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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工作简短心得体会(通用31篇)

2024-07-31 01:18:14心得体会打印
安全工作简短心得体会(通用31篇) 当前,群众线路教育实践活动正在大张旗鼓地展开,笔者以为,作为施工企业,要将安全生产工作与群众线路活动紧密结合起来,确保企业安全健康发展。安全生产要走群众线路。进入全年最后一个季度,很多项目开始赶进度,轻易滋生安全隐患。....

  其实不管采用哪种教育方法,只要密切联系实际,坚持从人的安全心理出发,牢牢抓住人的安全心理倾向,抓住不同时期人的安全心理状态,抓住不同类型人的安全心理活动,进行因时而异、因人而异的安全教育,就会使教育和心理形成共鸣,强化人的自我安全保护意识,使员工产生“我要安全”的强烈倾向。

  其次,把握人的安全行为,贯彻安全制度。安全生产事故绝大部分都是因为人的为安全行为引起的。因此只有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制度,以制度约束人的不安全行为,要使其突破以往站在企业角度的表现形式,而应以站在安全行为者的角度来编制和操作,由安全行为者从内因产生“我要安全”的行为。就我们施工企业来说,存在着多工种联合、多工序交叉、多环节衔接作业的特点,所以就应该从各自的实际出发,紧紧把握员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行为,建立和健全个人自我安全保护制度。例如员工有权对违章的生产指挥不执行;有权对违章的生产工序不交接;有权对违章的生产设备不操作;有权不在违章的生产环境中作业。这就从行政法规上确立了员工劳动过程中的主观能动性,使之自觉地遵守安全规章制度,自觉地进行安全保护。生产中祸根是失职,隐患是违章。只要我们真正把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当成生命之友,安全之伞,就能够实现安全生产。

  最后,针对人的思想障碍展开安全活动。安全生产活动中的思想障碍是影响员工“要我安全”的重要问题,是各种不安全因素中的主要因素。一般情况下,员工都会为满足自己的安全需要而采取自我保护措施,遵守安全生产规程,但有的时候,有些人则可能因为存在某些思想障碍,不仅忘记了“我要安全”,而且做不到“要我安全”。究其原因大体上有以下几种:对安全生产规程并没有真正理解,看不到违章操作的严重危害性;对安全生产规程感到麻烦,图省事、求简便而不去遵守;因抢时间、赶进度,而忽视、忘记安全生产规程;对自己的熟练技术过分自信,心存侥幸,麻痹大意;逞强好胜,表现为胆大妄为的冲动,明知故犯;因为身体疲倦,精神松懈,注意力分散而顾不上安全生产规程等。因此,各级领导和工作人员在生产过程中一定要注意从消除员工思想障碍入手,对症下药、有的放矢地开展安全活动。有目的的使员工逐步消除抵触、违反、消极、侥幸、松懈、逞能等思想障碍,增强“我要安全”的自觉性。

  总之,从“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的转变,需要安全生产行为的主体——广大员工从思想认识到心理、行为都来一个大的转变,实现这两个转变,离不开大量的宣传、教育、检查、督促、奖惩等工作。依靠“要我安全”的外因动力,促进“我要安全”的内在变化,使安全生产成为广大员工的自觉行动,这样,我们的安全生产才能确保。

  其实蚁穴本身并不可怕,可怕的就是把它与长堤联系起来;单纯违章操作的某个动作也不可怕,可怕的是把那个动作与施工工序联系起来。就象饮酒一样,饮酒本身是生活中的一件乐事,但是要把醉酒与驾驭联系起来,生命之堤还能牢固吗?希望我们的每一个员工包括我们的协作队伍,要牢牢树立防患于未然的安全意识,让我们万力集团这个千里长堤变成坚不可摧的金刚之堤,让小小的蚁穴永无藏身之地。

安全工作简短心得体会 篇13

  此刻科学发展,经济向好,设备先进,人命值钱,按理说人们应当更加珍惜生命,更加注重安全生产,可是事实给我们带来的却是完全不一样的答案。如矿山安全事故一发再发,先是大家把目光盯住那些资质不全的小煤窑,到之后国营大煤矿也接二连三地加入进来了,中央政府三令五申,可恶性事故就是刹不住车,看来,经济发展与搞好安全生产有时并不全是正比例关系。如何牢固确立“安全职责重于泰山”的思想,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企业的安全工作,笔者认为,必须上下同心,讲究科学,与时俱进,以人为本,切实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真正做到把搞好企业的安全生产变为全体员工的自觉行为和自我职责。下头笔者结合安全生产管理的实践,谈一些个人的肤浅体会。

  一、抓安全生产的指导思想必须从严

  安全生产严是爱,松是害,这个道理似乎人人都明白,但要真正做到,又似乎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近几年来,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事故及其血的教训告诉我们一个道理,就是安全生产管理必须从严。曾不止一次地听到有违章肇事职工对所受处罚不满,也不止一次听到安管干部抱怨对有些违章现象难以按章处罚。这就带来一个问题,操作规程每一条、每一款都是血的教训换来的,规章制度是大家举手经过后定下来的,为什么到执行时会出现埋怨情绪,为什么在生产现场“三违”现象还是经常发生。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我们对安全生产重视程度和认识程度远远不够,我们强调的是抓安全生产的指导思想必须从严,而不单单是出了事故处罚从严。

  我们单位是一个以港口装卸、仓储为主的物流企业,员工从事的大都是苦、脏、累工作,在生产一线,完成进出货物的物流量目前主要依靠劳务工来完成,而劳务工由于他们理解安全生产教育的机会较少,许多人安全生产意识比较淡薄,作业过程中“三违”现象经常出现,管严了工效不高或者干脆走人不愿干;如果睁一眼、闭一眼那是对员工、对企业、对社会不负职责,也许今日不出事,很有可能在明天、后天就要出事。“一滴水掉在油瓶里”这样的教训实在是太多,我们不能非得从自我身上得到教训不可,这样的代价太大。所以,抓安全生产的指导思想必须从严,必须包括教育从严、管理从严、检查从严、整改隐患从严、最终才是处罚从严。一个企业,如果对待安全生产能够从法律的高度来要求自我、约束自我,在必要的物质基础上满足对安全生产的技术保障,加上平时能够一以贯之地坚持严格的管理和严肃认真的态度,这样坚持数年,在全体员工中真正树立起“安全第一”的思想,那么,对违章行为处罚时的“不满”情绪自然就没有市场,安管员在严格执法时阻力也必然大大减小。所以仅有在指导思想上从严,才会有组织结构上的严密、规章制度上的严格、工作作风上的严谨,而这一切也是我们安全生产的基本保证。

  二、抓安全管理的方法不能简单化

  企业的规章制度一般都经过几上几下的讨论,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有些重要规章还需经过职工代表大会经过,应当说这些规章制度有其实施的群众基础,但在实际生活中为什么还有这么多违章现象发生呢反思的结论是我们的教育、宣传和管理不到位。今年5月份,我们公司的安全巡查员在作业现场发现有违章操作的行为,当即进行制止,但该操作人员对违章超吊行为不以为然,继续作业,在巡查员的强烈制止下,便采取“停止作业”的行为来对抗。公司领导及时赶到现场,将违章超吊的危害性和生产必须服从安全的道理对当事人员进行耐心的宣传和教育,但这4名劳务派遣工仍一意孤行,继续以“停工不做”来要挟,其理由是我们出门打工,讲的是挣钱。当时作业现场生产正忙,客户在等着装货,在这种情景下,公司领导当即与拒不纠正违章行为的有关人员解除了劳务合作关系,由科室和后勤人员组成一支异常装卸队伍,确保当天排队等待装货的十几辆车能够正常作业,维护企业的信誉。该事件的发生和处理结果,让大家看到了公司领导处罚违章的决心。但这件事也给我们带来的反思,为什么违章现象屡禁不止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我们有些同志把管理上严格与工作方法的简单化等同起来了。在这种简单化的观念支配下,以为搞管理订一

  个制度就行,有问题开个会发个通知便完事,出了事情搞个处理决定,扣点奖金处罚一下就了结。把规章制度当作一柄尚方宝剑,遇到违章或者肇事的,管理者只要把剑毫不留情地砍下去就算是严格、认真了。而事实上,制度只能是一种约束,员工和管理者都受到它的约束,但作为管理者应当明白自我的职责不仅仅是“管”,还必须“理”。“理”就是以规章制度为依据,把企业内部上下、左右、纵横等各方面协调起来,理顺关系,使企业这个机器围绕一个目标运转。说“管”是行政手段,那“理”就是做人的工作,做人的思想工作,这比简单地给一个处分,给必须经济处罚要复杂得多,这就需要我们注入极大的耐心,花费更多的功夫,应当说这也是我们管理者应当投入主要精力的所在。在安全生产这个问题上,“严管”并不是我们的目的,而是要把与此相关的一切工作纳入规范和制度的轨道,从而到达事先预防和控制的目的。要做到这一点,仅有行政手段是不够的,这不仅仅是作为安全管理对象的人的思想情感纷繁多样,还因为安全管理的资料本身也复杂多变,这一点在我们港口物流企业尤为明显,所以我们在强调安全管理从严的时候,决不能所以而导致工作方法的简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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