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复工复产情况汇报(通用3篇)
(三)工程变更审查不严。工程项目造价变更审核审查不严格,没有按照程序变更造价等问题。
(四)项目未批先建。未履行立项审批、规划许可、土地使用、招标投标等建设手续擅自开工建设,以及先施工后补合同或合同不规范现象、未经竣工验收投入使用和竣工验收合格未备案即投入使用等问题。
(五)项目合同不规范。工程项目先施工后补合同等问题。
(六)其他问题。
三、排查发现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具体表现
按照工程项目建设领域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开投集团、高新区管委会各部门共计排查工程项目142个,有问题70项,问题集中表现在先开工后补合同等合同不规范方面;新潭镇人民政府排查各类工程项目建设领域问题共计12项,问题集中在直接发包等方面。具体表现如下:
(一)工程项目合同不规范问题。例如“黄山科技产业园创业创新基地一期食堂、公寓楼工程”,因为地内原建筑物未拆除延迟开工导致先开工后签订合同问题;“非遗创意园展示交易中心土建工程”,出现建设单位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未签字,只盖公章等不规范问题;
(二)工程项目合同单价包干问题。例如“小罐茶一期工程西南角蕉充村地块场地平整工程”,新潭镇人民政府直接与蕉充村村委会签订施工合同;
(三)工程项目违规发包问题。例如“长源安置区土石方平整工程及施工便道工程”,新潭镇人民政府直接与长源村村委会签定工程施工合同;“新潭镇瓯山村红星组山塘开挖维修工程”,瓯山村村委会直接与金顺生签定工程协议。
四、下一步整改措施及建议
(一)建立健全工程项目建设领域各项规章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堵塞各类工程项目建设领域漏洞。进一步加大对工程项目建设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坚持项目建设“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截至目前开投集团、新潭镇人民政府、高新区住建局等职能单位及部门出台制度文件共计11份,有效筑牢了工程监管的制度屏障。
(二)进一步加大对工程建设领域的督促检查。实行定期不定期的`检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立即督促整改,确保工程建设项目按时、按质完工。职能单位及部门要认真督促施工单位在工程建设中,应本着边施工、边自查、边整改的方式进行,及时发现问题并搞好查缺补漏,完善有关手续,补充相关台账资料。
(三)加大对工程建设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严格财务制度和项目资金审批,确保工程建设项目到位资金不出现贪污、挪用、截留和挤占的行为发生,使资金真正用在项目建设中,并发挥积极的作用,造福于社会和人民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