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心得体会(通用31篇)
一、教师要爱国守法
我们教师是教育过程中的主导力量,更应学法、知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不断增强依法执教的意识,并把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意识贯彻到自己的实际生活与教育教学工作中。
二、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是师德师风建设的重点内容。
古人对教师的职责概括为:传道、授业、解惑。这其实只指出了老师“教书育人”的职责中教书的一面,而“为人师表”则对老师提出了更高的人格上的要求。
教师职业最大的特点是培养塑造下一代,因此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师教师应重视自身的道德形象,重视教师职业的特质修养和个性魅力,要严格要求自己,做到以德服人,以身立教,在平凡的工作中要安贫乐教,甘于奉献,为学生树立起楷模的形象。
三、教师要爱岗敬业,关爱学生。
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师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师德师风规范要求,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坚持做到关心尊重每一个学生,用教师的爱心去化解学生的逆反心理和对抗情趣,最大限度的激发学生学习的主观能动性。在平时的教育教学中,教师要自觉关爱学生维护学生的合法权利,不歧视学生,更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做学生的良师益友,使学生在京口实小这个大家庭中健康、快乐地成长。
现代教育是开放性教育。学校的法制安全教育工作必须要与家庭、社会密切配合,课内外、校内外多种方法结合,调动学生主体参与意识,发挥各自的功能,相互合作,形成合力,齐抓共管,这样才能取得更好的效果。
四、让法律法规时刻警醒自己
在《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的相关条文中,明确指出了作为教师所不应去做的言行,以及对学生要平等对待的原则。品读条文,对照自己,觉得自己能够按照相关规定指导自己的实践,规范自己的行为。在教育教学中努力做到为人师表,平等对待每一个学生,为学生营造了既宽松又有序,既民主又自主的学习、生活氛围,让学生在快乐与幸福中得到发展。在教育教学实践中,始终牢记法律法规的条文,充分做到尊重学生人格,不歧视学生,对学习或平行存在问题的学生多方想办法树立其信心,但有时也有耐心不够的时候,今后要学会寻找孩子身上的闪光点,用显微镜看其不足,我们彼此一定都会多得许多快乐。
五、以德为先,率先垂范。
人者德为先,只有有德行的人才能用自己的言谈举止去感染别人,影响别人。教师就是这样的职业,用德引领,以灵魂塑造灵魂。关于《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暂行办法》中提出的相关要求,我都努力践行,严格要求自己。我觉得作为一名教师必须爱字当先,心中有爱,就会爱事业、爱岗位、爱学生,教师要做到为人师表,率先垂范,教师就是一面镜子,照不到自己,却照着学生。在与学生相处中能够站起来,也能够蹲下去去,让学生进而亲之,素而敬之。在与家长的相处中,努力做到在沟通中相互了解,在交流中达成共识。
六、学典型找差距
在我们教育行列之中,古往今来有无数的楷模和先进为我们谱写了一曲曲动人的,感人的篇章。虽然许多楷模与先进的事迹我并非熟知,但我国著名教育专家支玉恒,他的那种执着与坚持,敢于挑战与自信的精神深深的感染着我,我觉得自己缺少的就是这样一种精神,去寻找这种精神,让自己在当今社会纷繁复杂的环境中能够拥有一片属于自己的天空。
法律心得体会 篇30
“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在每名纪检人员的心中,这句话都刻骨铭心。纪律是每个纪检人心中神圣的信仰,这句话在李长海同志身上体现的更加明显。
尊崇纪律、敬畏法律的坚定信仰。一名纪检干部就要树立起对法律的崇高信仰,始终坚持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自觉以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为价值导向和行为准则。近三年来,李长海先后查办违纪违法案件40余件,给予党政纪处分97人,移送司法机关24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21亿元。而这正是李长海对国家、对人民交出的最满意答卷,心中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一旦有干部违纪违法,我们纪检人决不手软。
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工作作风。收到过多封的恐吓信,收到过各种各样的死亡威胁,但在邪恶面前,李长海用正义的拳头将它们一一击碎。只要有大案要案,李长海总是冲锋在一线。面对涉案人员和金额最多、案情最复杂、性质最严重、查办难度最大的“3·13”华昊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系列案,李长海带领团队经过7个多月的昼夜奋战,将华昊集团窝案脉络晾晒在阳光之下。这其中的艰难与困苦,也许只有李长海自己最清楚,但恐吓与威胁,改变不了一名纪检人的正义之心,在法律和纪律面前,一切不法分子都是“纸老虎”。
厉行纪律、依法办事的行为准则。在侦破华昊集团窝案的过程中,李长海的团队昼夜奋战7个多月,查阅账本5000余册,足迹遍及北京、天津、石家庄、唐山多地,中、农、工、建,光大、交通、河北、美国花旗等各大银行。查处37名涉案人员,涉及处级干部9人,成功抓获了“领头大哥”,将真相晾晒在阳光之下。对这种危害国家、破坏纪律、践踏法律的行为,李长海挺身而出、坚决斗争,他心中知道无人可以凌驾于纪律和法律之上,只要我们忠于事实、敬畏法律,所有的黑暗邪恶势力都会倒在正义的面前。
清正廉洁、干净做官的人格魅力。在李长海同志的心中,厉行纪律、依法办事是最好的解决方法,严格执法,带头维护法律的权威,是纪检干部的基本原则。清正廉洁是一名党员干部最基本,也是最优秀的品质。“三严三实”中“严以来修身、做人要实”就是对党员干部提出的殷切期望,为人正派,具备较高的品德修养,踏实工作、为人诚恳。作为一名纪检工作者,我更要学习李长海同志“清正廉洁、干净做官”的品格,做党的纪律的捍卫者和国家法律的维护者。
“思想上不干净,就会瞻前顾后;案子上不干净,就会人仰马翻!”李长海总是这样提醒大家:一人为私、两人为公,办案中不能单独行动;干净做人,虽不会大富大贵,但保你平安。
通过学习李长海,我深深被他的宝贵精神所感染,树立为民掌好权的思想,正确对待权力、行使权力。并且时刻牢记手中的权利是人民赋予的;洁身自好,时时做到自重、自警、自省、自律,管好自己的嘴,不该吃的不吃;管好自己的手,不该拿的不拿;管好自己的腿,不该去的不去,守得住清苦,耐得住寂寞,抗的住诱惑,管得住小节。在工作中学会“静心、尽心”。心要静,做事稳,潜心研读,才能有所思,有所获;要尽心,干成事。始终保持一颗平常心,坚持原则,不畏邪恶、捍卫正义,坚定信仰。
我将以此次学习李长海同志为起点,在思想上坚守信念,对党忠诚,无私奉献;在工作上做好纪律审查工作,遵守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程序,坚守工作底线,敢于提拔,不徇私情,坚决不办关系案、人情案。同时加强理论和业务学习,更新思想观念,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水平和思想认识,以饱满的精神状态和真抓实干的工作做作风,高标准、高质量的完成今后的工作。
法律心得体会 篇31
俗话说:“书读万卷,遇事不乱”,读书不仅仅能够净化人的心灵,陶冶情操,更能够在实际生活中对我们进行疏导,为我们排忧解难。
法律与我们每个人的生活、工作都是息息相关的,掌握必须的法律基础知识并加以熟练地运用对于更好地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是必不可少的。作为一名银行从业人员,我不仅仅有义务去加强自我的法律修养,提高自我的法律觉悟,更有义务去运用法律知识维护我们农商银行的合法权利,去维护社会主义法律的尊严和权威。结合自我的本职工作,谈谈学法用法的体会:
一、提升学法用法的思想认识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只有认识上到位,才有行动上的自觉。我国是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提高全民法律意识,推进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一项重大而长期的工作。自觉领悟和贯彻运用法律知识,关键在于提高思想认识。由于平时不善于积累,导致我对法律知识的掌握相对匮乏,致使在遇到一些法律问题时难于应用法律的手段去处理,直接影响了工作成效。这就要求我务必充分掌握相关法律知识,才能保证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服务好工作对象。
二、用心主动加强学法
我常常透过网络、书籍,查阅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条例,领悟和了解新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工作之余,我还与做法律工作的朋友讨论一些有社会影响的法律案件、用心地向他们请教一些法律问题。工作中我主动领悟与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并自觉践行,发奋提高法律意识,不断增强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水平。多样化的法律知识领悟方式不断地充实着我的头脑,从学法用法的实践中感受到自身法律素质有所提高,使我能更主动的去领悟,工作中涉及到法律方面的问题能及时依法处理,若遇难题就找法律专家边问边学,不断地增强学法用法的用心性和自觉性,依法办事的意识和水平也有所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