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基层减负工作开展情况汇报(精选34篇)
(五)以“平安乡村”为载体,推进新型社区治理。一是完善组织体系建设。按照“1+1+N”模式,构建三级网络组织体系,建立健全网格化管理机制,实现村级一网全覆盖,确保网格管理无死角,逐步构建了条块结合的农村网格化社会管理模式。二是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发挥政民通平台作用,加强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实现“大喇叭”全覆盖。建立律师包村签约农户等工作机制,每年开展普法活动不少于4次,先后开展宪法日宣传、反家庭暴力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普法宣传。同时,每年针对普法骨干、人民调解员、法律明白人等人员开展法律知识培训不少于4次。三是组建平安联盟。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建立健全重大风险隐患评估预警机制,实现视频监控“雪亮乡村”工程全覆盖,依托交管中队组建港口“黄色斑马线”交通志愿服务队,依托派出所组建“海螺号”社会治安义务巡逻队伍,发动和鼓励村民自愿加入志愿者服务队,通过“技防+群防群治”夯实平安港口建设基础。
2024基层减负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篇9
我局在20xx年以来加大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力度,特别是3月份,我们在XX区各乡镇强化了宣传力度,细化了责任,收到明显效果。现将3月份的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村社”活动,农民群众是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最终受益者,也是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行为主体,他们的支持配合和积极参与至关重要。为了让群众参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中,加强舆论宣传,结合农时季节开展培训,通过召开群众大会、张贴公告、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标语等多种形式造好声势。让所有在家的老百姓都知道我们在做什么,为什么要这样做。要树立典型,表扬先进,鞭挞落后,增强人民群众的责任意识、参与意识和奉献意识,养成良好的生产生活习惯,形成“不讲困难、个个参与、人人动手”的良好氛围,形成全民参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村社”活动的强大合力。
二、强化责任、有的放矢
我局各站所纷纷落实任务,签订责任书,深入村社,积极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村社”活动,让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村社”工作落到实处。土肥站大力发展农村户用沼气,带动农户改厨、改厕、改圈;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提高产品质量数量;大力推广稻田秸秆覆盖连续免耕技术,鼓励农民实施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提高土壤肥力。植保站加大植保新技术推广,抓好绿色防控,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先进施药机械,禁止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推广“三诱”技术、生物农药等物理、生物防治技术,减少农业面源污染。农技站、茶果站、蚕桑站等部门加强先进实用新技术的推广、加强特色农业和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建设;推广科学使用农膜技术,减少白色污染。科教股、农广校要利用职能平台,做好宣传、培训工作,做到庭院卫生整洁,周围有绿化,使用卫生厕所,垃圾不乱倒、粪土不乱堆、污水不乱流、柴草不乱放。农业行政执法队、种子站、蔬研所要抓好农资市场(农药、种子、肥料)监管,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制度,确保每种农产品符合质量安全标准方可进入市场流通。农机站要督促机耕道路沿线无垃圾死角,路边无违章建筑物,路肩上无杂草灌木,边沟、排水沟、涵洞无堵塞,交通标志无缺失、倒斜现象。林业站、绿委办要做好乡村道路的`绿化规划,美化路容路貌。同时各站所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村社”活动中要紧密合作,共同抓好“进村社”活动的全面工作,确保“进村社”工作取得实效。
三、所办实事
1、在、五乡镇发放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村社”活动宣传画份,接受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村社活动,开展“五治工程”宣传教育达X人次。
2、发展农村户用沼气池80口,带动农户改厨、改厕、改圈120户。
3、达开路道路绿化植树窝子全部按要求打完,正在组织调运树苗启动栽植。
4、犀牛山公园绿化植树香樟树5000株完成。
5、蒲家建立的“植物博览园”各项工作进入扫尾阶段,园区内的绿化工作如栽植银杏、天竺桂、小叶女贞、杜鹃、毛叶丁香、金边吊兰等花木株完成,目前长势良好。
2024基层减负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篇10
根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钦州市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有关工作的函》(钦环督办函〔20xx〕28号)要求,我委立即对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指出问题整改情况开展自查。现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围绕“五个紧盯”,做好生态环保工作
强化责任担当,全面落实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安排和要求,按照市里统一要求,迅速行动、主动配合,扎实做好沟通协调、资料提供、情况汇报、信息公开等各项工作。紧盯生态环保政治责任落实、发展理念和发展方式转变、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解决、第一轮督察及“回头看”发现问题整改、生态环保长效机制等督察重点,自觉对标对表,认真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确保环境保护督察顺利开展。
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
(一)红树林保护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在20xx年对我市进行环保督察时提出,我市“在城市建设规划编制中考虑生态保护不够,甚至存在违反程序调整自然保护区功能区和调减保护区面积为项目建设开发让路现象”问题。我委高度重视,与市林业局、环保局、海洋局等单位讨论和研究解决办法,并根据钦州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钦州市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的任务安排,开展了相关工作。
1.取消占用红树林保护区的建设项目。我委收到整改反馈意见后,立即与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和市海洋局等单位进行了调查和研究,即刻停止了滨海新城范围内所有涉及红树林项目的施工,取消了安州大道西段等涉及占用红树林保护区的项目。
2.开展城市规划调整。为解决城市规划与红树林自然保护区矛盾等问题,同时规范城市规划管理工作,我委于20xx年正式启动《钦州市滨海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的编制工作,参考红树林保护区规划和海洋生态红线划定,以坚决不占用红树林保护区为原则开展城市规划调整工作。该规划成果于20xx年3月正式取得市人民政府批复,调整后城市开发用地不再占用红树林保护区,实际调减与红树林保护区矛盾的建设用地约4.4平方公里。
3.整治违规占用红树林项目。20xx年底,我委收到林业部门反馈,广西北部湾(国际)游艇俱乐部项目填海施工时占用了约2.3亩红树林。为严格执行红树林保护的相关规定,我委多次派遣工作人员前往现场,要求并监督建设业主尽快采取整改措施,并多次召开专题研究会与相关部门和建设业主研究整改方案。经过多次沟通和协商,建设业主于20xx年4月完成了海域恢复和红树林补种等整改工作。
(二)城市污水截流
根据《中共钦州市委员会办公室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州市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固体废物环境问题专项督查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钦办通〔20xx〕50号)的任务安排,我委主要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开展钦江污水直排口的截流工作。
我委根据滨海新城开发建设实际情况,按远近结合的'方式逐步解决污水直排钦江问题。
1.建成滨海新城白石湖片区过渡阶段污水管网工程,解决近期项目排污问题
因滨海新城市政污水管网未成系统,部分已建、在建项目的污水无法通过市政管网排出。为解决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钦州国际学校、钦州京华国际双语艺术学校和安州大道沿线项目的排污问题,我委与市城管执法局、市滨海投资集团公司等部门沟通协调,经上报市人民政府同意后,于20xx年中启动了白石湖片区过渡阶段污水管网工程,其中包含了中央民大附中钦州学校及京华双语学校临时排污管、安州大道(嘉禾街至嘉兴街)临时排污管和临时污水泵站2个项目,共建设一体化排污泵站3座,临时排污管约4千米,可将污水通过泵站收集后输送至敏昌大街(原沙埠大街)污水管。现两个临时排污项目均已建成,于今年5月9日起正式运行,奥林华府、碧桂园·安州府、滨海·江语湖等白石湖片区安州大道沿线项目和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钦州国际学校、钦州京华国际双语艺术学校的排污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2.封堵良屋垌排水口,截断污水入江通道
目前由我委负责整治的钦江排污口为良屋垌排水口,该排水口出水主要为村庄生活污水和滨江东路沿线地块和路面雨水。经我委协调,市滨海新城投资集团公司已于今年3月初封堵了该排水口,防止污水直接排入钦江,并开挖了集水池,安装临时排污泵,将村民的生活污水抽排至滨江东路已建排污管,同时在集水池处设置围堰,用以溢流暴雨天气的大量雨水。现我委和市滨海投资集团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坚持每周进行巡查,发现排水口围堰被破坏或排污泵故障等情况,及时进行修复,确保晴好天气无污水直接流入钦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