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情况汇报(通用30篇)
二、几点做法
我县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充分发挥金融机构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强化协调服务,指导协调各金融机构进一步完善金融服务,拓展金融产品,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加大信贷投放的力度,为支持我县地方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了有力的金融保障。
(一)完善支持金融机构发展相关政策。结合我县的实际,先后制定了《蒙城县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考核奖励办法》、《蒙城县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蒙城县规模工业经济发展及全民创业服务平台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文件,为开展好金融工作奠定了的基础。
(二)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皖北和沿淮部分市县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皖发〔20xx〕21号)文件精神,我县着力改善金融服务,及时做好农村信用社地营业税减免工作。
(三)加快小额贷款公司发展步伐。目前,我县拥有2家小额贷款公司,分别是恒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汇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近期我县将再成立2家小额贷款公司。
(四)支持发展小额贷款担保公司。小额贷款担保公司在推动和服务中小企业、三农发展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我县振兴担保公司积极加强与金融机构的联系,为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贷款铺路搭桥。目前,振兴担保公司已与农行、农发行、中行和信用联社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积极开展贷款担保业务,有力缓解了中小企业贷款和流动资金不足的困难,促进了企业发展,取得了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五)积极争取上级项目支持。20xx年上半年,为我县的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和信用联社等6家银行,向上级申报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奖励项目资金562万元。并积极申报新农村建设和城镇基础设施融资项目,为我县城乡建设提供资金保障。
(六)缩短房产证和土地证抵押贷款的时限。自今年9月起,房产、土地部门办理房产证抵押贷款和土地证抵押贷款办证时间由原来的7个工作日缩短为随到随办。
(七)强化对招商引资企业的服务理念,简化贷款手续。对开发区内未取得房产证、土地证的企业,根据企业设备评估以及购地、建筑安装的实际成本,由担保公司进行担保后到金融机构办理贷款。
(八)创新自身特色的助推“小、个、农”发展之路。我县对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户急需办理贷款的,可以通过亲戚、朋友等关系用财政统发的工资卡进行担保,每人可担保办理贷款5万元,今年我县已经办理个人工资卡抵押小额担保贷款3069万元。另外,我县的邮储银行创新发展理念,努力开发新的金融产品,搞好金融服务,小额贷款“不需抵押,最快三天”,解决了客户短期、小额资金需求时急要钱、怕麻烦的心理特点;个人商务贷款“一次授信,循环使用,手续简便,放款快捷”,满足了个人体工商户、小企业主生产经营或临时资金周转的需要。
(九)开展重点中小企业助保金贷款试点。为加强对中小企业的扶持,鼓励金融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中长期贷款,促进中小企业快速健康发展。我县在建设银行试点运行“中小企业助保金”业务。
三、存在问题
虽然我县金融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在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服务“三农”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与市政府的要求和兄弟县区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一是信贷投放不足,信贷投放不平衡。各金融机构虽然推出了新的信贷品种,但从总量上仍然较少,不能满足不同经济类型企业或创业人群的需要,仍需进一步拓宽信贷空间。二是中小企业信贷投放较低。由于申贷企业由于有效资产抵押不足、财务制度不健全、信用评级较低的因素,导致对中小企业信贷投放较低。
四、下步打算
(一)多措并举,改革创新。充分发挥金融联席会和项目推介联席会的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创新推行应收账抵押、仓储抵押、土地经营权抵押等贷款品种,加大信贷投放。进一步加强银企、银政合作,搭建中小企业、担保机构、金融机构沟通平台,定期召开银企座谈会或信贷项目推介会,对于成长性好的项目积极推介给金融部门,争取金融机构授信。
(二)完善机制,注重实效。以新增财政存款为条件,对开办的银行给予政策鼓励,并建立有效的贷款损失补偿机制,解除金融机构后顾之忧。创新小额贷款发放机制,建立有效的贷款损失补偿机制,制定鼓励政策,调动银行主动参与小额贷款工作的积极性,促进小额贷款工作更进一步发展。积极探索新机制,保证小额贷款工作持久开展,并将小额贷款工作与科技发展、创业贷款结合起来,使小额贷款工作逐步走上正轨。
(三)优化环境,服务发展。进一步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打造信用蒙城,为金融部门融资搭建平台。开展信用社区、信用小企业评选,搭建金融信息共享平台;整合金融信息资源,搭建信息沟通平台,形成信息交流机制;加强网站建设,推进电子政务,实现信息共享,为金融业发展服务,使金融生态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进一步提高全县中小企业自身素质,规范经营,诚实守信,建立健全财务制度,为银行提供必要的基础材料。主动了解银行授信政策,尽力完善贷款手续,争取银行的贷款支持。加大产品研发力度,优化产业结构,增强核心竞争力,全面提高企业整体素质,努力成为金融机构的优质客户。
(四)加强监管,破除瓶颈。积极引进有实力的企业组建或参股担保公司,积极创造条件,协调与商业银行的合作,放大担保倍数。加强对现有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督和指导,引导小额贷款公司规范经营,逐步壮大资本实力,促进商业银行与小额贷款公司对接,解决融资困难和资金有限问题,减少贷款风险,争取为更多的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村农户提供优质、快捷的服务,支持县域经济发展。
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情况汇报 篇26
为全面提升医疗保障经办服务水平,今年以来,乐平市持续深化医保领域“放管服”改革,积极推动市、镇、村三级医保经办服务网络全覆盖,加快推进医保经办服务体系建设,全力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强化医保经办服务能力建设。按照医保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民化“三化”要求,推行服务事项清单管理,实现医保经办服务事项名称、事项编码、办理材料、办理时限、办理环节、服务标准“六统一”。大力推行一次告知、一表受理、一窗办成,最多跑一次。切实加强医保经办服务人员政策业务培训,确保经办服务人员熟练掌握最新医保政策、法律法规、待遇标准、经办流程,不断提升经办服务工作效能。同时,加强医保经办服务窗口行风建设,落实好“好差评”制度,把“好差评”纳入绩效考核。截至目前,群众满意率保持在98%以上。
构建三级医保经办服务体系。按照全市深化改革工作要求,将医保经办服务纳入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建设。加强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建设,科学设置内设机构,推行医保经办服务窗口“综合柜员制”,实现服务前台一窗受理,后台分办联办。完善乡镇(街道)医保经办服务,医保经办业务进驻便民服务大厅,明确1名分管领导,安排2名以上工作人员承担医保经办服务工作。推进村(社)医保经办服务,在村(社)便民服务中心设置医保服务窗口,明确村(社)党支部书记为医保工作第一责任人,聘请1-2名医保专干,承担本村(社)医保经办服务工作。目前,全市20个乡镇(街道)医保业务全部进驻,村(社)医保服务窗口正在完善。
推进医保经办服务事项下沉。按照打造“为民医保、利民医保、便民医保”的要求,在现有经办服务基础上,扩大乡镇(街道)、村(社)经办服务业务范围,统一经办服务事项,将参保登记缴费、新生儿参保、信息查询、医疗救助受理及初审调查等医保业务统一下放到乡镇(街道)办理,并逐步向村(社)延伸。积极落实就医即时报销制度,参保人员在统筹区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一律实行出院即时结算报销。将高血压、糖尿病“两病”门诊及普通门诊下放至乡镇(街道)卫生院、定点村(社)卫生所就医和即时结算报销。目前,配合医保经办服务事项下沉工作,全市共培训医保经办服务人员220余人次。
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情况汇报 篇27
推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是做好就业工作的重要举措,区人社局坚持把就业工作放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位置,全力实施就业优先政策,自去年10月以来,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