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管服工作汇报(精选7篇)
文化行政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文化市场监管用技术对“技术”的手段,将平台建设成集市场准入、综合执法、动态监管、公共服务等核心应用为一体的文化市场技术监管系统和信息化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形成涵盖部、省、市(州)、县四级,形成面向许可部门、执法机构、经营主体和社会公众等多个用户群体的统一高效的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体系。
放管服工作汇报 篇6
国务院召开全面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后,大荔县编办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全体机关干部进行学习贯彻落实。
一是高度重视。要求全体机关干部认真学习领会会议精神,按照中省市要求,抓好贯彻落实,突出重点,着力推进,切实把这项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确保在推进简政放权和政府职能转变上取得新进展。
二是推行权责清单制度。在去年公布的权力清单基础上,结合全省县级部门权责清单通用目录,再次清理政府工作部门行政职权,梳理编制权责清单,并按时限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布。
三是建立动态管理机制。权责清单公布后,要建立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机制,根据上级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立改废释等,对涉及部门权责事项及时进行动态调整,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同时,要不断完善事中事后监管体制机制,确保各项任务真正落到实处。
四是认真总结。作为牵头部门,要对全县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工作的经验做法进行认真总结,分析研究改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抓住关键,重点突破,进一步深化放、管、服工作,确保改革顺利推进,为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提供有力支撑。
放管服工作汇报 篇7
根据《州20xx年放管服工作调度方案》文件精神,按照州政府放管服工作具体要求,为进一步深入推进民政局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向纵深发展,州民政局以审批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创新体制机制,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强化审批权力监督,不断提高行政审批效率,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1、调整、取消和新增部分行政审批事项。为加快部门职能转变,持续简政放权,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我局启动历时半年的行政职权事项清理工作,现共计行政许可6项,其中,承接省级下放行政权力3项(建设殡仪服务站、骨灰堂和在土葬改革地区建设殡仪馆审批;建设公墓审批;跨省运送尸体、骨灰审批),保留原有行政许可3项(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民办非企业成立、变更、注销登记;火葬地区建设殡仪馆、火葬场审批)。取消行政审批3项(临时救助审核审批;社会团体变更登记及注销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及注销登记)。
2、精简审批环节。一是缩减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社会团体登记办理时间。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与社会团体登记办理时间由原先“自收到成立登记申请的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内作出决定”缩短至30个工作日内办结,截止7月31日,共办结社会组织登记9家,变更登记15家。其中:社会团体成立登记5家,变更11家;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4家,变更4家。二是将临时救助金下放到各县,生活困难的群众可以直接向所辖乡镇提出申请,经由县民政局审批后,直接发放临时补助金,及时保证救助资金的有效落实,上半年已临时救助金503、05万元。
3、优化服务工作。全面实施社会组织网上申请、网上年检、网上变更工作,全面推进社会组织法人信息管理,实施社会组织法人信息库项目,建立社会组织法人数据库。已按要求及时录入社会组织信息,全面实施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作,实施三证合一、统一登记证书代码工作,并在每月10日、20日、30日分别按时向省民管局上报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使用情况。从3月1日起,组织全州年检工作,全州818个社会组织,其中社会团体的430个,民办非企业单位388个。应参检730个,实检617个,未参检113个。经过年检,432个合格,20个不合格,74个需要注销,由我们直接登记管理的全州性社会组织185个,应参加年检的154个,全州参检率84、52%,合格率70、02%。
4、稳步推进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已配合州财政局制定出台本级承担政府购买服务社会组织目录,整理出需要购买的项目8项,即社会组织管理规划、咨询及宣传服务,社会组织发展数据采集、统计分析及档案管理,社会组织管理信息系统的维护,社会组织专业化人才培训,社会组织孵化服务,社会组织“枢纽化”管理服务,为初创期公益性社会组织提供注册协助、能力建设、发展指导服务和社会组织年检、撤销中所涉及的审计、评估等服务。
二、下步工作打算
1、强化政务公开,提高服务效率。推行“互联网 政务服务”,依托省州电子政务网平台,促进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
2、严格依法管理,加强对社会组织管理者的业务培训,督促社会组织选配优秀人才充实工作岗位,提高办事效率。
3、加强社会组织管理服务队伍的建设,确保事有人管、责有人负,重点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保障工作经费确保服务到位、执法有力、监管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