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有关目送600字读书感想(通用35篇)
乔:“是的,特迪(劳里的昵称,只有乔这样称呼他),我真希望能。”
场景二:乔最心爱的妹妹贝丝终于还是在所有人的牵挂终因病去世了。大姐梅格已经嫁人,小妹妹艾米受到姑妈的资助,陪她前往欧洲旅行。家里一下子只剩下乔一个人。她躺在床上,觉得自己非常寂寞。她开始想念她的特迪,和他们以前的快乐生活。然后她睡着了,在梦里,她看见她的男孩特迪来到她的身边……睁开眼睛,这不是梦,特迪就站在乔的床边上,和以前一样的看着她。
乔跳起来,用自己的枕头打他:“噢,特迪,你回来了。”
劳里接过枕头:“是的,乔。我回来了,还有我的未婚妻--艾米。”
这将会是一种怎样的感觉?每次读到这里,我都会有一种莫名的伤感。当爱情出现的时候,我们还不明白;当我们明白的时候,爱情却已经永远的离开……乔是喜欢劳里的,可是当她的生活中还有贝丝的时候,她并不明白劳里的分量。贝丝的离去让她开始明白自己的感情,我想这个时候的乔,一定喜欢看见“她的男孩”回来,然后告诉他:“是的,特迪,我能。”然而这一切已经太晚,乔已经永远的失去了她的特迪,“她的男孩”已经变成了自己的妹夫--劳伦斯先生。
这大概也是我不喜欢艾米的原因之一,这个有点自私的小女孩总是幸运的得到乔想要的--无论是欧洲旅行还是她的特迪。可是这也不能成为指责她的理由,毕竟在劳里最受伤的时候,是艾米,勇敢的站在他的身边。
这段文字让我读着心痛。为乔,也为每一个错过的人……
曾经有句话说得很好“很不相逢未嫁时”,只是真的在未嫁的时候遇见,你又真的能肯定自己就会那么有慧眼的在茫茫的人海里认定这一个,就是你想要的那一个?蚊子血和朱砂痣,白米粒和明月光,这个简单的比喻,却道出了无尽的道理来。
所以,不要感叹自己错过,虽然我们都很无奈和感伤;不要沉溺在被我们错过的那一个人身上,也许我们都不曾发现,只有现在拥有的,才是最让人觉得温暖和幸福的。
2024有关目送600字读书感想 篇15
许三观,一个平凡之极的丝厂送茧工人,在那个动乱的岁月里,为了一个个理由,而这些理由的根源就是为了他的家庭能够存活下去,一次一次不得不去卖血来维持生计。当他的非亲生儿子得了肝炎去上海治病,他竟一路卖血,在短短一个月不到的时间里卖了四次血。在大冬天一个50多岁的老头用碗舀着河里冰凉的水一口气喝了八碗,卖了血后在避风的墙角晒太阳依旧瑟瑟发抖的镜头让我心酸不已。
在这一场场卖血场景的背后,我看到的是一个凡人作为父亲的义无反顾而承担的巨大责任。他用这最原始最根本的生存方式——卖血,在苦难中顽强的生存。他用卖血来抵抗生命中的苦难,丈量苦难的长度和强度,我从他的身上看到了眼泪,温情,坚强和不服输的精神。面对苦难和悲剧性的命运,活着比死去更需要勇气。在这里余华提出了一个不容回避的问题,苦难和不幸无处不在,直面苦难才是最合适的解决方式,要敢于面对惨淡的人生。
如果说滚雪球层层积累的主题仿佛命运由缓至疾的敲门声,预示着某种出人意料的重大问题的逼近,那么,钟摆式的往复则意昧着一种宁静、祥和、忍耐和达观的人生态度,这就是活着。在众多苦难面前,许三观始终有一种幸福感。在胜利饭店“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酒要温一温”成为了他卖血人最大的满足与幸福。
感叹自己这辈子还是生活在好时代,没有经历粮食极其缺乏的荒年,没有饿到只能喝粥的地步,生活无论是环境还是条件都大大的进步,但也阻止不了对他的精神的欣赏,欣赏那直面苦难的担当,欣赏那种亲人间团康的氛围,欣赏那简单的快乐,是实实在在。一顿猪肝配黄酒的饱足感,几张几十块钱的富裕感,那就是满足与快乐,可以追逐的充实的满足、快乐。而现在,我们这代人的之间的差距越来越大,一种是毫无念想的虚废,一种急功近利的索求,但相同的是我们已经没有人在意奋斗,当担,跨越苦难的意义,而是金钱的万能性,在金钱中生长,在金钱中灭亡。
2024有关目送600字读书感想 篇16
边读鲁迅先生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边忆起了儿时的童真童趣,一张张天真烂漫的笑脸,一块块黄登登的油菜田……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童趣自然画。
读完课文,里面的片段,让我记忆犹新,也让我突然间,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鲁迅:“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们在这里弹琴。翻开断砖来,有时会遇见蜈蚣;还有斑蝥,倘若用手指按住它的脊梁,便会拍的一声,从后窍喷出一阵烟雾……"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百草园。他与昆虫为伴,又采摘野花野果,然后与玩伴一起捕鸟,但由于性急,总是捕不到很多;他又常听保姆长妈妈讲故事,因而非常害怕百草园中的那条赤练蛇。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先生严厉的教诲,却仍耐不过学生们心中的孩子气,当他读书读得入神时,却没发现他的学生正在干着各式各样的事,有的正用纸糊的盔甲套在指甲上优质戏,而鲁迅正聚精会神地在画画……
鲁迅先生的这篇充满对童年回忆的散文,给我的感受一切都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回味,也许是引起了我心中的共鸣吧,真不懂自己怎么会那么喜爱《朝花夕拾》中的这一篇,也许是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亲切,充满激情。
鲁迅先生在文章中表现了他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那股热情,希望能自由自在地玩耍,与大自然亲密接触,不希望整日被父母,家奴管束着,这正是儿童特有的。如今,我已经远离了童年,每天都在这忙忙碌碌的工作之中,纷纷挠挠的家庭生活之中。但我自己认为自己还是一个稚气未脱的孩子,有时还做着甜美的童年之梦。回忆起那些童年琐事,还时常记忆犹新,忍俊不禁。小时侯,我家附近有一大片田野,经常和同伴去那里享受着春日的阳光,秋日的清风,还有那片总被我门采得一塌糊涂的麦田,倘若有大人碰到,“哄”的一下就爬在麦丛里躲起来,一会儿唱着自编的儿歌,在田间的羊肠小路上追逐着蝴蝶,时不时还跌进泥坑变出个"小泥人",采了各式各样的花,又生怕主人找来,就把花藏在树洞里,一会儿回去花早就枯萎了,但我仍只顾沉醉在无拘无束的自由空间之中,沉醉在大自然的怀抱之中;而如今老家附近那片田野上造起了一排排的新房,一条条的道路,儿时的同伴也都在为自己的工作前程,家庭生活的幸福努力着,即使回到了那个地方也感受不到了大自然的亲切,但我仍旧热爱自然,向往自由。
如今读这篇文章使我有了这么多的感动。也许是因为童年的渐渐遥远,也许是对幼时的那种无拘无束,自由自在天真烂漫的留恋吧!
2024有关目送600字读书感想 篇17
拿到龙应台的“人生三书”,带着好奇,我首先翻开了《目送》。这本书没有什么华丽的文字修饰,却让我对“亲情”有了新的认识。与这本书同名的文章《目送》,深深地打动了我。
“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地告诉你:不必追。”这段文字虽不华丽,但意味深长,耐人寻味,拨动了我内心深处的一根弦。
这篇文章围绕着“背影”展开描写。其中,有几个片段,让我读着有些心酸:龙应台望着她儿子安德烈的背影远去,但是安德烈却从未回头再望一眼龙应台。同样,在龙应台到大学报到的第一天,她的父亲用运送饲料的廉价小货车长途送她到学校。她父亲只送到了学校侧门的窄巷旁。他很对不起龙应台,因为这车实在不是送大学教授的车。龙应台却依然站在那里,目送着她父亲的背影渐行渐远。
“我一直在等候,等候他消失前的回头一瞥。但是他没有,一次都没有。”安德烈的一举一动,龙应台都默默地注视着,牵动着她的心。安德烈已经不像小时候那样不断的回头看妈妈,而是选择把背影留给龙应台。
由这篇文章,我想到了我自己。
以前的我和安德烈一样。在参加夏令营时,妈妈会目送着大巴士远去,而我只顾着和新朋友聊天,不曾跟妈妈挥挥手;出去旅游时,爸爸把我和妈妈送到机场,他会目送着我们的背影远去,还会牵挂我们,而我却沉浸在旅游的兴奋中,也没有回头看看爸爸。
现在,我懂得了这个道理。每天早上,在上学的必经之路,我会透过车窗,跟妈妈招招手,因为妈妈在目送着我去上学;到校时,爸爸把我送到校门口,他会目送我的背影走进学校深处,我会跟他说声再见,挥挥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