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汇报范文(精选32篇)
公司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汇报范文 篇1
近年来,我局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推进工业企业节能降耗,促进工业经济与能源消费及环境的协调发展。现将有关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履职情况
近年来,我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县环境保护工作相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工作职责,不断创新完善工作机制,持续推进循环经济建设,分解落实环境保护责任,将环保工作与经济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落实。
一是开展领导干部联系企业制度,把企业节能减排、推行清洁生产等也作为帮扶企业发展的一项重要内容,积极推进我县工业绿色低碳发展。
二是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保工作贯穿于日常工作之中。强化工业投资项目的节能评估和审查,严格控制高耗能项目,加快淘汰落后生产线,积极推行企业清洁生产。
三是以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节能降耗为着力点,坚决淘汰落后产能,优化存量和管理节能,大力开发和推广节约、替代、循环利用的先进适用技术,推进节能降耗技术改造。四是加快太阳能、风能和生物质能源的开发利用,推广节电、节水和资源综合利用技术,积极发展沼气、余热利用、工业固废利用等循环经济,大力推进循环经济发展,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
二、主要工作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节能工作督查。
一是认真做好全县工业企业节能安排,及时通报淘汰落后情况并做好相关协调工作。统计、环保、电力等部门依据相关法规严格履行了本部门职责,积极配合节能工作。
二是按照目标任务要求,加强督查,对工作进展缓慢、未完成节能计划的企业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对完成任务较好的企业,通过争取国家、省、市补助资金给予积极扶持;对持续高耗能的企业,限期整改。
(二)落实工作责任,强化企业节能管理。
在对全县工业企业用能和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多次认真调查测算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工业企业发展现状,制定工业企业节能降耗工作安排意见、评价考核实施方案,通过不断完善和规范管理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开展定期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和定期公布通报能耗指标完成情况,强化基础管理等手段,有效促进了工业企业的节能工作,确保了全县工业节能降耗指标按既定目标稳步推进。
(三)落实政策扶持,调整优化产业结构。
一是狠抓产业结构优化,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和产能过剩行业新上项目,进一步提高行业准入门槛,强化节能、环保、土地、安全等指标约束。在抓住中西部地区承接产业梯度转移机遇期的同时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的准入政策,严禁高污染产业和落后生产能力转入。
二是积极推动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先后启动实施康源油脂、九州科技退城入园;翰林茶业绿茶加工技改、巴山牧业创意产业园、山霸王银耳产业园一期、百花棉业技改、深山农业魔芋加工技改、科宏实业茶叶加工技改等重点项目,进一步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工作重视程度不够。
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环保工作工作认识上存在误区,认为我县生态环境优良,对环境污染的危害性缺乏足够认识,思想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企业环保法制观念不强,重发展、轻环保,特别是在项目环评,备案等前期手续办理上缺乏足够认识,一些工业企业环评手续不齐就开工建设。
(二)节能资金投入不足。
近年来,我县节能减排资金投入力度不断加大,企业生产环境和环保意识得到不断改善和提高,但由于我县工业企业规模普遍较小,部分企业融资困难,实施淘汰落后产能,推广应用节能新工艺和新产品的.能力差,调整产业和产品结构、进行节能技术改造和推广应用节能产品受到制约。加之,淘汰落后产能补助和引导资金较少,与节能工作任务还不匹配。
(三)节能减排形势严峻。
我县现阶段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加快发展的阶段,近几年经济增长速度一直保持在10%以上,经济的高速增长为节能减排带来了巨大压力,能源、资源消耗强度较大,部分企业管理粗放,生产设备落后,能耗较高。
四、下步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安排部署,进一步深化认识,增添措施,持续推动工业经济与生态环保协调发展。一是强化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组织领导。切实把工业节能降碳、建设节约型企业、发展循环经济摆在突出位置,坚持把经济增长与环境保护有机地结合起来,两手抓、两促进。二是进一步加大以节能减排为重点的产业结构调整力度。结合我县实际,加强行业准入管理,坚决遏制盲目投资、低水平重复建设,从严限制高耗能、高耗水、高污染产业发展。加快淘汰落后高耗能高耗水工艺、设备和产品。
进一步加大淘汰力度,对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耗水工艺、设备和产品逐步强制淘汰。三是加强生态环保工作宣传工作。组织参与全国节能宣传周、世界环境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协调新闻媒体积极宣传工业节能降耗和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宣传先进典型,普及节能知识和方法,积极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公司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汇报范文 篇2
根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钦州市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有关工作的函》(钦环督办函〔20xx〕28号)要求,我委立即对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指出问题整改情况开展自查。现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围绕“五个紧盯”,做好生态环保工作
强化责任担当,全面落实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安排和要求,按照市里统一要求,迅速行动、主动配合,扎实做好沟通协调、资料提供、情况汇报、信息公开等各项工作。紧盯生态环保政治责任落实、发展理念和发展方式转变、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解决、第一轮督察及“回头看”发现问题整改、生态环保长效机制等督察重点,自觉对标对表,认真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确保环境保护督察顺利开展。
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
(一)红树林保护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在20xx年对我市进行环保督察时提出,我市“在城市建设规划编制中考虑生态保护不够,甚至存在违反程序调整自然保护区功能区和调减保护区面积为项目建设开发让路现象”问题。我委高度重视,与市林业局、环保局、海洋局等单位讨论和研究解决办法,并根据钦州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钦州市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的任务安排,开展了相关工作。
1.取消占用红树林保护区的建设项目。我委收到整改反馈意见后,立即与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和市海洋局等单位进行了调查和研究,即刻停止了滨海新城范围内所有涉及红树林项目的施工,取消了安州大道西段等涉及占用红树林保护区的项目。
2.开展城市规划调整。为解决城市规划与红树林自然保护区矛盾等问题,同时规范城市规划管理工作,我委于20xx年正式启动《钦州市滨海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的编制工作,参考红树林保护区规划和海洋生态红线划定,以坚决不占用红树林保护区为原则开展城市规划调整工作。该规划成果于20xx年3月正式取得市人民政府批复,调整后城市开发用地不再占用红树林保护区,实际调减与红树林保护区矛盾的建设用地约4.4平方公里。
3.整治违规占用红树林项目。20xx年底,我委收到林业部门反馈,广西北部湾(国际)游艇俱乐部项目填海施工时占用了约2.3亩红树林。为严格执行红树林保护的相关规定,我委多次派遣工作人员前往现场,要求并监督建设业主尽快采取整改措施,并多次召开专题研究会与相关部门和建设业主研究整改方案。经过多次沟通和协商,建设业主于20xx年4月完成了海域恢复和红树林补种等整改工作。
(二)城市污水截流
根据《中共钦州市委员会办公室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州市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固体废物环境问题专项督查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钦办通〔20xx〕50号)的任务安排,我委主要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开展钦江污水直排口的截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