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职责心得体会(通用31篇)
四是加强夜间巡查,保持火灾的基本稳定,有效的遏制群死群伤等特大恶性事故的发生。
安全生产职责心得体会 篇8
朋友,当您每天上下班的时候,您的心中是否惦记着安全呢?当您即将坐在人力车上奔往工作面的时候,您是否想到了今天我要安全生产呢?当您在工作岗位上违章的一刹那,您是否会想到因为我的一个小小的、小小的违章,会导致事故的发生而使自己或者工友的生命受到伤害呢?如果,您还没有,那请让我提醒您,时刻牢记“安全为天,生命至尊”。
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每一个人都想笑语长在,每一个家庭都愿幸福美满,每一个企业都愿兴旺发达,然而这一切都离不开安全,安全是企业发展的永恒主题,是我们煤矿企业的天字号大事,更是我们矿工的生命。没有了安全就谈不上我们企业的稳定发展,没有了安全也就更谈不上我们职工的幸福生活。然而由于我们安全理念没有深入人心,部分干群不重视安全、不讲安全、不懂安全、不要安全;由于我们少数干群安全意识淡薄,对安全工作,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由于我们的作业规程和安全规程不能在现场真正的落实等等,等等的一些原因,安全事故就象苞米花一样接二连三,一起又一起的发生,吞噬着我们的生命,毁坏着我们的幸福。据资料显示:20__年全国发生特大事故133起,死亡2563人。
尤其是郑煤集团大平矿“10·20”事故、河北邢台市沙河市铁矿主11.20事故、铜川矿务局陈家山矿“11·28”事故、阜新矿业集团孙家湾煤矿“2·14”事故,这一连串的数字符号不停地在我们脑海里翻滚,让人永远都忘不了这些令人心痛的日子。就那我们中煤公司来说,最进几年也发生了好几起安全事故,从姚桥矿的12.19事故到电业公司1.23事故,从中煤一建的3.17事故到中煤五建的3.18事故,从北京煤机厂的11.19事故到今年中煤五建2.24事故,这几起事故,就使我们十几名工友永远的离开了我们,每起事故都让人感到痛心。
朋友,你是否明白?一起安全事故的发生,对于一个企业来讲,其损失是惨重的,尤其是重大安全事故对企业的损失更大,可对于一个家庭来讲,不是能用损失来衡量的,它是一场无法弥补的灾难,也就在这恶梦般的日子里,父母失去儿子、妻子失去丈夫、子女失去父亲!一幕又一幕白发人送黑发人惨景,让人想忘也忘不掉。
“前车之鉴,后事之师”,安全工作永远是‘从零开始,向零进军’。曾经的苦难和屈辱,更加坚定了我们对安全工作的决心,在艰难而又曲折的道路中,我们从积极建设企业的安全文化建设、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入手,从争做本质安全型矿工做起;我们从精细化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着手,从创建标准化区队、标准化班组、标准化岗位做起,我们用“猛药”治“三违”,用“重锤”砸“隐患”,我们要用行动告诉大家:杜绝三违,远离事故。我们的目标是:让安全成为一种习惯,让行为变得更安全。我们脚踏实地,我们信心百倍,因为我们心中永远有一个不变的理念“安全为天、生命至尊”。
安全伴随着家庭的稳定,社会的繁荣、发展和进步,安全是人民生存和发展最基本的条件,一个企业如果连起码的安全生产都不能保障,还谈什么效益,一个人如果没有生命,就谈不上生活,对自己、对家人更谈得上什么生活幸福。朋友,生命对于每个人来说只有仅仅的一次,我们没有理由不珍爱自己的生命呀?难道你真的就愿意愧对那日夜翘首盼你平安归来的老父老母?难道你真的就忍心撇下那爱你、疼你、想你的妻儿洒手西去吗?
生命诚可贵,安全责任大。与大自然做斗争的工友们,每天都是一个新开始,每天都是一个新的起点,为了矿井安全生产的长治久安,为了最终实现本质安全化矿井,为了自己和家人的幸福安康,让我们每天从零开始,向零进军,让我们一起牢住:安全为天,生命至尊!
安全生产职责心得体会 篇9
新的安全生产法法在煤矿安全监察执法方面的变化主要有以下几个。
一是为煤矿安全监察执法找准了重心。煤矿安全监察执法的重心就是依法进一步督促煤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提高煤矿安全保障能力,真正实现不安全不生产。细化了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责任,为推动煤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把加强事前预防、强化隐患排查治理作为重要内容,赋予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相应的权力,并设定了严格的行政处罚罚则,大幅提高了罚款额度,加大了企业的违法生产成本。
二是为规范煤矿安全监察执法指明了方向。新的安全生产法要求安全监管部门按照分类分级监管的要求,制定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按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进行监督检查,为煤矿安全监察部门实施计划执法提供了法律依据。计划执法既可以提高执法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又要求执法人员严格落实、认真履行,是实施“1+4”工作法的前提和保证。
三是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出了更高要求。新的安全生产法调整了行政许可事项,将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工作交由建设单位负责,进一步强化了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但同时要求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加强对建设单位验收活动和验收结果的监督核查;对验收结果的核查可以与安全生产许可证颁证条件的审查一并进行,即将对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证条件的审查和现场核查结合起来,避免了以前既要组织验收又要搞安全生产许可证办证条件审查的问题,简化了许可程序,提高了监察效能。
四是为提高执法效能奠定了法律基础。新的安全生产法加大了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规定了事故行政处罚和终身行业禁入,将一些行政法规中关于事故处罚的规定上升为法律条文,大幅度提高了对事故责任单位的罚款金额,加大了对事故责任人员的处罚力度,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对重大、特别重大事故负有责任的将终身不得担任任何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加大了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罚款处罚力度,将罚款上限提高了2倍至5倍,并且大多数罚则不再将限期改正作为前置条件,反映了“打非治违”、“重典治乱”的现实需要,增强了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震慑力,提高了违法成本,降低了执法成本,提高了执法效能。建立了严重违法行为公告和通报制度,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建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库,对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要向社会公告并通报有关部门。
为保障新安法更好地贯彻实施,结合新变化和煤矿安全监察执法职责,在认真学习并向煤矿企业及从业人员宣传新安法的同时,还应当及时制定相关配套制度,修订相关法规、规章、标准和规定,明确职责,进一步推动严格执法。
总之,从新安全生产法的字里行间,我看到了党和政府新的执政理念,那就是“以人为本”、“持续健康发展”、“发展绝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新的安全生产法是实现“发展是为了人民”美好愿望的法律保障。
安全生产职责心得体会 篇10
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基本要求,是事关职工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企业发展稳定的大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依靠科学、依靠群众”的方针。在实际工作中严格遵守“三不伤害”的原则,确保职工以饱满的热情,努力的工作态度,在各自不同的岗位奉献自己的聪明才智,为企业的发展与辉煌贡献自己一份力量。广大职工群众在生产经营和技改建设活动中牢牢绷紧安全弦,当产量、质量、工程进度和效益与安全发生矛盾冲突时,优先考虑抓好安全工作,别无选择,安全第一。事事处处自觉遵守《安全生产法》,充分发动职工群众与各种各样的不安全行为、现象作斗争,坚决做到一切从安全出发,千方百计杜绝、遏制、消除各种不安全现象;坚持安全生产常抓不懈,让安全生产,我要安全的警钟长鸣。
安全这根弦无论如何不能放松,无情的事实给我们上了一堂堂生动的课。椐全国大钢安全协作会的《全国大钢安全协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月报表》统计,_月份上报的_家大型钢铁企业共发生伤亡事故___件,伤亡___人;其中,死亡_人,重伤_人,轻伤__人。一件件安全事故,给本来欢乐、祥和的时光增添了沉重悲哀的气氛,给当事人的家庭造成无可估量的损失,究其事故的原因,都是因为头脑中放松了安全这根弦,认为平时的小小疏忽,不会造成人命关天的后果,所以工作中出现违规操作。只要我们严格按操作规程工作,稍微谨慎一点,这类事故是完全可以避免的。每一个家庭都可以共享天伦之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