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心得体会相关范文(通用35篇)
所谓“知行一致”,就是把自己学习到的、领悟到的、掌握了的东西,通过自己的实践和行为加以体现,而不是“说说一套,做做又一套”,也不是“知其然,而不行其然”,
学习感悟好干部标准心得体会。现在关于“好干部”的标准有许多,比较常见的,如“学习的模范”、“务实创新的模范”、“奉公自律的模范”等等。这些标准在实践之前,都是认识层面的东西,喊口号很容易,但要真正通过我们自己的作为来加以实践,却是很不容易的事。真正的好干部,不仅要知道好干部的标准,还要善于通过自己的努力来实践这些标准、深化这些标准,以自己的实际行动,不断升华好干部形象,丰富好干部的内涵。象焦裕禄、孔繁森、郑培民这样的好干部,数十年如一日,深怀爱民之心、常做利民之事、勤谋富民之策,把自己的汗水、热血,乃至生命奉献给了党和人民的事业,这样的干部,他们的精神,是普通人可以认识到、领会到的,但不是普通人可以做到的。这是一种磨杵成针的坚韧,是一种坚苦卓绝的修炼。因此,做一名“好干部”,贵在知行一致,贵在坚持,要把自己掌握的理论、知识,自己的才干等不断运用到为人民服务的无止境的实践中去。
二、好干部贵在“超越自我”
“超越自我”也是说说容易,做做难,因为人最难认识的,往往就是他自己。连自己是什么水平,处于什么样的境界,有哪些优缺点都无法正确认识,又谈何超越自我?所以,超越自我首先是要正确认识自己,对待自己。古人说过,“以史为鉴”、“以人为鉴”。作为一名好干部,就要虚怀若谷,勇于向高的目标看齐,在和榜样、先进的比较中,查找自己存在的不足和差距,找到自己下一步努力的方向。其次,超越自我是全面意义上的超越。一名好干部,政治素质好是一个重要方面,业务能力强也是一个重要方面,也就是我们经常说的“又红又专”。但随着时代的发展,国家、社会对干部的要求越来越高、越来越多,从干部自身发展的角度来看,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马克思所描绘的人的全面发展,首先要在干部队伍的身上得到体现。人的能力、素质是多方面的,多种能力和素质往往能起到互补、互相强化的作用,从而实现“1 1>2”的效果。今天我们强调“一专多能”、“复合型”的人才,就是这个原因。所以,要想当一名好干部,就要时时抱着一种谦虚谨慎的态度,抱着一种好学勤奋的态度,不断锻炼、培养自己的素质和能力。最后,超越自我是一个没有止境的过程,人认识自然、认识社会、认识自己是没有止境的,因此超越自我也没有止境,
一名好干部,就要在不断的实践中,不断完善自我、提高自我,从而更好地发挥自己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群众的才干和能量。
三、好干部贵在“善于实践”
每一名干部,都必须是党和政府路线、方针、政策的忠实贯彻者和执行者。党的执政思想、理念以及意图,政府管理社会的职能,都必须通过每一名干部的具体工作才能得以实现。因此,对于干部来说,他们的实践能力尤其显得重要,这关系到党和政府的路线、方针、政策能否得到全面、正确的贯彻和执行。作为一名善于实践的好干部,首先要善于创新。要能按照党和政府制定的路线、方针、政策,结合当地、当时的工作实际,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其次是要善于谋划。工作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工作也不仅仅是某个小范围的事。虽然每个干部都有其特定的工作范围,但作为一名好干部,必须站在全局的、长远的角度来谋划自己的工作,善于审时度势,做到顾全大局、远近结合,而不能做“井底之蛙”,或者做事只顾眼前、不图长远。第三是要善于做到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原则性体现政治性、政策性,原则性决不能丧失,但在把握原则性的同时,还要注意把握灵活性。只要原则性,不顾灵活性,是机械式的干部,教条式的干部,这样的干部不“聪明”,也不具备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比如一项决策,其目标是要兼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怎么样使得在兼顾两者的同时,使我们的成本最低化,没有一点灵活性,恐怕是很难成事的。
四、好干部贵在“心怀群众”
一名干部好不好,群众心中有杆秤。只有心怀群众、心系群众,一心为了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干部,才能真正得到人民群众的认可,才是真正让人民高兴、让党放心的干部。一名干部,只有心怀群众,他的胸襟才是非常广阔的,不会整天局限在个人私利的小天地里,蝇营狗苟,无所作为;由于他胸襟广阔,他工作的立意才会高,眼光才会更长远,工作的成效才会更加显著,更加符合人民群众的利益。首先,要树立正确的群众观。要深刻理解“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的论断,正确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时刻牢记自己来自人民群众,自己的目的和任务是为人民群众服务。其次,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要认识到自己的政绩是体现在人民群众物质、精神生活得到丰富和提高上的,而不是反映在上级领导的笑容之中的,更不是靠搞形式主义、摆摆花架子可以树立的。第三,要珍惜民力。作为执政党,作为一级政府,我们手中掌握的资源很多,但作为一名好干部,要时刻紧记:这些资源是人民创造的,属于人民,对这些资源的使用,一定要慎之又慎。我们只有使这些资源保值增值的责任,而没有任意挥霍、大肆浪费的权利。总之,要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党员干部心得体会相关范文 篇20
《党员干部容错纠错暂行办法》明确提出,对违反党的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或虽未违反党的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但客观上造成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严重环境污染、生态破坏责任事故、重特大群体性事件的,不予容错。
职权与职责相统一,是建设现代责任政府的基本要求。掌握一定职权的政府工作人员应恪尽职守、夙夜在公,主动作为、善谋勇为,不允许占着位子不干事。这就需要健全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为勇于改革创新的干部撑腰鼓劲,让广大干部愿干事、敢干事、干成事。
明确问责标准。我国现行法律中的行政问责,主要是指领导成员或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因决策严重失误、工作失职、管理或监督不力,在行政活动中滥用职权和实施违法行政行为,对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处置失当,用人失察或失误,造成恶劣影响或重大损失等行为,承担责令公开道歉、停职检查、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和免职的法律后果。相关行政责任包含两类:一类是内容较为明确、由直接责任人员承担的法律责任,另一类是内容概括不明确、通常由部门或地区行政长官承担的领导责任。实践中,行政问责主要以后者为主,问责机制也主要以政治责任的形式启动。在以往的相关规定中,对这一责任的追究,要求责任人主观上有过错。如20xx年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中有“决策严重失误”“因工作失职”等表述。但实际上,因主观过错标准不明,基本实行无过错的严格责任模式。这种模式难免使干部有所顾忌、束缚手脚。为了鼓励广大干部愿干事、敢干事、干成事,需要作出三个区分: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以保护那些作风正派又敢作敢为、锐意进取的干部,最大限度调动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也就是说,应建立健全容错机制,为“试错”者留出免责空间。但“容错”并不是对乱作为的宽容,纪律和法律仍是不可逾越的底线。
设置责任清单。如何界定“工作失职”,是实行问责制度的难点。目前,许多地方正在推行政府责任清单制度,将其作为权力清单制度的配套制度,旨在全面梳理政府部门行使的职责,以清单方式列举并公之于众。在实践中,这一清单制度对责任主体规定比较多,在实施依据、责任事项和追责情形等方面还没有清晰的梳理。作为“一张写着政府部门责任的纸”,责任清单制度应兼具组织规范和行为规范的双重属性,完善规则内容,使其成为保证政府工作人员恪尽职守、有所作为的制度基础。对行政行为的过错标准,需要科学设置、详细规定,否则一方面会造成官员在行政决策中无从避险,另一方面会造成“严”制度“虚”落实。此外,应建立在责任事故发生之前对行政行为实行日常监督的制度,对可能造成事故的失职不当行为进行追究,让行政问责发挥风险预警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