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安全教育心得体会范文(通用31篇)
一、对中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的必要性
1、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需要和提高民族素质的需要
义务教育法规定:“义务教育是依照法律规定,适龄少年儿童必须接受的,国家、社会、学校、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国民教育。”凡已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按照当地学制的规定,学习到毕业,而不能中途辍学。
只有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才能使一些学生不中途辍学,保证九年义务教育制度的实施,从而提高我国的民族素质。
2、开展素质教育的需要
社会发展到今天,从现代教育理论的角度要求我们必须由“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转变,因为教育本身是为了培养学生优良的、全面的素质,而不是单纯的灌输科学文化知识。
开展安全教育,可以提高中学生的素质,为中学生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和文化氛围。
中学生一方面要自我约束,遵纪守法,另一方面,其学习和生活又要有必要的外部条件和稳定的治安秩序作保障,而中学生安全教育恰恰在这两方面得到了全面体现。
3、正确引导特殊中学生的需要
现在的中学生,绝大多数与生俱来就有优越感,攀比之风日盛。
当愿望不能实现时,少数自我约束能力差的学生便动起了歪脑筋,把手伸向了周围的同学。
造成许多学生宿舍内盗窃事件时有发生,有许多学生的钱物也被抢劫。
有些女生为了钱,结交社会上不三不四的人为“友”。
同时,单亲家庭、再婚家庭的孩子也较以前多,其心理往往存在障碍。
由于心理状态不好,导致个别学生面对缤纷的世界不能自恃,面对突发的意外事故及人身伤害等束手无策。
4、复杂的社会治安形势的需要
随着社会改革的不断深入和教育的不断发展,在校中学生数量不断上升,校园社会化现象日益明显,校内和校外周边环境日趋复杂。
学生被拦路抢劫或被他人伤害,学生宿舍内钱物丢失、女生宿舍内遭流氓滋扰、酒后滋事、斗殴事件等屡屡发生。
大量事实说明,安全问题不仅是学生在校学习、生活中经常遇到的问题,也是今后走向社会要遇到的问题。
中学生在校学习文化知识的同时,学习、了解、掌握一些法律知识和安全常识,不仅可以做到在校期间自己不受伤害,也不伤害他人,自己不违法违纪并能同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而且还可以依靠法律法规的力量保护自己,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5、提高中学生安全意识的需要
当前中学生安全意识普遍比较淡薄,自身安全意识不强,主要表现为:学校一再三令五申宣读《学生校内外安全公约》及处罚办法,给学生发放并学习《安全事故手册》,但在学校总有学生追逐打闹、滑行楼梯扶手的,有翻越校门、围墙的,有体育课上不听从老师要求的,实验课上未经老师允许,擅自触摸药品进行违章操作的,在校外有不遵守交通规则和公共秩序的,有私自闯入施工现场的,有结伙斗殴、盗窃的,有滋事寻非的,在自身财物管理上,思想麻痹,钱物随意乱放,离开宿舍不关门窗,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
另外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对社会了解不够,一些社会上的犯罪分子、“小混混”利用中学生在校内学习、生活,接触社会少,辨别是非能力差等,骗取中学生财物。
还有的中学生不注意用电、用火安全,不注意交通安全,夏天不注意游泳安全,冬天不注意滑冰安全,平常不注意饮食安全,购买廉价过期食品和饮料,心存侥幸心理,往往容易造成安全事故。
一些中学生缺乏社会责任感,看到违法违纪事件,没有关系到自身利益,装作视而不见。
认识不到打架斗殴、盗窃等给自身、他人、学校会带来什么样的危害,不采取有效的制止措施。
因此,要切实加强中学生的安全教育,提高中学生安全的防范意识。
二、对中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安全教育是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安全教育涉及的内容非常广泛,应与学校的一切教育活动相联系,应与学校的思想政治教育、道德教育、民主法制教育、校纪校规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相结合。
1、进行遵纪守法的教育
法规校纪是为了规范人们的行为,保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打击坏人而制定的。
作为一名在校中学生,通过对法规校纪的学习,应知道那些事能做,那些事不能做。
学校可通过文本材料学习与视频材料学习相结合,法制课堂与法制知识竞赛活动相结合的方式,聘请法律工作者或公安人员,结合工作实际,通过典型案例进行教学,给学
生上专题法制课。
通过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使学生深切感受到法就在身边。
这不仅对中学生健康、安全成长有益,而且对其走向社会乃至一生都有益。
2、网络安全教育
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形形色色的网吧如雨后春笋般在各个城镇应运而生。
它们中有一些是正规挂牌网吧,但多数是一些无牌的地下黑色网吧,这些黑色网吧瞄准的市
场就是青少年学生。
一些学生迷上网络游戏后,便欺骗家长和老师,设法筹资,利用一切可利用的时间上网。
工地安全教育心得体会范文 篇28
为深入进行建筑农民工的安全知识教育,增强农民工自我防范能力,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省农民工权益保护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42号)、《关于推进我省开展建筑施工领域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意见》及《关于加快进行全省建筑工地农民工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苏建管综(20xx)39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快进行我市建筑农民工的安全知识教育,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切实做好安全教育工作
建筑工地安全教育是一项重要工作。教育对象为从事一线生产操作的建筑业农民工,重点是新进场、新上岗、新转岗的农民工和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各市建设(建筑)行业主管部门按照统一教材、统一授课时间、统一证书的要求加强对建筑工地农民工的安全教育工作,教材使用省建管局组织编写的《建筑农民工读本》(通用)和《*省建筑农民工安全施工生产常识》(专业),并结合典型事故案例进行教学。必须保证每期8课时的安全教育时间,提高教育质量。
安全教育主要依托建筑工地农民工业余学校进行,对不具备或尚未创建农民工业余学校的工程项目,由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创造条件组织农民工进行安全教育。
二、认真做好考核登记工作
每期安全教育工作结束后,由有关企业农民工学校或教育机构对参加安全教育的农民工进行考核,各辖市(区)建设主管部门和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负责监督检查,考核情况请各辖市(区)存档备查。考核合格的农民工,由各辖市(区)填写《*省农民工安全教育合格人员名册》(见附件1),上报至“*市建筑施工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评选优秀农民工学校和文明工地的重要条件。
三、加强市场监督工作
今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上海市强化措施推进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作为政务情况交流,指出“加强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已成为当前解决农民工劳动安全问题、保护农民工根本利益和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的一项紧迫任务”。*省政府第42号令第十六条规定“建设等部门应当将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和农民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作为发放《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必备条件”。第二十四条规定“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等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农民工进行强制性安全培训”。
根据以上要求,各辖市(区)建设主管部门要把实行农民工安全证书上岗制度纳入到对建筑市场的监督中,要和企业信用管理、文明工地检查等方面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完善建筑业就业准入规定,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各辖市(区)建设主管部门要定期督促检查,发现未经安全教育上岗或教育培训不符合要求的,责其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要按相关规定记入不良信用档案。确保农民工安全教育工作落到实处,并深入开展。
工地安全教育心得体会范文 篇29
对每一名大学生来说,在校园要时时注意用电安全,严格遵守校园及公寓“安全用电”相关制度。
随着高校教育改革的持续推进,高校扩招计划的实施,如今的大学,人口密集,流动频繁,很多大学生还走出校门,参加社会实践,由于大学生大都缺乏安全保护意识,针对大学生的安全事故也逐渐增多起来,大学生的安全教育问题已迫在眉睫,刻不容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