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全生产的心得体会(精选23篇)
安全是一项长期、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不仅是企业生产的薄弱环节,同时也直接影响着家庭的安危。作为一位生产部门的负责人,我更感到安全生产,责任重大。仔细想想,安全生产的难点在我们自己,在我们自身的安全意识。对于那些安全意识淡薄的所谓的勇敢者,要让他们明白,个人安全意识的淡薄和无知,不仅是对自己的轻视,更是对家庭和社会的犯罪。收起蛮干和无知,才能保护自己、守护家庭、回报社会。
灿烂的青春之花,会在安全的沃土上开的绚丽多姿,也会因事故的肆虐变的淡然无光。展望未来,我们每个人该走的路还很长,肩负的责任也很重。在新形势、新目标下,我们的一举一动应当更稳健、更成熟、更安全。
关于安全生产的心得体会 篇7
经过学习,我们深刻领会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思想和内涵。作为研究院的发展规划部门,组织安保部门研究制定本单位“十四五”安全生产发展设想,把安全生产规划作为重要一环纳入今年研究院的“十四五”总体规划,持续推动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深入开展。同时将严格按照发展规划处20__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清单要求,扎实推进安全生产组织体系建设,明确年度安全工作目标和具体措施,严格履行安全职责,做好科研生产安全教育,加深大家对安全生产重大意义的认识,增强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和中央要求的紧迫责任感和自觉性。
关于安全生产的心得体会 篇8
安全生产是立业之本。其宗旨是安全促进生产,生产必须安全。通过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部分论述进行再学习和再领会,对于安全生产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我们要努力做到安全生产,其中做的好的地方要继续保持发扬,不足之处我们要加以改正。我们要始终坚持生命至上的理念来抓好安全生产,时刻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努力营造安全的科研生产环境。
关于安全生产的心得体会 篇9
安全就是效益。研究院的效益来自安全,研究院的生存和发展离不开安全。研究院生产的顺利开展,研究院的长足发展,都需要安全。任何一个环节出了差错都会对生产造成影响,导致经济效益下滑,只有员工通过安全教育,不断强化安全意识,才能为安全生产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只有生产实现了安全,企业的效益和发展才会有保障,整个企业才能良好运行。
关于安全生产的心得体会 篇10
今年六月份,是我国第__安全生产活动月,__县委、县政府非常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在全生产活动月期间,开展了舆论宣传、讲座、专栏、文艺演出等一系列活动,6月__日,专门邀请了省安监局__副局长来我县就题为“强化红线意识,关注安全生产”进行专题辅导讲座,陈局长对我国我省的安全形势、安全状况以及当前存在的安全问题、矛盾、隐患等从红线、体系、责任、创新、长效、担当等六个方面进行了阐述剖析,我们听后深受教育和警醒,安全形势不容乐观,安全责任重于泰山。
__邮政承担通信服务工作,同时还代理金融业务,安全生产非常重要,资金安全、邮件安全、网络安全、车辆安全及人身安全等都是安全生产领域的重要内容,安全生产月活动只是个形式,安全生产工作真正做到常抓不懈、长效管理还要从细处从实处抓起:
一、明确职责,层层落实安全责任。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牢固树立“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理念。始终坚持单位领导一岗双责,明确主要领导对安全生产负总责,分管领导抓安全生产是主要职责,层层落实责任。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县局与各生产经营单位要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每个单位、每个层面,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明确了考核目标和考核制度。
二、建立完善“企业三项制度”。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治
理活动”顺利开展。健全企业规章制度,做到有章可循,针对企业的类型和特点,以定职、定岗、定类为重点,抓好安全防范制度的落实,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
三、加强培训教育,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认真组织学习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文件和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在教育培训中,把安全生产作为培训重要内容,有计划有重点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培训,不断强化员工安全生产技能,不断提高员工安全防范意识。
四、加大检查管控力度,确保安全无事故。对资金、邮件、网络及车辆等重要领域重要环节实行制度化、常态化安全检查,对易出现问题的岗位或环节采取经常性或不预告专项治理,检查中要全方位全覆盖,不能蜻蜓点水,走马观花,不能有死角,不能有隐患。对易发生问题要制订有效措施,抓好整改,常抓不懈,做到防微杜渐,万无一失。
关于安全生产的心得体会 篇11
xx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安全生产法的修改决定,《新安全生产法》正式颁布。《新法》颁布后,辽源监察分局迅速部署学习宣贯工作,分局先后组织了三次集中学习,并参加了吉林煤监局组织的统一学习。通过多次的集中学习和自学,对安全生产法的修改背景、修改思路和修改内容都有了详细的认识和理解。
一、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方针和工作机制。
新安法确立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十二方针,明确了安全生产的重要地位、主体任务和实现安全生产的根本途径。安全第一要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必须把安全放在首位,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健康为代价换取发展和效益。预防为主要求把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心放在预防上,强化隐患排查治理,打非治违,从源头上控制、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综合治理要求运用行政、经济、法治、科技等多种手段,充分发挥社会、职工、舆论监督各个方面的作用,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十二方针,总结实践经验,新法明确要求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机制,进一步明确各方安全生产职责。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是根本,职工参与是基础,政府监管是关键,行业自律是发zhan方向,社会监督是实现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目标的保障。
二、新法进一步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主体责任。
从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和情况来看,全国大部分企业在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方面能够比较好的遵守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定,能够积极的预防事故发生,近年来安全生产形势稳步好转。但也有相当一些中小型企业安全生产基础依然薄弱,安全生产意识淡薄,安全生产管理存在漏洞,重效益、轻安全的思想依然存在。因此,安全生产法在修改时,着重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通过有效的制度制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自觉的履行法律规定的各项安全生产保障义务,从根本上防范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三、完善政府监管体制,加大监督管理力度。
在安全生产法修改过程中,国家各相关部门已经开始认识到以往的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靠政府大包大揽的做法已经难以为继,需要进一步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但当前部分生产经营单位法律意识薄弱,依靠其自觉的加强生产安全工作,仍不能取得良好的效果。因此,新安全法充分立足国情,总结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吸取以往经验,在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的同时,进一步完善监管体制,赋予监督管理部门执法手段和强制措施,进一步加大监督管理力度,确保法律法规贯彻落实。
四、进一步强化安全责任追究,加大对违法行为和责任人的处罚力度。
在当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践中,在一些行业和领域出现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现象,在这种情况下法的权威和震慑力难以得到有效的体现。因此,新安法加大对生产经营单位违法行为处罚力度的`同时,还加大了对企业主要负责人的罚款和处分的规定,既增加了企业违法成本,又加大了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追究,从责任追究上督促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依法守法,保证安全生产。
五、进一步增强了法律的可执行性和可操作性。
十二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组成以来,提出法律规定能明确的尽量明确,能具体的尽量具体。法律规定只有明确、具体,可操作性较强,才能够在实践中较好地得到落实。新安法新增和修改的67条条款中,充分贯彻和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提高立法质量、增强法律可操作性和可执行性的要求。在条文的表述上,尽可能的做到明确具体,这对新安全法的执行和落实起到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