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少年闰土》读书心得体会1000字(精选35篇)
彼得潘出生7天就讨厌长大而出逃,他和小仙子们住在一起,肯德辛公园是他们常玩的地方。但是,彼得却飞到了一个远离本土的岛上,带领着一帮遗失的孩子,住在地下的家里,与最坏的海盗詹姆斗争,与人鱼说笑,但是他们缺少一位母亲,所以彼得把达林太太的3个孩子诱惑到永无乡来,大女儿温迪成了小母亲,二儿子约翰与小儿子迈克尔也成了队伍的一员。数日后,3个孩子因为想家请求彼得送他们回家,其他的孩子也想跟着回到温迪的家,除了彼得。以后每年,温迪都会到永无乡去打扫游玩一星期,几年后,温迪长大了,她的孩子一代一代地被彼得接到永无乡,可彼得却还是那个满口乳牙的小男孩,一点也没变。
作者生动地描绘了一个活泼、可爱的小男孩——彼得·潘,他非常勇敢,他经常独身一人与海盗厮杀,敢戏弄威风凛凛的野兽。他被胡克的铁钩扎伤了,还坚强地跟胡克做斗争。他这种勇于向困难挑战、不屈服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作者不但写了彼得·潘的可爱之处,还主要描写了他的聪明、勇敢和机智。当孩子们被海盗抓去时,他利用胡克害怕鳄鱼的弱点,孤身一人闯过“鳄鱼关”;悄悄潜入海盗船仓库,搭救出伙伴们;又用计把胡克引入了鳄鱼的口中……。彼得·潘伸张正义,除去了“恶魔”,此次永无岛上恢复了宁静的日子。
彼得不想长大,为什么呢?我想是因为他想拥有一颗纯洁的心,不想被别人污染他的心灵。我也不想长大,因为我可以和小朋友快快乐乐的玩,过幸福的生活。
看了这本书,我真希望我也能遇到彼得·潘,和他一起飞到永无岛去探险,那一定是最惊险、最刺激的游戏。
2024《少年闰土》读书心得体会1000字 篇22
《范进中举》讲的是五十四岁的老童生范进最后考上举人,欢喜至疯,最后被平日最怕的老丈人胡屠户一巴掌打清醒的故事。十分简单的故事,但纵观全文事实上却并不是那么简单。
中举从范进身上来看是好事,苦考了三十四年最后出头,从他发疯来看足以看出那时的读书人对功名痴情一片,像周进哭号着为秀才名分磕头撞板。但他们的痴情并不是为了道德理论上的治国之经,而是纯粹的个人升官发财。还有范进中举前后判若两人,中举前萎缩地向老丈人低头称事,中举后便有了老爷大人们的官腔。甚至在为母亲守丧时,在打秋风的筵席上大吃大喝。而他仅仅是中举,不出两个月,什么房产、田地、金银、奴役,不请自来。范进是千万得中读书人的代表之一,封建政府用他们的荣华为不得中的读书人做榜样,加深科举对他们的毒害。
中举对胡屠户来说,也是好处非凡。对范进中举前要打要骂由着性子来,一旦中举后,因范进发疯让他打范进一巴掌,他却说:(范进)虽是我女婿,如今做了老爷,就是天上的星宿。天上的星宿是打不得的。如此便把一个势利小人的嘴脸清晰的勾画了出来,胡屠户就是那些满脑子也是功名,中了科举余毒的市井小人的化身。
还有那些乡绅,都在第一时刻忙不迭的为范进送金送银,正是他们为政府传播科举毒推波助澜。跳出范进的故事,作者详细描述了临死伸着两指头,唯恐两个灯芯废油的严监生和强抢人猪,用云片糕当药讹诈船家的严贡生兄弟俩作为代表。
综上所述的人物,无一不受科举的毒害。事实上不只这些人。还有举着科举饭碗的名士们,还有科场屡屡落败的如看西湖风景都要挤出几句经典的马二先生之类的人。还有佛门弟子,一听胡屠户为女婿范进母亲做法师,屁滚尿流地立刻安排起来。甚至是贾宝玉最最推崇女子亦是如此。鲁小姐受其父影响只认八股文,什么都以八股文马首是瞻,自己终日练习八股,之后正因丈夫对科举毫无兴趣,终日长叹。书中充斥着讽刺味,辛辣尖刻,这与作者生活背景很有联系。
作者吴敬梓慷慨好施,被族人看成败家子。他后半生十分潦倒,但是旁人几次三番找他参加科举,他都不应。他的书桌下有八股细绳,每根下都有一个臭虫,一个蚊子,就是八股臭文之意。正因贫困无法取暖,他常邀请朋友绕成行走还歌吟啸呼,相与应和,并称其为暖足。这样的背景下,无怪乎书中描述如此地耐人寻味了。
如今时代不一样了,我们生活的时代很少有人提及科举这类的话,也没有了书中迂腐的现象。但是,我们常常看见家中老人为了让下下代的认凌晨排队报课外班,诸多考生正因中考高考日以继夜读书,有些考上的扔书庆贺,有些考不上的跳楼自杀。没有人为了什么秀才、举人磕头撞板,却有人为硕士、博士不择手段。很多人拿着文凭大吃大喝。不知以后是否还会有一本儒林次史来讽刺这个时代的制度。
2024《少年闰土》读书心得体会1000字 篇23
书是知识的海洋,书是智慧的源泉;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人们走向成功的捷径。所以,我爱书,爱这些为我们在知识的海洋中导航的航标针。
书已经有很长时间的历史了,书是人类最远久的朋友,毛主席曾经说过:“饭可一日不吃,觉可一日不睡,书不可一日不读。”高尔基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些话说得可真好,我也爱读书,有时候常常读到深夜,但是,我却不觉得累,反而有一种收获感,我收获的是知识,收获的是快乐。
从一年级起,我就爱上了读书,只要一日不读,我就感到生活中缺少情趣,现在童话书已经不能满足我对读书的欲望了。班里的图书角已经让我读了个遍,我又成了图书馆里的常客。因为我爱读书,所以作文水平提高了,朗读水平增强了,读书的益处可真不少。我还领略到了书中的乐趣。
《雷锋日记》使我明确:人类生存的意义,便是做一颗为人民服务的螺丝钉。我明白了:奉献了一生最美丽;《老人与海》中那位不屈服于风暴,勇于抗击的老者让我肃然起敬;《茶花女》让我铭记:只要心存真情,人格将永具魅力!《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让我懂得:一个人只要在挫折中才能展示出惊人的毅力。有了它,人们就不会向困难和挫折低头。《细节决定成败》告诉我:把一件简单的事做好就是不简单,把每一件平凡的事做好就是不平凡;正所谓:“细节”决定“成败”!从《平凡的世界里》中,我领悟到:人,无论处在什么位置,无论多么贫寒,无论多么艰难,只要有一颗火热的心,只要热爱生活,生活对你就是平等的。
书中的乐趣实在太好了,让我留恋往返,让我们一起读书吧!读出我们的才华,读出我们的精彩,让书香充满每个人的心扉。
我爱读书。
2024《少年闰土》读书心得体会1000字 篇24
疾病,灾难,不幸,只要与我们沾上一点点边,你就会发现这个世界—赤裸裸的恶意。而疾病对于我们中国人来说似乎更加深重的令人窒息。
我向来不喜欢去医院,能避免去的就不去,能拖着去的就拖着去,以至于一直想做个超声波洁牙的我现在牙齿还是黄黄的。但我并不反感医护人员,相反我对他们很尊敬,如果可以我希望自己以后的丈夫也能是位医护人员。然而令我真正恐惧的,是医院里人们绝望和无奈的心。
新闻里有太多太多的人因为贫穷而无力治病,别人的叹息声中有太多太多的意外事故导致人缠绵病榻,包括我的身边。年前堂姐的婆婆因为车祸摔伤了脑袋,几近鬼门关。医生说治疗希望不大,而且即使保住了命也很可能变成植物人。当时姐姐家四个小孩,平时都是爷爷奶奶带,而且老两口身体健壮,仅靠自己一年里的收入就足够四个小孩和两个大人的开支。而姐姐和姐夫则在外地打拼,这两年运气不错,也谋划着自己开个小店了。然鹅上帝就从来没这么良善过。据我姐夫说,当时在抢救的半个月里,每一天的医药费都是以万计算的。说实话,当我听说了这个事情之后我的第一想法就是——放弃治疗。我特别理所当然的想到,如果放弃治疗那么家里就不会变穷了,四个孩子也可以正常上学,姐姐姐夫也可以继续回去开他们的店。我从没想到过那个老人,那个为儿女操劳了一生的老人,那个给我做过好喝的汤的老人,那个还有着生命的老人。在我小的时候我们就听说过没钱治病的故事。于是我跟我的同伴们都互相信誓旦旦的说,如果自己不幸得了绝症那就去自杀,绝不拖累家人。如果爸爸妈妈得了绝症,那砸锅卖铁也要救他们。其实当时我身上有大概一万块(学费没交)如果我想的话我就完全有能力去帮他们“一天”。但我没有,连这个想法都没冒出来过。
十年,十年可能会改变一个人很多。身高,样貌,性情,理想,都可能会改变。而对于我,十年改变的,是我那颗乐于助人的心。我真的发现自己没有小时候那么纯真坚定的信仰真善美了。小时候的我,七八岁帮老人冬天洗被子,提水,洗菜。甚至于当时村里有个老人得了腰椎间盘突出,我们当时一群的小伙伴问了奶奶说一种草可以医治它,于是我们便找了一堆过来。而且在奶奶卧床不起的那段日子里,我们轮流着去帮奶奶做家务。但现在,我连给个硬币都会顾虑他是不是真乞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