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培训心得体会(精选19篇)
法治培训心得体会 篇1
8月22日,为期两天的小学三至六年级的《道德与法治》培训开始了,领导在培训开始前对小学《道德与法治》课程的重要性进行解读,提醒大家认真学习,通过本次培训对教材有进一步的理解,并把所学运用到自己以后的日常教学中,真正做到道德与法治从娃娃抓起,帮助他们扣好人生的第一颗扣子。
《道德与法治》课程主要依据是《义务教育品德与社会课程标准》和《青少年法制教育大纲》,在小学阶段着重普及宪法常识,养成守法意识和行为习惯,让学生感知生活中的法、身边的法,培育学生的国家观念、规划意识、诚信理念和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通过本次培训,我对于《道德与法治》教材的编写用意和整体规划有了更深的理解,在小学阶段,我们需要摒弃那种认为法治教育就是讲法条、讲案例的观念,把传播法的理念、精神、价值贯穿于学生日常的生活当中。我通过培训总结了该学科教学的三大性质:生活性、活动性、开放性。
1、生活性
珍视学生的生活为宝贵的课程资源。课程学习本身是学生生活的组成部分,是学生在教师指导下真实体验生活、主动参与生活、创造生活的过程。
本课程遵循学生生活的逻辑,以学生生活中的需要和问题为出发点;以学生的现实生活为课程内容的主要源泉;以用正确的价值观引导学生在生活中发展、在发展中生活为课程的基本追求。
2、活动性
超越单一的书本知识的传递和接受,以活动为教和学的基本形式。课程的呈现形态主要是学生直接参与的各种主题活动、游戏或其他实践活动;课程目标主要通过学生在教师指导下的活动过程中的体验、感悟和主动建构来实现。
学习是知与行相统一的过程,注重学生在体验、探究和问题解决的过程中,形成良好道德品质,实现社会性发展。课程设计与实施注重联系学生的生活实际,引导学生在实践中发现和提出问题,在亲身参与丰富多样的社会活动中,逐步形成探究意识和创新精神。
3、开放性
教学内容从教科书扩展到学生生活的各个方面;课堂从教室扩展到家庭、社区以及学生的其他生活空间;教学时间在学校其他活动或学科的配合和联结中灵活而弹性地延展。
内容根据社会生活的发展变化和学生身心发展的需要,有弹性地吸纳鲜活的社会生活事件;教学空间从课内向课外延伸,从课堂向学校、家庭和社区扩展。
一个人的成长就是不断社会化的过程,对于小学生来说,行为合乎规范,要比记住许多该方面的知识、名词、条例法规更为重要,这门课程不是要让学生说出来,而是要他们通过自身体验、探索、讨论和总结后做出来。努力上好每一节课,真正从小学阶段抓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及法治的教育,让每一个孩子都拥有健全的人格体系和较高的公民道德素养,为他们以后在法治社会的生存打下坚实的基础!
法治培训心得体会 篇2
教育部近日发布通知称,从20xx年起,将义务教育小学和初中起始年级“品德与生活”“思想品德”教材名称统一更改为“道德与法治”。
这一决定是为了响应和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的要求,强化中小学法治教育。相信教材更名之后,教育部还将推出更多的计划来推动中小学法治课程的建设和落实。
未成年人犯罪、校园伤害案件频发,早已引发公众对中小学法治教育的质疑和批评,加强法治教育的呼声日益高亢。但是,中小学校依然痛感无法施展拳脚,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在思想认识和课程意识上不够重视。二是缺乏法治教育专业教材,学校在校本课程建设上只愿意将精力花在考试科目上。即使学校有心开展法治教育,也常常感到力不从心。
因此,中小学法治教育教材更名,为中小学法制教育开了一个好头。让我们走进学校,听听他们的声音。
现状:
法制教育不被重视
现在,未成年人的犯罪率逐年上升,并且恶意犯罪的情况也有抬头的趋势,这和对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相对欠缺有着直接的关系,而学校又是未成年人学习知识的第一阵地,加强学校的法制教育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最好办法。那么中小学法制教育的现状如何呢?让我们跟随昌邑市都昌后伍塔小学的刘来国老师来做一下具体深入的了解:
首先,教育部门缺乏对学校法制教育重要性的认识,法制教育流于形式化。
学校是青少年法制教育的主阵地,但在学校教育中,与其他课程相比,法制教育仍然得不到足够的重视。这一点从现行教材的设置便可看出,在现行的教材中,只有初中二年级一门法律基础课,而小学六年和其他阶段的教学几乎没有任何法律课的设置,或者仅仅流于形式,半年上一次法制课。虽然有些学校领导自己也认为法制教育非常重要,但也感到无奈,因为法制教育没有纳入教学大纲,在课程安排上,重视程度上还不够。所以教育主管部门应重视学校法制教育的重要性,应该认识到加强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不是可有可无,而是必不可少。
其次,任课教师水平参差不齐,教师队伍缺乏专业化,学生积极性不高。
目前绝大多数学校的法制课教师基本上是由思想品德政治课教师兼任,个别学校是由班主任或校长兼任。现在的法律课教师多为带班上来的政治教师,其中很多教师可能从来都没有接触过法律,自身的法律意识和教学方法存在着一定的欠缺,导致很多教师只能照本宣科,进行填鸭式教学,遇到实际问题,就显得束手无策,甚至解答不了学生生活中遇到的问题,教学质量大打折扣,课堂缺乏案例教学和课堂的灵活性,使法律课成了纯粹的知识讲授课,学生没有任何积极性可言。有的学校虽然聘请了法制副校长或兼职法律教师,但因受课程安排和兼职教师时间、精力有限的制约,不能满足实际需要。
第三,标准不一,教学内容缺乏规范化。
具体表现在时间上,没有确定统一的法制课时,有的安排自习课,有的挤占政治课一点时间,有的甚至没有安排法制课。即使安排上法制课,在时间安排上也往往视情而定。目前尚缺乏成套统一的教材,除了初中开设的《思想政治》(内含少量法律知识)外,小学和高中均无法制教育正式教材,因而使小学、高中甚至大学的`法制教育流于形式。
第四,职责不清,教育管理缺乏整体化。
学校的法制教育由于没有硬任务、硬指标,因而也就没有明确的职责和目标,形成法制课上与不上一个样、上好上坏一个样的状况。同时,在教育管理中由于缺乏合力,学校、家庭、社会的教育不能有机结合,学生放学或放假回家后,主要是靠家庭与社会的教育,许多家长往往把希望寄托在学校,很少对自己子女进行有效教育,即使进行教育也很有限,特别是对已离开学校而未找到工作的青少年,由于学校管不了,家庭管不好,只有通过社会环境来约束,因此,造成法制教育脱节、死角现象突出。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搞好青少年法制教育,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不仅是提高青少年自身素质,确保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需要,同时也是振兴中华民族的需要。因此,我们应该加强学校的法制教育。
对策:
教育部门、学校、老师齐用力
谈到法制教育的对策,昌邑市都昌后伍塔小学的刘来国老师从不同方面提出了他的观点。
首先便是各级教育部门尤其是教育主管部门的重视。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增强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对减少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具有重要的意义,各级各部门及其青少年家长要引起足够的重视,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制定一个具体的意见,把法制教育列入法制化管理轨道,要设立法制教育专门机构,做到有人管、有人具体抓,同时要加大检查督促力度。组织力量,根据未成年人成长发育的特点和认知和接受能力,编写一套小学、中学甚至大学的法律教材,使未成年人接受法制教育系统化、持续化。
其次是质量要提高。要组织力量对任课教师、班主任、法制副校长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和考核,并逐步配备专职法律教师,他们的法律意识比较强,理论功底深厚,能够更好地理解和诠释法律,并且也能在教学中运用自己的法律知识给学生多一些案例教学和形象教学,以案说法、以例释法,化抽象为具体,变枯燥为生动,能很好地避免照本宣科的填鸭式教学,赋教于乐。逐步壮大法制教师队伍,同时,在教学上要与主科同等对待,并列入考试范畴。
第三,教学要规范。要全面贯彻中央《关于基础教育与发展的决定》《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德育教育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见》精神和中央两部“四五”普法规划的要求,加强中小学法制课程建设,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法制教育教学内容,要把法制教育课纳入教学大纲,规定具体的课时安排,争取在升学考试中加入法律知识的内容。司法、教育等部门要根据学生的不同年龄、心理特点、接受能力、知识结构编写出统一标准、通俗易懂的法制课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