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心得体会段(通用35篇)
读一本史书,一幕幕动人心弦的场面记忆犹心:秦王扫六合、陈胜,吴广起义、楚汉之争、汉武帝的大一统它解开了紧锁历史的密码,打开尘封的史册,见证过往的昌盛和繁华,发人深醒。唐玄宗说过:读史令人知兴替。在科技迅速发展,社会飞速进步的今天,我们更应当多读书,读史书,从这些书中学习史实,明白事理,并随着老夫子一起吾日三省吾生。
读一本古典小说,艺术性和思想性结合的情形在脑海中出现狂澜:罗贯中的《三国演义》描述了东汗末年和三国时期扑朔迷离的政治与军事斗争;施耐庵的《水浒传》歌颂了农民的斗争精神;吴成恩的《西游记》赞美了人民鄙弃封建统治、勇于反抗的精神;曹雪芹的《红楼梦》揭露了封建社会必定崩溃的历史趋势,耐人寻味。
读书,让我学到很多的道知识,为人处事、个人修为、历史政治、科学异景等等。
读书心得体会段 篇23
今天,我读了《露珠》这篇文章,感触极深。
露珠,它的身影是多么娇小,而它对我们所做的贡献并不平凡。它白天总隐身于空气中,给空气带来一些湿润新鲜,使人觉得心旷神怡。当夜幕笼罩的时候,它象慈母用乳汁哺育婴儿一样滋润着禾苗,滋润着小草,滋润着花朵,滋润着世界万物,然而,它向我们图过什么吗?没有!当黎明来到时,大家肯定会说起得最早得是公鸡,然而,有谁会想到露珠呢?我们赞美太阳给我们温暖的阳光,赞美大地给我们带来的.万紫千红。可是,有谁会赞美那渺小的露珠恩?尽管如此,但是露珠还是默默无闻,默默地作贡献。
露珠,它并不象暴雨那样挟风雷闪电以炫耀它的威力,更不象冰雹那样对一切都无情。而它总是默默工作,又默默得逝去,把短暂的一生献给人类,给人类带来了欢乐,而它自己却从无苛求!
露珠,一个平凡的名字,却有个不平凡的含义,使我联想到了伟大的老师,它多么象辛勤的园丁,培育祖国的花朵。它多么象我们敬爱的老师,伏案灯下夜以继日地工作,把毕生的心血滴滴洒在孩子们的心田上,总是带领我们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鼓舞我们向知识的山峰攀登……这使我想起了1句话: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不正是说的那些不平凡的露珠与老师和天下同他们有同样的品质的人吗?
露珠,我赞美你,赞美你默默无闻,无私奉献的精神。更赞美辛勤的老师!
读书心得体会段 篇24
《一生》是莫泊桑的著名作品。女主人公约娜出生在19世纪中期法国的一个贵族家庭,是父母的独生女儿。她的父母从她一生下来就对她寄予了厚望,希望她一生幸福美满。父母为了培养她,从她懂事起就把她送进了条件优越的教会女子学校,在那里她受到了良好的教育,不仅懂得了许多知识,教会的特殊职能还赋予了她一副善良的心肠。
她优秀的品质就像她美丽的容貌一样,受到了和她接触过的每一个人的称赞。约娜带着充沛的生命力和对幸福的渴望踏进生活,但她的一生却是伤心绝望的一生。作为少女,她幻想忠贞的爱情,最终还是插在了牛粪上;作为妻子,她幻想幸福的家庭,但她一次又一次地受到了丈夫的欺骗;作为女儿,她敬爱她的父母,幻想他们是最敦厚而有德性的长者,但是她后来发现他们也都各自有自己荒唐的经历;最后,作为母亲,她把希望全部寄托在儿子身上,梦想自己的儿子能成为一个伟大的人物,但结果她的儿子保尔沉溺妓女、挥霍无度却弄得她几乎倾家荡产。
这个当年充满了天真、欢乐和幻想的美丽少女最后竟变成了一个意志薄弱对一切都已麻木了的老妇人,全仗着她旧时的使女罗莎丽的照顾,才得以苟延残喘地度过余生。作者的意图很明显,他想说明人生终究是空虚的、无意义的,人的命运不可能不是孤独的、不幸的和悲惨的。带有强烈的宿命主义和悲观主义观点。小说的结尾部分有一段值得一提的描写。那是一个飘着雪花的冬日的下午,佣人罗莎丽赶着马车载着约娜在破败的庄园里闲逛,光秃秃的树木静静地肃立在道路的两旁。约娜望着漫天的雪花若有所思地对使女喃喃自语说道:“我的命,我的命怎么这么苦呢?”罗莎丽低头赶着马车,在思考着怎么回答她的提问,半天她絮絮地说道:“夫人,如果你像我一样每天不得不为一片糊口的面包而奔走忙碌,你也许就不会这么想了。”这个回答等于是答非所问,也等于没有回答,她只是阐述了一种现象。以一个使女的水平是绝对回答不出约娜为什么命那么苦的,她只能以自己的切身经历回答到这种程度了。其实,不仅女佣人回答不出,就连小说的作者莫泊桑也回答不出,他不过也是借小说人物之口说出了自己对人生迷茫的心情。
小说结尾处说了一句意味深长的话:“人生从来不象意想中那么好,也不象意想中的那么坏。”也许,生活就如此:幸福总是短暂的,而且往往是人们受自身梦想的欺骗时才感到幸福;痛苦却是无限的,因为现实永远不象人们想象那么美好。所以抛开作者虚无悲观的人生态度外,我们的积极意义上的理解应该是:对待生活既不能有太多幻想,也不能完全不抱希望。
读书心得体会段 篇25
《汤姆叔叔的小屋》,又译作《黑奴吁天录》和《汤姆大伯的小屋》,作者是美国女作家比彻·斯托夫人(1811—1896)。比彻·斯托出生在一个牧师家庭,曾经做过教师。她在辛辛拉提市住了18年,与南部蓄奴的村镇仅一河之隔,这使她有机会接触到一些逃亡的黑奴。奴隶们的悲惨遭遇引起了她深深的同情。
她本人也去过南方,亲自了解了那里的情况,《汤姆叔叔的小屋》便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写出来的。此书于1852年年首次在《民族时代》刊物上连载,立即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受到了人们无与伦比的欢迎,仅第一年就在国内印了100多版,销了30多万册,后来被译为20多种文字在世界各地出版。评论界认为本书在启发民众的反奴隶制情绪上起了重大作用,被视为美国内战的起因之一。林肯总统后来接见斯托夫人时戏谑地称她是“写了一本书,酿成了一场大战的小妇人”,这一句玩笑话充分反映了《汤姆叔叔的小屋》这部长篇小说的巨大影响。
故事从一个奴隶主与一个奴隶贩子的讨价还价中开始。美国肯塔基州的奴隶主赛尔比在股票市场上投机失败,为了还债,决定把两个奴隶卖掉。一个是汤姆,他是在谢尔比的种植场出生的,童年时就当伺候主人的小家权,颇得主人欢心,成年后当上了家奴总管,忠心耿耿,全身心维护主人利益。另一个要卖掉的奴隶是黑白混血种莉莎的儿子霍雷,当莉莎偶然听到主人要卖掉汤姆和自己的儿子后,就连夜带着儿子往加拿大逃奔。她的丈夫乔治伺机逃跑,与妻子汇合,带着孩子,历经艰险,终于成功地抵达加拿大。汤姆却是另一种遭遇。他知道并支持莉莎逃走,但是他自己没有逃跑。由于他从小就被奴隶主灌输敬畏上帝、逆来顺受、忠顺于主人这类的基督教说教,对主人要卖他抵债,也没有怨言。他被转卖到新奥尔良,成了奴隶贩子哈力的奴隶。在一次溺水事故中,汤姆救了一个奴隶主的小女儿吉林?克利亚的命,孩子的父亲尚德、克利亚从哈力手中将汤姆买过来。
当了家仆,而汤姆和小女孩建立了感情。不久小女孩突然病死,尚德、克利亚根据小女儿生前愿望,决定将汤姆和其他黑奴解放。可是当还没有来得及办妥解放的法律手续时,尚德、克利亚在一次意外事故中被人杀死。尚德、克利亚的妻子没有解放汤姆和其他黑奴,而是将他们送到黑奴拍卖市场。从此,汤姆落到了一个极端凶残的“红河”种植场奴隶主西蒙手中。西蒙把黑奴当作“会说话的牲口”,任意鞭打,横加私刑。汤姆忍受着这非人的折磨,仍然没有想到要为自己找一条生路,而是默默地奉行着做一个正直人的原则。在这种植场有两个为了求生,决定逃跑,她们躲藏起来。西蒙怀疑汤姆帮助她们逃走,把汤姆捆绑起来,鞭打得皮开肉绽,死去活来。但是汤姆最后表现出了他对奴隶主的反抗,什么都没有说。
在汤姆奄奄一息的时候,他过去的主人赛尔比的儿子裘奇赶来赎买汤姆,但是汤姆已经无法领受他过去的小主人迟来的援手,遍体鳞伤地离开了人世。裘奇就地埋葬汤姆,回到家乡肯塔基后,裘奇就以汤姆大叔的名义解放了他名下的所有黑奴,并对他们说:“你们每次看见汤姆大叔的小屋,就应该联想起你们的自由”。《汤姆叔叔的小屋》这本书,清楚的让我了解美国两百年前的黑奴制度。其中描写人性的部分特别深入,不管是白人黑人都一样有感情、有思想,也有善良或邪恶。作者用心刻画出忠诚的黑奴汤姆,表现出他不屈服威胁,坚持自己良知和信仰的精神。故事中对于黑奴在拍卖站所受的,以及遭受种种不人道的对待,都描述得极为生动。黑人和黑人之间的相互扶持,也显现出人性的光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