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法心得体会(通用22篇)
二、加强对档案保密工作的宣传
加强保密工作的宣传是加强档案保密建设的客观要求,能让档案利用者受到教育,知晓档案法规,明确法律责任与违法行为界限。保守国家机密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更是每个档案管理人员的神圣职责。《保密法》虽然已颁布多年,但就目前的实际情况看,这部法律在档案工作中产生的影响还很有限,所以,应加强档案工作人员对《保密法》的深入学习与舆论宣传,强化全员的保密意识,增强保密法制观念,做到依法治密。相关单位应该组织档案管理人员学习新保密法、档案信息操作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通过开展集中学习与自学、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保密知识、档案信息管理知识的学习指导、督促。同时,还应该对在涉密岗位工作的同志进行经常性保密教育,除请专家讲课外,要积极派人参加市保密局举办的会议和保密业务知识培训。通过这些宣传教育措施,努力增强全体档案管理人员的保密意识和法制观念。
三、正确处理档案保密与利用的关系
新《保密法》指出保守国家秘密的工作要实行积极防范、突出重点、依法管理的方针,既确保国家秘密安全,又便利信息资源合理利用。在现实工作中,机密档案应该保密,但保密的目的就是为了利用,是有时间、地点、范围限制的利用,保而不用不但会失去保的意义,更会失去档案的价值。因此,对档案工作者来说,保密与利用两者都十分重要,决不可偏废,要正确处理好两者的关系。在严格做好保密工作的同时,应正确处理好档案保密和利用的问题,从而使档案资料得到合理使用的同时,避免负面作用的发生。档案管理单位要严格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度,切实增强保密意识,建立督查长效机制,在完善涉密计算机使用管理规定的基础上,狠抓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和落实,严格按操作流程履行查档手续,不断强化对婚姻登记等信息的保密管理工作,深化对公民个人隐私的保护管理工作。同时也要特别注重保障公民的信息知情权,对于不涉密的信息档案等灵活操作,创造条件方便人们查询,切实保障公民的信息知情权,加强对档案的利用管理。
四、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素质
档案人员对档案的保密安全负有义不容辞的责任。档案管理人员的职责,就是要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因此,档案保密工作好与坏,档案管理人员的素质是个关键。新《保密法》规定,在涉密岗位工作的人员当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胜任涉密岗位所要求的工作能力,而且涉密人员上岗应当经过保密教育培训,掌握保密知识技能,签订保密承诺书,严格遵守保密规章制度,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国家秘密。因此,档案部门要切实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他们要有严谨的工作作风和高度的'保密意识,特别是在档案利用过程中,不仅要严格履行审批登记手续,而且要防止“无形”储存在头脑中秘密的泄露,往往一句话,说者无意,听者有心,在不知不觉中就泄露了秘密。所以档案人员无论在什么场合,都应做到守口如瓶,万无一失,把保守国家秘密作为自己的神圣职责和应尽的义务,同时这也是政治和纪律素质的最直接体现。
五、完善档案保密工作制度
新《保密法》强调机关、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涉密人员管理制度,明确涉密人员的权利、岗位责任和要求,对涉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除制定档案保密制度、档案库房管理制度、查阅档案制度、档案利用规章等制度外,档案管理人员还要根据实际情况,对不同层次的利用人员确定不同的利用范围,规定不同的审批手续,使提供利用工作有章可循。在大力开展档案利用工作的同时,确保不失密、不泄密及文件的完好无损。各项档案利用规章制度的条文应严密而简明,便于执行,并在实践中认真加以总结,不断充实和完善,有效地规范和约束档案建设及使用管理中的工作行为,使档案使用管理始终沿着健康的轨道发展。
总之,档案管理人员要充分认识到新形势下保密工作的重要性,要加强对涉密信息、保密文件的监督管理,确保保密文件档案的绝对安全,要继续认真学习《保密法》,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细化工作流程,明确工作责任,认真履行保密职责。
保密法心得体会 篇12
日经十一届全国人大第十四次会议修订经过,自20__年10月1日起施行。新保密法共6章53条,增加了1章18条,较现行保密法作了较大改动。学习保密法,重点要把握好四个“关键词”是:
一:“缩小”。缩小国家秘密事项范围;缩小定密主体范围;缩小国家秘密知悉范围。
二:“增加”。增加了涉密信息系统管理资料;增加了对相关机关、单位管理的资料;增加了涉密人员管理资料。
三:“权利”。新保密法增设了“监督管理”一章,其中依法对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享有的行政管理职能进行了明确。
四:“职责”。新保密法强化法律职责追究。其中包括强化了组织和个人的职责;强化了机关、单位的职责;强化了网络运营、服务商的职责;强化了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