水污染防治。借助政府总协调,加强各县(市)、项目主体单位的督办催办和现场检查,全力推进内河综合整治、郊区湿地退水还湿等“”规划项目建设,确保各项目如期建成和验收。认真落实水十条,摸清底数,制定方案,重点对十大行业进行整治。充分利用自动化监管手段,加大日常监管频次,确保涉水企业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落实“一河一策”,加强饮用水水源地清理整治和内河水体综合治理,推进松花江水质持续改善。三是污染减排。推进东部城区生活污水西调、重点乡镇污水处理工程、东区二期污水处理工程等减排责任书项目建设,启动桦川县、汤原县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改造项目;加快建成项目验收与建成项目稳定运行,完成“黄标车”淘汰和农业面源减排项目,确保“”减排减排任务的圆满完成。

  (二)强化监管抓落实。环境监管执法是环保部门的主业,是最大的责任田。当前,废水偷排直排超标超问量排放时有发生,涉及废气排放的信访投诉不断增加,占投诉量80%以上;部分危废;无证排法、企业监测数据造假时有发生;超期储存,难以处置到位,存在环境风险。要切实加强环境监管,一是要扎实开展环境保护大排查,摸清底数,年底前要上报上一级政府。二是要实行监管网格化,落实监管责任,也要上报。三是用好新《环保法》这个杀手锏,对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该处罚的处罚,该报告的报告,该移送的移送,该曝光的曝光,该关闭的关闭。市稽查支队对各县市年底新法至少两个案件。9月份,东督和省厅要开展环境综合督查,佳木斯市及所属富锦市必查,要从档案内面建设与企业现场全面做好准备,确保不出任何问题。要用检查的标准和要求做好日常监管工作,要利用当前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防止部门扯皮、加大责任追究良好氛围,借力推进各项工作。省纪委7月11日联合省行风热线开展改善人居环境行直播活动,介时主要领导和部门走进直播间,回答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高度重视,领导包案,坚持“12369”环保热线全天值守、快接快办快结工作机制,深化错时执法,正常工作时间发现不了问题。串好休。重点解决饭店油烟、噪声和异味污染。现在污染向郊区扩展,要加大监管,消灭盲区。下步从东到西,局领导暗访。

  (三)明确责任抓落实。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监管的意见通知精神,认真履职免责。以市政府名义下发决定,一是明确各级政府对辖区环境质量负责(省委的考核细则已经出台);我们市政府任务已经下发了。二是明确环保部门对环保工作实施统一监管。参与综合决策,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做到理清楚、说清楚、列清楚);对工业企业监管,要重点管手续、管排放、管风险。三是各相关部门分工负责。对难点问题、瓶颈问题,不压在本部门,及时上报,不误在手里,及时协调沟通,要争取政府的支持,重视以及群众的参与、上级督查、媒体跟踪、领导批示等推进手段确保问题的解决。各县(市)一定要重视起来,好多地方领导不知道,受到上级约谈,最后受处理的都是环保干部。我们全局从局长到科长、到具体工作人员,应该分工和职责比较清楚,该你管的,管不到位、做不到位,就是失职。好事都办了,得罪人的事,矛盾大的事往外推。环保部门弱势,安全事故都处理环保干部,更何环境出现问题,所以大家一定要什么叫守土有责。要做好履职免责任。

  (四)突出优化发展环境抓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和省厅高度重视发展环境工作,并把优化发展环境作为抑制经济下行的重要举措,最近召开了电视电话和专题会议,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的意见》,作为环境保护部门,要坚决落实上级的部署和要求,更好地服务产业项目建设和地方经济发展。一是要深化环保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权责运行体系。 对行政审批项目进行再清理、再规范,努力减少企业负担,对县(市)区可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原则上下放到县(市)区环保部门实施。坚决取消非行政许可项目,对已取消事项不得变相保留;坚持“审一次、不交叉、一次见效”的原则,减少不必要审批环节,清晰划定市、县(市)区二级环保部门共有权力的权责边界,明确权力和责任,避免重复交叉;加强对下放到各县(市)区审批权力的指导与服务,提高县(市)区承接能力,确保审批权“接得住、管的好、服务优”,树立廉洁高效的行业形象。 二是强化服务意识,不断提高服务效能 。坚持“职责法定、权责一致”,梳理完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及时向社会公开,保障权力公开公正、规范运行;突出“便捷高效"的原则,制定并公布权力流程图,细化每项职权的运行环节、承办机构、办理时限、监督方式等,使每一项权力的行使都做到流程完整、环节清晰、公开透明;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科学优化审批流程,形成规范文本,一次性告知企业。推行“一口受理"、“限时办理”、“规范办理”、“透明办理”和“网上办理",为企业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坚持“快审批、把好关、服务实"的原则,不断提高审批效率和质量。市、县(市)区两级环保部门都要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对重大项目提前介入,实行保姆式服务,合法合规,快速办理。 三是强化监督管理,赢得发展环境与环境质量的“双优” 。减少事前审批项目,探索实行函审制和重大项目跟踪反馈制度,并通过加强事中事后管理来保证监管到位。建立有效沟通协调机制,定期组织执法检查,确保项目达到环境保护要求,赢得发展环境和生态环境质量的更优; 制定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进一步规范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有效控制和减少行政处罚的随意性;落实环境行政执法责任制,实行网格化环境监管,实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促进环境执法人员认真履行职责;完善环境监管执法稽查制度,每年对各县(市)开展环境稽查。 四是强化监督制约机制,切实转变工作作风 。重点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要在全面落实优化发展环境各项措施过程中,重点治理四类问题:一是项目审批效率不高、审批事项不能一次性告知,审批流程不透明等问题;二是对待服务对象存在“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和“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摆官架子,态度冷漠等问题;三是利用职务影响力干扰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甚至刁难勒卡等问题;四是乱检查、乱罚款、乱收费、乱摊派,甚至粗暴执法、无证执法、以罚代法等问题;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严肃整治“庸政、懒政、怠政”现象,建立更加科学完善的考评机制,坚决整治环保队伍中存在的精神不振、不思进取、不敢担当、办事不用心、工作不主动、服务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等问题;严格执行“五个一律”承诺与践诺活动,一律不许插手企业的招投标行为,一律不许插手企业的工程建设过程,一律不许插手企业的采购行为,一律不许插手非公企业对企业各类合作者的自由选择,一律不许通知企业婚丧嫁娶之事。局机关党委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如有违犯,依法依纪从严处理;建立企业投诉平台和涉法涉诉案件信息沟通机制。将“12369”环保热线、信访微信、环保微博作为举报电话或平台,并向社会公布;局办设立举报信箱,认真受理有关举报,关线索一经查实,根据情节先免职或调离原工作岗位,并送市纪工委进行查处,对破坏发展环境的违纪、违法人员依法依纪从严从快处罚。 五是规范项目和收费项目管理,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将环境影响技术评估作为环评审批内部环节,不再向企业收取评估费用,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对经审核予以保留的前置项目,不得指定或者变相指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对涉企收费项目进行清理规范,凡是没有法律法规明文规定的涉及收费项目一律予以取消;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在排污费征收方面,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依法、依规征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禁对企业征收“过头税”;凡是没有上级规定依据、增加企业支出的各类涉企检查、评比、达标、培训活动一律不得举办。 六是强化组织保障措施 。成立优化发展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进一步明确责任要求,层层传导压力,把责任落实传导到具体部门岗位和具体责任人,全面营造优化发展环境的良好氛围。 加强廉政风险点的监管。进一步明确权力运行的方式和程序,对环评审批、环境监察、危险废物管理、专项资金、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重点岗位、重点人员要建立风险预警防控机制,对每一项防控措施要重点落实,确保权力规范运行;严肃责任追究,实行“一岗双责”,对于在优化发展环境工作中不能作为的,要严肃问责并给予通报批评,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形象恶劣的单位、科室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要先行免职,同时进行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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