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z9范文网

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心得体会

心得体会

班会安全教育心得体会(通用31篇)

2024-08-22 20:35:26心得体会打印
班会安全教育心得体会(通用31篇) xx月xx日晚上7:30,化学化工系xx级制药xx班全体同学在理科楼xx室,开展了主题为“安全教育”的班会活动。此次活动目的是通过开展以“ 安全教育”为主题的安全知识教育班会,增强班内学生的安全意识,能懂会用一些基本常用到的校内外的安....

  活动也好,生活中有机渗透也好,目的只有一个,让孩子们树立安全意识,保证幼儿的安全和健康,因为这不仅关系到幼儿的安全和健康,也关系到每个家庭的幸福和快乐。

班会安全教育心得体会 篇29

  一、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利于城市交通进一步规范,更重要的是保护他人、保护自己。1999年沈阳市出台政府令,在全国首次明确规定五种交通事故行人负全责,行人违章被撞司机不负责任。在全国引起了“撞了白撞?”问题很的大争论。这违背了人文主义精神,违背了立法的基本原则——维护人民的人生财产安全及合法权益。人的生命高于一切,如果说行人错在违规,就要失去健康甚至是生命的话,那代价实在太大了。那些撞到人的司机剥夺了别人健康,生存的权力岂不是错更大?即使不是故意,但是也说明了肇事司机的安全警惕性不高,应对突发能力不强,理应承担责任。现在新交通法规明确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彻底否认“撞了白撞”的说法,这一点为司机的安全警惕性敲响了警钟。新交通法里,对行人的违规行为也作了相关处罚规定,在提醒驾驶者的同时,也对行人起到了一定的约束作用。所以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要向全国人民普及,让群众提高交通规范意识,目的除了规范城市交通以外,更重要的是为保护他人更为保护自己。

  二、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更注重提高国民交通规范意识,发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在一场交通意外发生之后,受伤者献血淋漓的躺在地上,可是周围的村民却守着出事地点,不让人破环现场,非要等交-警来处理,伤者就这样不能得到及时医治,导致失血过多死亡。当时这件事情对我的震动很大,不仅为伤者无辜丧命感到惋惜和遗憾,更为村民的愚昧偏执痛心。这样的事情何止这一件呢,交通意外发生之后,得不到及时医治,原因除了上述这种情况还有很多。比如,肇事司机弃伤者逃离现场;伤者被送到医院以后因为资金问题的不到医治等等。本来可以挽救的生命,就这样被耽误拖延而造成了不可弥补的后果。而在现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里,人道主义精神也得到了充分的体现。第七十条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及第七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转载请著名来自:(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除了这些规定以外,还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设立了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这些条例充分体现了对生命的尊重,并且及时地保障了伤者的救援工作,不仅对驾驶人及目击者提出要求,还对医疗机构做出了相关规定,最大限度的避免了遗憾和悲剧的发生。所以,在提高国民交通规范意识的同时,应注意人文主义精神的培养,提高人文素质,发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

  三、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重在保证交-警作为一个执法者,能公正严明地履行职责,不会对行人和机动车造成无端的利益损害。在新法里面特意制定了相应的约束性条款,保证机动车司机不会再交“冤枉罚款”,还规定了交-警有违法行为,如私自收取罚款,违法扣留车辆,罚款不交国库等15种行为之一,就必受行政处分。以前一直存在一种说法,就是交-警是有执罚指标的,每天要上路罚多少辆车,收多少罚款。而在以前,这种说法也得到过一些交-警人员的确认,在收费或罚款时,他们非常愿意多收或多罚,因为这些钱与本机关和个人都有直接的好处,因此这些罚款,被称为“冤枉罚款”。而新法里面明确规定各地不得给交-警下达罚款指标,依法收取的罚款全部上缴国库。彻底杜绝了这种乱收罚款的现象,维护了广大驾驶人的合法权益。除此之外,这部法律对违章驾驶员的处理,也体现出了 “以人为本”,驾驶人在现场的,按规定处罚,不得拖车。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如果拖车不当造成损坏,还要依法赔偿。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出《道路交通安全法》不仅弥补了旧法的不足与漏洞,而且还充分的体现了“以人为本,尊重生命”的人文精神。不管是作为行人也好,驾驶人也罢,生命第一,安全第一,只有认真遵守了交通法才能彻底保护自己在交通中的安全及合法权益,同时也使我们的城市交通建设安全规范,井井有条。所以它的贯彻执行,必将对提高道路交通安全,减少交通事故起到积极的作用。我们每一个人都要好好学习领会这部法律,不仅仅是让它走上街头,更重要地是让它深入人心。

班会安全教育心得体会 篇30

  校园的安全教育与教师、学生、家长、校园、家庭、社会都息息相关。不可忽视安全教育,更应该从各个方面加强安全教育,才能真正建立“平安、和谐”的校园。

  在班级管理中,我对安全管理高度重视,充分发动学生,采取多种措施强化班级安全管理。颇见成效,先简单谈一下自己得看法。

  一、主题班会,渗透常识

  通过调查,我发现班里许多学生的安全常识十分缺乏,尤其是生活安全常识。为此,我定期召开主题班会,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活动,强化学生安全意识的培养,并着力渗透安全常识。每次召开班会,我都提前充分地准备安全常识,精心设计班会议程,重在让学生参与其中,让学生在活动体验中,学习和掌握各类安全常识。此外,还特别重视安全知识的交流:从课间游戏到上楼下楼,从防火防电到防意外伤害……孩子们从报纸杂志网络等各个渠道搜集到了大量的安全知识,在班会课上自由地相互交流。

  通过主题班会这种集中教育,全体学生的安全知识丰富了,生活实践中自我防护的能力增强了,在班内形成了“讲安全、议安全”的浓厚氛围。在遇到危险情况时,孩子们之间能相互提醒,相互救助,这种集中教育达到了良好的教育效果。

  二、安全监督,排查隐患

  课间活动时间是校园安全事故的多发时段,教师常常鞭长莫及。为了及时发现事故隐患,最大限度地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于是,我通过民主选举,选出了三名责任心强的孩子担任安全监督员。让他们在课间活动时,留心观察班内学生的特殊举动,有危险倾向或事故迹象及时向老师报告,并对教室、活动室等场所内的物品安全进行细心观察,如有安全隐患就及时向老师汇报。

  通过设立安全哨兵,班内违纪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安全事故得到了很好的预防,安全管理工作朝着更加有序的良性轨道不断发展。

  三、安全典型,以身示范

  塑造典型,说白了就是树立榜样。通过民主评议,我班每学期评出三名安全文明之星,并给予适当奖励。安全文明之星不仅品德好,更重要的是言行举止文明规范。课上会学习,课下会游玩,玩得快乐安全。通过塑造典型,来引导全班学生的言行,树立榜样带领他们开展安全有意义的活动。安全文明之星正引领着全体学生向文明与安全的境界迈进。

  正是在这样的“学人优点、争当榜样”的氛围中,孩子们找到学习生活的真正快乐,找回了安全文明的学习生活,不断提高和完善了自我。

  四、家校联手,打造平安

  实践证明,抓学生安全工作单靠班主任唱独角戏是行不通的。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和家长联系。只有家长和老师携起手来,才能为孩子们撑起一片安全的蓝天。

  为此,我一旦发现班里某个学生心理和行为上有异常,便及时和其家长取得联系,沟通情况,交流信息,及时采取防范措施,把许多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此外,还向家长公布自己的联系电话,一旦孩子出现反常问题,便于家长及时与我沟通。这样,便避免了一些不良事情的发生。

文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