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党员冬训心得(通用31篇)
1、合格的共产党员必须加强党员的思想道德建设。一个真正的共产党员,必须在思想道德文化建设方面用共产主义道德要求自己,使自己在现实生活中成为高尚道德的示范主体。首先,在个人要求方面,党员既要模范执行党的现行政策,又要发挥高尚道德风格。党的现行政策是党依据当前的任务和现实客观条件制定出来的,其目的是调动绝大多数人积极性,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其着眼点是对整个社会行为的规范。共产党员作为社会中的一员,理所当然应该模范执行党的现行政策,这本身就有道德示范的意义。在执行党的现行政策的前提下出现同样的机会谁先占,应得的利益谁多得、社会的弱者谁照顾、必要的牺牲谁承担等政策规范不到的问题时,共产党员就要发扬高尚道德风格,先人后己,必要时放弃自己的利益,无私奉献,甚至牺牲自己的生命。这样,才能体现党员的先进道德文化示范性。其次,在道德教育方面,党员既要讲党性,又要讲良心,不能把自己的道德等同一般群众的道德。道德是有其内在支配机制的,以是非感、正义感、责任感、同情感和自尊、自爱、自重等为表现的道德良心,对道德选择的确定,道德目标的追求和理想人格的形成有重要的影响作用。
2、合格的共产党员必须提高党员的科学文化素质。衡量和判断一个党员先进还是落后,其先进程度如何,最根本的是看党员在推动社会生产力发展中的作用。只有自觉地反映社会生产力特别是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才能顺应社会的一般规律,始终站在历史发展的最前列,在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的同时,使自身成为社会的先进部分。什么是先进的社会生产力?在“七一”讲话中明确指出:“科学技术是先进生产力的集中体现和主要标志。”因此,要使自身成为社会生产力的先进部分,就必须不断地学习先进的科学技术,不断提高自身的科学文化素质。
3、合格的共产党员必须增强党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念。指出:“我们党来自于人民、植根于人民、服务于人民,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忘记远大目标,不是合格的党员,不为实现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纲领努力奋斗,同样不时合格的党员。要保持党员的八荣八耻,就必须在如何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上下功夫。为此,党员就必须在工作和生活的各个方面严格要求自己。我认为,关键的就是要树立以下四个观念:第一,当官不为发财的观念,共产党的国家,领导是人民的公仆。因此,当官不是发财的岗位,就像教师不是看病的岗位一样,想发财,就不要当官;想做官,就不要想发财。第二,为民不遗余力的观念。哪里要修路,哪里要架桥,哪里的群众办事遇到阻碍,党员干部都要往心理去,都要想办法解决,党员干部要看在眼里,急在心里,竭尽全力对待。“为官一任,造福一方”,人民选择了我们,我们就要全权负责。否则,对不起人民。第三,办事不图回报的观念。为民办事是党员干部的天职,个人不应该指望得到什么奖励,什么报偿。只要合乎条件,群众要做什么,我们就给予什么方便,没有什么价钱好讲的,也没有什么理由好推辞的,更没有什么好索取的。“办事图什么?”办事只图功效,只图人民顺心,人民满意。资本主义国家的公务员尚且如此,共产党的党员又怎能落后。第四,工作不带私心的观念。无数事实证明,有了私心就没法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再有利的事情,再好办的工作,都会变得纠缠不清。有了私心,就不能头脑清醒,就不能秉公办事,就不能理直气壮,就不能得到人民群众的信赖。“工作只求实际”,是什么就是什么,该怎么办就怎么办。
作为一名住建局党员,我将紧扣本次冬训主题,围绕吴江“四新”战略目标,结合住建工作实际和党员思想实际,谋划好新一年的工作,进一步转变作风,注重实干,打造工作新亮点,为推动住建事业健康和谐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2024年党员冬训心得 篇15
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准则》、《条例》)。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充分贯彻了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充分体现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充分总结了党的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经验新做法新成效,是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成果。我们要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全面贯彻,坚决把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落到实处。下面,我代表市委,讲三点意见和要求。
一、充分认识《准则》和《条例》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强化党章党规党纪意识
《准则》和《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党在长期执政和依法治国条件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实现依规治党,切实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举措和制度创新,两部法规相辅相成、相互配套,成为依规管党治党的制度利器。
《准则》紧扣廉洁自律主题,重在立德,是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规范全党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基础性法规,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实践成果,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展现了共产党员的高尚道德追求。
《条例》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列出负面清单,重在立规,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准则》和《条例》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是对党的各级组织的有力约束,是全体党员的基本遵循。
贯彻实施好《准则》和《条例》,对于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建设、强化党内监督,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坚强纪律保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以对党的事业和党员、干部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抓好《准则》和《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真正使党的纪律在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中入脑入心。
二、深刻领会《准则》和《条例》的精神实质,进一步增强依规管党治党的行动自觉
1、坚持以《党章》为核心,把《党章》的权威树起来、立起来。《准则》、《条例》实际上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使《党章》更加具有可操作性、更加体现时代特色。要把学习《准则》、《条例》与学习《党章》结合起来,坚持以《党章》为核心,自觉维护《党章》的权威。
2、坚持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结合。对治理国家来说,要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对治理党来说,也要坚持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结合。法与德这两者对行为的规范是相互联系、相得益彰、不可偏废的。纪律是外化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纪律。如果法规不能内化为人的行为准则,那也只是一种不得不然,不能转化为一种自然而然。《准则》是我们共产党的道德律令,《条例》是我们共产党的法规律令。学习贯彻《准则》、《条例》,既要以严的纪律和规矩监督、约束党员干部,又要不断强化共产党人高尚的道德情操和精神追求,才能保持党员干部为民、务实、清廉的政治本色。
3、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纪法分开。这是《条例》的最大特点。对共产党员的要求与对普通老百姓的要求是不一样的,应该是更加严格。《条例》去除与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相交叉、相重复的规则,鲜明确立了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的定性执纪标准,构筑了党员干部不可触碰的纪律底线。学习贯彻《准则》、《条例》,必须把握纪律本质,突出纪律特性,让纪律成为“带电的高压线”,严守纪律底线。
4、坚持突出“关键少数”与管住大多数相结合。不管是《准则》还是《条例》,范围都是面向所有党员的。当然,对“关键少数”也就是领导干部,要求更严更高。学习贯彻《准则》、《条例》,既要盯住党员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又要管住管好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做到一个标准、上下贯通,一把尺子量到底。
三、坚决抓好《准则》和《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1、广泛深入开展学习宣传活动。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准则》、《条例》的学习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落实,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的要求,把学习贯彻《准则》、《条例》纳入“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的学习内容、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的教学计划和内容。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市委讲师团等单位配合,按照中央和省委要求组织开展巡回宣讲活动。各级党委(党组)书记要以《准则》、《条例》为内容讲党课。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种媒体做好宣传报道、条规解读等工作,为推动《准则》、《条例》的落实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