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公务员培训的心得体会(精选35篇)
三是明确了学习的重要性和迫切性,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
此次培训重视对新录用公务员的基础培训和整体培训。课程内容十分丰富,注重基础理论的同时更强调与实际结合,与实用融合。通过学习,我逐渐明晰了认知自我、重塑自我、管理自我、成功自我、创新自我、发展自我以及人文自我的深刻内涵,使我认识到要提高综合能力,一是要提高学习能力。学习能力是一项基本能力,也是公务员顺利成长、不断进步的动力源。新任公务员要向书本学习,在阅读中提高智慧能力;要向实践学习,在工作中提高适应社会的能力;要向同事学习,在沟通中提高协调能力;要向群众学习,在联系中提高调查研究的能力;要向领导学习,在观察中提高分析问题的能力;积极参加各种专业的培训,多途径提高自身能力。二是要加强反应能力。提高公务员的反应力,就是要加强应对复杂局面能力的锻炼。作为司法行政系统的公务员,首先要增强对各类破坏社会稳定的相关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在各种错综复杂的矛盾面前,要临危不惧,要承受得起各种压力,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化解矛盾。其次,要增强对不同类型重大变化的应变能力。要力求做到及时反应、准确反应,动态把握变化趋势,科学掌握变化规律,提前预见可能出现的问题,防患于未然,积极应对变化。三是要加强执行力。党的执政能力集中体现为公务员的执行力。要增强时间观念和效率意识;要确保质量,注重实效;要善于选择最佳执行路径;要建立和完善执行体系和机制,扩大执行力的效能。四是要加强实践。勤于实践锻炼是公务员提高工作本领、做好本职工作的重要途径。在实践锻炼中提高分析判断能力。科学的管理和有效的服务,建立在对客观实际情况正确把握的基础之上。将理论学习与工作实践有机结合起来,用理论指导自己的工作实践,用实践丰富自己的理论知识。在实践中,要敢于尝试,勇于创新,善于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从而在实践锻炼中提高工作本领。
四是学有所得受益匪浅,为今后创新工作打下了基础。
理论知识的学习,使我得以重温学生时代的幸福时光,为以后继续提高理论知识素养,更深入理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结合实际的畅谈又让我对当前和未来有了更美好的憧憬和自信,也为胜任新的岗位和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我深知,创新是政府机关工作活力的源泉,这就要求我在今后的工作实践中,要首先具有创新工作的意识和勇气,解放思想,打破常规和主观偏见的约束,敢于从不同的角度思考问题,能超越原有的观念,不断探索新的工作方法,为今后进一步提高自身素质能力,干好工作和争做合格公务员、优秀公务员明确了努力的方向。
五是“学,然后知不足”,尽快转变角色,适应工作。
在不断深化学习的同时,我清醒的认识到自己还有很多不足,如何尽快转变角色、适应工作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适应新的工作岗位,顺利实现角色转变尤为重要,不仅是身份转变更关键的是思想转变,作为一名新录用公务员,对公务员职责以及以后工作的方法、方向甚至工作中的人际交往都不甚明了。光靠书本知识是不够的,更主要的还是要多结合实践工作。因此,作为一名合格的公务员一定要具备过硬的业务能力和素质,这是开展一切工作的基础和根本。而这些都是我目前比较欠缺和亟需加强锻炼学习的。要弥补不足,必须不断学习,不断实践,不断总结。只有加强学习才能不断充实我们的思想,完善自身素质,提高个人能力。一是要调整心态,增强自信。“境由心生”良好的心态是前行的动力。培训中,教授专家多次从心理调适、生命的意义、日常工作方法等方面,对我们进行了解惑、指导,使我对新的工作有了新的了解。要有一种开放的心态,正确的定位,心甘情愿、脚踏实地当好一名“新兵”的态度。二是要珍惜岗位,踏实工作。生疏的工作内容,紧迫的任务,一点一滴都是全新的考验,虽有压力,更是学习的动力。要切实从大处着眼,从小事做起,立志做好事。在工作中,既要忌眼高手低,又要防患得患失,正确认识事业和自身的关系,一切从实际出发,做好本职工作脚踏实地地从本职工作的一点一滴做起。三、要努力学习,提高素质。学习,是公务员提高自身素质能力的基本途径和法宝。加强理论知识、业务知识的学习对新录用公务员来说尤为重要。只有理论上的清醒,政治上才能坚定。在实际工作中要不断加强理论学习,始终自觉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工作,学习要始终坚持学以致用,在工作中不断学习,在学习中努力工作,把学到的理论知识应用到工作中去,用理论来指导自己的工作。四是要廉洁自律,树好形象。一定要在思想上始终保持高度的警惕,严格要求自己,时刻不忘廉洁自律,做到始终对党负责、对事业负责。在理想信念上始终坚定不移,在法律上严格遵守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增强党纪法规意识,经受住各种考验,树立廉洁自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公务员的良好形象。
总之,作为一名公务员,必须坚持执政为民,服务大众的理念,迎接新时代的挑战,苦练基本功,扎根基层,为成为一名优秀的基层行政工作人员而努力!
参加公务员培训的心得体会 篇25
在经历了一个学期的学习之后,我对张老师所教的《警察学》也有了新的认识。《警察学》对我们警察院校来说是一门必修的课程,对我们更加深刻的认识人民警察起到了很好的作用,是一门很实用的工具。在这一个学期的学习中,有很多感想,也有很多收获。下面谈谈我对人民警察的认识。
(一)人民警察的概念
人民警察是指在人民民主专政制度下,具有武装性质的维护社会主义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在警察机关中,依法代表社会主义国家行使警察职权,履行警察职责的国家公职人员。人民警察包括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与劳动教养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
(二)人民警察特征
1、人民警察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警察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警察作为我国社会主义国家机器的组成部分,在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发展过程中,肩负着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的重要任务。是我国社会主义国家意志的维护者和执行者。
2、人民警察拥有武装斗争的手段。武装性是警察重要特征之一。人民警察的职权与职责,决定了警察人员同危害国家安全、危害社会秩序的敌对势力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必然。因此客观上导致发生暴力冲突也是必然的。这种具有暴力性质冲突的对抗性,就需要警察人员除了应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严密的组织纪律外,还必须要具备拥有武装斗争的手段。在交通、通讯、警械、武器等物质装备上具有一定的保障。形成既能快速反应,又能抗击和镇压一切暴力行为的战斗组织。
3、人民警察是实现社会治安行政管理职能的重要力量。人民警察机关是家行政机关,人民警察在打击和制裁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的同时,还承担着社会治安行政管理职能,承担着实现社会治安秩序稳定的重要职责。对违反治安管理或者其他警察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个人或组织,依法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或行政处罚。社会治安秩序的稳定是国家实现管理、统治阶级维护本阶级利益的重要保证。在社会治安秩序的行政管理活动中,人民警察是实现治安管理活动的主要力量。
4、人民警察警容风纪是指由警察法律所确定的人民警察警容、行为举止、形象及尊严的表现形式。人民警察必须严格遵守警察法律规定,养成遵守纪律,做到着装整齐、举止端庄、有礼节和有修养的良好作风。《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人民警察必须按照规定着装,佩带人民警察标志或者持有人民警察证件,保持警容严整,举止端庄。”
(三)人民警察职责、权利、义务
人民警察的职责,是指警察机关及人民警察依法在其权限、管辖范围内应当承担或履行的责任和义务。警察机关的职责,是由警察机关的性质和任务所决定,由国家法律法规所确定的。具有法律性、有限性和责任性特征。
人民警察的权力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是国家机关警察行为的决策和实施的权力,体现国家警察行为的权力。警察权力属于国家政治权力的范畴,是国家基本权力的组成部分。狭义的警察权力,是指国家法律、法规赋予警察为保障其任务和职责的实现享有权力的范围。也就是警察职权。人民警察法规定的人民警察权力,指人民警察职权,指国家依法授予人民警察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而进行的治安管理与惩治犯罪职能活动的国家权力。国人民警察的权力包括:国家机关关于警察工作的立法权、决策权和执行权,它是巩固人民民主专政,保卫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秩序和公众安全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