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2000字社会实践心得体会(精选23篇)
整体来说,现阶段的英语学习机市场充斥着各种各样的品牌,功能各异的英语机。像我们比较熟悉的品牌学习机“e百分”,“好记星”,“文曲星”等等,还有我们国产的其他做电子产品的厂家生产的其他一些电子词典更是不胜枚举。总体来说,英语学习机的市场主要还是品牌学习机占有主导地位,一来这种品牌学习机的售后很好,不必担心过多的质量问题和损坏后出现配件缺少无处修理的情况;二来品牌英语学习机往往是专门从事这种学习机的生产研发,功能及性价比较其他电子厂商仅仅是附带生产的厂商生产的产品要高。如我们所熟悉的步步高这一品牌,其下产品中也有电子词典的生产,但其电子词典的销售一直不是很好,原因在于步步高不是专门从事这一生产的厂家,其产品仅仅是附带形式的,虽然其在渭南市内国贸,图书大厦等地都有柜台,但是销售情况总体来说一般。品牌学习机对于各自品牌都有各自的特点,以我们熟悉的“好记星”,“e百分”,“文曲星”三个品牌为例,好记星侧重于对单词的记忆,旗下产品中单词王的销量远远高于其他各类型号的产品;e百分在宣传时则侧重于对课本的同步更新,他们打出能够同步下载课本,使学生能够跟随课本同步学习,事实上他们主要研发也在这里,由于眼下各省各市各种英语书版本不同,即使一个市内,也有一些学校用的书是实验版本,正是因为这点,一般厂家很难顾全所有的英语书,而e百分却将不同版本分类分级细化,从而达到与课本同步,因此也较受学生及家长的欢迎;至于说到文曲星,我们都知道他们侧重于对电子词典的收录,在文曲星的卖场柜台,我们往往会看到柜台上摆许许多多的词典,《剑桥国际英语词典》,《朗文当代高级英语辞典(英英·英汉双解)》,《简明汉英词典》,《现代汉语词典》,《大英百科移动参考》等等,都是英语学习机叫卖的主打特色。正是因为这些实际情况,让对于父母给子女选择学习机时,虽然品牌学习机较杂牌学习机价格上有一定的差距,但消费者还是倾向于品牌学习机。
虽然品牌英语学习机在市场上占主导地位,但学习机市场总体来说并不乐观,从几年来的销售记录看,学习机的销售也有旺季和淡季,旺季一般在过年之前,及春秋季各大中小学开学之前,这两个时间段中又以年前最好,因为一般年前有的家长给小孩准备春节礼物,也有走亲访友给小孩的礼品,而年后正月十五过完又正值开学,因此这段时间学习机市场又比秋季开学前的市场火爆。而今年年前的销售与历年同期相比销售量上大幅下降,降幅几乎达到了百分之十,而于去年相比更是达到了近百分之二十。这一方面由于现在学习机市场趋于饱和,大部分学生该有的都有了,而每年新入学的学生有十分有限,这就造成市场供求趋于不平衡;另一方面则是由于去年年末兴起的金融危机的影响,虽然对于现在的孩子来说,父母对于孩子学习方面的支出减少影响并不是很大,但是还是会有一定的影响,比如一个孩子手中有一台学习机,那么它的产品换代速度自然就会下来,能不卖的尽量就不买新的,或者抱有有的用就先用着的态度,这势必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学习机的销售情况。
大学生2000字社会实践心得体会 篇12
据学校的要求,年八月我到了基层人民法院省市人民法院,在民二庭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实践。首先我要向所有为我的这次社会实践提供帮助和指导的市人民法院民二庭的工作人员以及亲自指导我的薛庭长,丁法官和虞法官表示感谢,感谢他们为我的顺利实践提供的帮助。
通过这次实践,我在专业领域获得了较为丰富的实践经验,巩固并检验了自己两年来学习的知识水平。实践期间,我了解了大量的民事案件尤其是经济合同纠纷案件从立案到结案的全过程,在一些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我对案件提出了自己的一些想法。在此期间,我进一步学习了相关的法律知识,对立案等程序有了更深的理解,同时注意在此过程中将自己所学的理论和实践有机结合起来,实践结束时,我的工作得到了实践单位的充分的肯定和较高的评价。
下面是我实践报告的主体部分,主要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主要谈下我对相关专业问题的看法,分为三个方面,第二部分是我的实践感悟部分。
第一部分
第一,市场经济对民商事法律的影响巨大。
通过查阅档案室多年的统计资料,从案件的受理,审结,执行等数据分析,我觉得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民商事案件也逐年增加,这从一个侧面可以说市场经济也在呼唤民商事法律的发展和完善。从年开始,民商事案件自件左右开始,到年代已经达到了件左右,从年开始,经济类案件也迅速增加,从件到年的件左右,而纯民事案件更是达到了年的超过件,再从标的额看,由年左右的万元上升到亿多元,从年开始后,每年案件执行额,都在亿元以上,并且民商事案件标的额占所有案件的%以上。鲜明的数据最能说明问题了,从统计的结果我们不难发现民商事法律在现实生活中的重要性。并且随着整个市场的发展,民商事法律也在不断的修订,完善和发展过程中。
第二,调解在中国仍然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
第三,一般民众,尤其是农民兄弟,法治意识淡薄,法律素养仍然欠缺。
在我整个实习期间,我旁听了大约场庭审,也可以是说对基层的情况有比较深刻的体会。先从程序上说起,比如说:庭审中被告缺席,并且在法官电话通知后仍拒绝到庭,而至缺席审判,我就看到三次。当然这和法院的工作是没有一点关系的,因为现在法院都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的相关规定,提前把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等相应的法律文书用特快专递寄给当事人。所以,缺席审判的产生完全是当事人法律意识的欠缺或者说得严重点是目无法纪导致的。而且可以看到,大约有一半左右的案件,当事人的一方或双方迟到十分钟甚至于半个小时以上,当然当地的交通条件还是比较优越的,即便是从最远的乡镇坐车到法院也不会超过一个小时,从迟到这一点也可以说明人们的法律意识的淡薄。在庭审中,就更能发现问题了,举个简单的案例为证。在一个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的案件中一个村民小组的多户农民,都到了现场,在庭审过程中,旁听席上的一位农民兄弟举着农村土地负担监督卡,大声喊道:法官,我要说话。被法官制止以后,他仍不满足,仍在喊:我们为什么就不能讲几句话呢?话未说完,又被法官打断,法官责令其不得发言,于是台下的多位旁听者开始喧哗,最后还是在法官法槌的威慑下才停止。法官就问他们你们有没有出庭通知书,你们是不是证人?回答当然是否定的。最后庭审结束,那些人仍极度不满,愤愤不平抱怨他们在法庭不能说话,甚至当庭辱骂律师。虽然这只是个案,当事人的情绪也显得比较过激一点,但类似的情况在其他案件的庭审过程中,也是屡见不鲜的。这一方面说明:我们广大农村的农民兄弟的法律意识是极度欠缺的,从他们内心看仍然缺乏对法律的足够的信仰,反过来看就是我们的普法工作路漫漫其修远兮,仍然有许多工作要去做。上面所说的只是程序方面的要求,如果这点还可以理解的话,可能对当事人的正当合法权利有一定影响,那么实体上的则对当事人影响就大了。
从诉讼的实体的一个重要方面来看,证据意识保护相当不够,这在一定程度上仍然和中国的人情社会是分不开的。在一个瑕疵担保的案件中,給付货物的一方(甲)提供的货物有瑕疵问题,但对方(乙)方发现后并未书面提出,因为甲和乙是熟人,只是电话通知了一下,也没有要求对方出示书面说明或者其他担保之类,现在乙方把货物供给
了丙方,丙发现了问题,起诉乙,乙在喊冤,但苦于没有证据,想要鉴定产品却又存在其他的困难,最后这个案子虽然我走的时候还没有判决,但从成本的角度看,如果证据意识强些,就能减少很多不必要的麻烦和困扰。
因此,从程序和实体上看,我们普通民众的法律意识都很欠缺。朱苏力教授写《送法下乡》,虽然有些东西我还不懂,但其中表达的一个思想,就是要去做法律的宣传和普及工作,我们确实有很长的路要走。
第二部分
在法院实习虽然很短暂,但体会到了学校和社会现实毕竟是有一段较大的距离,以前不懂社会的复杂,然而一个月使我感受到很多。在我实习期间,我和好几个法官谈过,他们抱怨说自己的案子太多了,太辛苦了。我的感觉就是他们凭着一腔热血去办案,一旦出了一点问题,全年的评先进之类的,就别指望了。一个指导我的法官,他也是政法院校毕业的,他去年全年审结了多件案,这在我们市整个法院系统,可以排第三。但在我实习期间,他因为一个管辖权异议的案件被中院裁定改变后,他全年的努力可以说是要受到很大的影响。但他并没有消极的去工作,仍然充满热情去做好自己的工作。别的地区我不敢说,因为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但是就在我实习的法院我感觉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还是相当敬业。每天早上八点是上班时间,在八点之前,绝大多数人已经到了办公室,除去一些在外地办案的人员。这可能也和严格的管理有关系,因为每天所有法院的人员都需要在入口处打卡计时。虽然我在那实习也听到律师和当事人请法官吃饭这种不良的现象,可是我现在比以前更能够理解这些现象。这是社会的潜规则,暂时还是没法改变的。谴责和制裁是应该的,但有时我们不能不看到人的无奈,不能忽视我们的国情去大谈法官有多么的铁面无私,这恐怕也是社会变革所需要经历的一个阶段。 我个人觉得作为一个法官起码应该有条须做到:原则,良心,灵活性。所谓原则,我的理解就是法官必须遵守法律,不可逾越法律进行枉法裁判,徇私舞弊;所谓良心,就是法官内心要有一种正义感,这是一种实质正义,在正义的天平上,两边等重在有些情况下或许不是最佳状态,这需要法官根据实质正义观去衡量;而灵活性,就是要求法官是有一种解决纠纷的灵活性,不可过分拘泥于具体的规定。 康德曾经伫立于旷野,仰望满天星辰而泪流满面因为他深为自己生活在如此有序,自由的宇宙中而感到庆幸 。如果他活到现在,也许他会失望,但绝不会因此而绝望。因为一种制度的变革不是那么容易的,总要经历阵痛,就像一个新生命的诞生总是要经历那么多磨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