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心得1200字(通用35篇)
这种境界作者磨练了十年才学会放开,旅行时对父母的思念如影随形,选择旅行而让家人牵挂担心的那种内疚感让他时常警惕自己不要忘了回家的路。世界上最幸运的莫过于能完成自己想做的事情,过上自己喜欢的生活,只要让父母知道你是爱他们的,孩子的成就也就是父母的光荣和自豪。作者的父母为了让他实现理想给予他充分的自由,而作者不负家人的众望勇敢大步往前走,这不就是互爱的表现吗?
看完《背包十年》,合起书本,努力回忆书中的片段。在意大利比萨露宿街头,与斜塔共度一夜;在印度机场被脱光检查,遇到你好先生、司机先生和奶茶先生;在西藏遇到严重的高原反应,差点一睡不醒;在加拿大的鬼屋旅馆过夜;在布拉格的一座桥上走了九遍,发现景色都不一样;在圣托尼里一个人看日落;到加尔各答和四川做义工;在撒哈拉沙漠看美丽星空……每想到一个,画面就在脑海里播放着。
书中的内容是写了作者十年里到过的地方,每个地方遇到故事,包括自己经历的,他或她遇到的,或者是那个地方里著名的他或她过去发生的,一切都是作者的题材。每个标题都充满诱惑,每段故事的开头都给你往下看的动力。每个故事篇幅不长,就一两页,但都具有代表性,结尾都带点作者的感悟。当我一次过把全书看完之后,才明白作者和编辑把书设计成没有图片的选择是明智的,因为多姿多彩的图片会掩盖作者文字的魅力。
作者在书中提到了很多观点我都很认同的。
去旅行,很多人都概叹有时间的时候没钱,有钱的时候没时间。但这里似乎还忽略了很关键的东西——健康和欲望。貌似健康的我们,其实都暗藏着一个定时炸弹,不知道什么时候会爆发,有的人一辈子都没事,但又有谁能预知明天?其实无论是去旅行也好,去做其他事情也好,只要你想,意识达到了顶级程度,不管你有没有钱和时间,哪怕你是残疾,只要你想,就能达到。
有句话是这样说的“旅游就是从自己活腻的地方走到别人活腻的地方去。”有点消极但很实在。让我想起一部电影,两位生活在不同城市的女主角上网寻找愿意交换房子的人,她们相互交换了房子,过上了对方的生活。其实偶然让自己抽离一下千篇一律的麻木生活,逃离那喘不过气的工作压力,换换风景转转心情,接触新鲜事物,也许是一件好事。我们是正常人,正常人过正常的生活这叫妥协吗?偶尔去旅行这叫背叛离开吗?世事没有绝对只有相对,喜欢的事情想做就去做,想太多只会死脑细胞。
“所谓生活的艺术,是指用心去研究生活中的点滴趣味。所谓艺术的生活,则是那种享受点滴趣味的心情。”很喜欢“用心”二字,生活就是要用心经营。周末了,看一部想看很久的电影,可以写一篇观后感,看一本有价值的书,也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打扫一下房间,抹抹桌子擦擦地,整理一下旅行的照片,尽管一切看起来有点无聊,但日子久了,回头看看,总有意外的惊喜,看看以前的文字照片和感受,发现积累变成了收获。
“在旅游圈里流行一句话,除了脚印,什么都不留下,除了照片,什么都带不走。可这就足够吗?那些天天被拍的孩子们付出了笑容,他们得到了什么?”一个值得反思的问题。大学时有位老师,上课时跟我们讲,她说真正的旅行,不要带相机,把眼睛带上就好啦,把一切记在脑海里,永不磨灭。旅行给我们留下的除了经历,应该就是难忘的回忆吧,记住每一处迷人的风景,记住每一个帮助过你的人,记住每一张腼腆的笑脸。那些天天被拍的孩子们希望你们保持纯真,不要奢望会得到什么,因为我们可能给不到你们什么,但我们会永远记住你付出过的笑容。
“所谓坚强,不是在灾难前面不哭,而是要笑着面对以后。”我曾经经历过一次痛苦,这次经历让我知道人生无常,做自己想做的事情,请从现在开始。
读书心得1200字 篇15
朝花夕拾是鲁迅在受到政府的压迫、“学者”们的排挤,又历经战乱后写下的回忆。作者在这样在纷扰中寻出一点闲静来。从鲁迅先生一生的经历看:嫉恶如仇,不过是对缺乏爱、失落爱、痛惜爱的一个自然反应罢了。
对这个细节下作者又给自己开了个伤心的玩笑:他的仇猫是毫无道理的,虽然猫吃老鼠,但他的隐鼠却不是猫吃的,而是被长妈妈踏死的,那么是否要恨长妈妈呢?在下一节回忆中,长妈妈也确实有些让人生厌,睡觉时占领了全床,满脑子的穷规矩和愚昧的信念,就是这样一位长妈妈,却把作者日思夜想的,别人都不能重视的渴望化成了现实,不懂识文断字的长妈妈把她自己都叫不出名的《山海经》买来,送给了“我”。正因为长妈妈这颗未被旧道德泯灭的爱心,使作者忆起她,追念她,委实不易,目前是这么离奇,心里是这么复杂。
走过求学的过程,一起追忆失去的朋友。沿着这条线索,我看到二十纪初,以”我“为中心的一个个生活场景,人物心理历程,读着每一个寓意深远,回味无穷的结束句,我的心也随着作者一起起起落落……
我最喜欢的一篇是《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它描述了鲁迅先生儿时在家时在百草园得到的乐趣,以及在三味书屋读书时的乏味生活。
在文中,充分描绘出百草园这个荒原充满着无限的乐趣,那儿有“碧绿的菜畦,光滑的石井栏,高大的皂荚树,紫红的桑椹;鸣蝉在树叶里长吟,肥胖的黄蜂伏在菜花上,轻捷的叫天子(云雀)忽然从草间直窜向云霄里去了”,这里无疑不是一座儿童的乐园,无一不充满生气,无一不充满快乐,难怪鲁迅先生喜欢这儿了。
当鲁迅先生到了要上学的时候了,家里将他送进了三味书屋。三味书屋是鲁迅先生的老师的家的书房。
进了三味书屋,鲁迅先生开始了乏味的学生生涯,“每天只读书,正午识字,晚上对课”,这便是鲁迅先生的工作。鲁迅先生和同窗们经常到屋后的园里去玩,但人去多了,时间久了,就会被老师叫回来,继续读书,远远不及在百草园里自由、快活。
通过将百草园与三味书屋比较,让我感觉到小时候的童年是那么美好、愉快,现在,我是在接受教育的时候了,自然会有些不高兴,但是,应该用美的眼睛去观察生活,才会发现美。
鲁迅先生上的是私塾,一天下来几乎没有时间玩耍,束缚了学生爱玩的天性;而我们现在上的学校,每节课下课都会有时间玩,又玩了,又学了,也还算得上自由。跟三味书屋比起来,我们像在天堂。
鲁迅先生在这篇文章里,揭示了儿童广阔的生活趣味与束缚儿童天性的封建私塾教育的尖刻矛盾,表达了应让儿童健康活泼地成长的合理要求。
我觉得,让儿童接受教育的同时,也应该让他们玩好。
迅的名字,是家喻户晓的。读到他的文章,却是在课本里,课文叫做《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是散文集《朝花夕拾》中的一篇文章。鲁迅在我的心目中,一直以来都是高不可攀的偶像,加上他是“家喻户晓”的世界上都有名气的大作家,更是有点恐惧,不敢轻易读他的书。怕读不懂,自己太俗了。但自从读过鲁迅那《闰土》,《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一下子,似乎把我和偶像的距离拉近了。朴实的文笔,细腻的情感,使我感到像在一位和蔼慈祥,平易近人的爷爷交谈。
读书心得1200字 篇16
是书,演绎了华夏五千年的辉煌历史;是书,造就了中华人民的幸福生活;是书,改变了我——一个懒惰,游手好闲的人。
以前的我,因为生活在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里,不愁吃,不愁穿,过着“公主”般的生活,所有一切事情都是父母,老师,长辈帮我做好的,让我养成了一种惰性。我清楚的记得,在我上小学三年级时,我刚起床,妈妈就把衣服送到了我的床前,并帮我一件件地穿好。之后,才千叮咛万嘱咐地离开。过了一会儿,我发现妈妈少拿了一双袜子,便大声喊道:“妈,我的袜子呢!”“哦,来了!”妈妈像店小二一样随呼随到,根本用不着我亲自动手。该吃早饭了,我只需施展一下“狮吼功”,一顿热气腾腾的早饭就“出炉”了。随后,妈妈又用“专车”送我上学……就这样懒散的过了一天又一天,我的心理便产生了一种很强的依赖性。但当我读了《鲁宾逊漂流记》这本书后,鲁滨逊那种强大的自理能力把我折服了。因为鲁滨逊当初是一个人上孤岛的,没有衣服、食物、生活用品。在巨大的困难面前,他并没有放弃,而是以顽强的毅力生存了下来,足以使我佩服地五体投地。因为我连碗筷都不会洗,更别谈要自己生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