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安全生产心得体会(精选31篇)
新安法确立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十二方针,明确了安全生产的重要地位、主体任务和实现安全生产的根本途径。安全第一要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必须把安全放在首位,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健康为代价换取发展和效益。预防为主要求把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心放在预防上,强化隐患排查治理,打非治违,从源头上控制、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综合治理要求运用行政、经济、法治、科技等多种手段,充分发挥社会、职工、舆论监督各个方面的作用,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十二方针,总结实践经验,新法明确要求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机制,进一步明确各方安全生产职责。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是根本,职工参与是基础,政府监管是关键,行业自律是发zhan方向,社会监督是实现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目标的保障。
二、新法进一步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主体责任。
从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和情况来看,全国大部分企业在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方面能够比较好的遵守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定,能够积极的预防事故发生,近年来安全生产形势稳步好转。但也有相当一些中小型企业安全生产基础依然薄弱,安全生产意识淡薄,安全生产管理存在漏洞,重效益、轻安全的思想依然存在。因此,安全生产法在修改时,着重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通过有效的制度制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自觉的履行法律规定的各项安全生产保障义务,从根本上防范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三、完善政府监管体制,加大监督管理力度。
在安全生产法修改过程中,国家各相关部门已经开始认识到以往的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靠政府大包大揽的做法已经难以为继,需要进一步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但当前部分生产经营单位法律意识薄弱,依靠其自觉的加强生产安全工作,仍不能取得良好的效果。因此,新安全法充分立足国情,总结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吸取以往经验,在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的同时,进一步完善监管体制,赋予监督管理部门执法手段和强制措施,进一步加大监督管理力度,确保法律法规贯彻落实。
四、进一步强化安全责任追究,加大对违法行为和责任人的处罚力度。
在当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践中,在一些行业和领域出现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现象,在这种情况下法的权威和震慑力难以得到有效的体现。因此,新安法加大对生产经营单位违法行为处罚力度的`同时,还加大了对企业主要负责人的罚款和处分的规定,既增加了企业违法成本,又加大了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追究,从责任追究上督促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依法守法,保证安全生产。
五、进一步增强了法律的可执行性和可操作性。
十二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组成以来,提出法律规定能明确的尽量明确,能具体的尽量具体。法律规定只有明确、具体,可操作性较强,才能够在实践中较好地得到落实。新安法新增和修改的67条条款中,充分贯彻和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提高立法质量、增强法律可操作性和可执行性的要求。在条文的表述上,尽可能的做到明确具体,这对新安全法的执行和落实起到促进作用。
新安法的颁布,标志着国家安全生产领域立法工作更上新台阶,国家对安全生产更加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向法治转变。监管监察执法地位得到进一步巩固,执法手段和强制措施进一步加强。新安法将成为打击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有力武器,也将成为人民群众生命和健康安全的坚强保障。
2024安全生产心得体会 篇17
经过学习,我们深刻领会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思想和内涵。作为研究院的发展规划部门,组织安保部门研究制定本单位“十四五”安全生产发展设想,把安全生产规划作为重要一环纳入今年研究院的“十四五”总体规划,持续推动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深入开展。同时将严格按照发展规划处20__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清单要求,扎实推进安全生产组织体系建设,明确年度安全工作目标和具体措施,严格履行安全职责,做好科研生产安全教育,加深大家对安全生产重大意义的认识,增强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和中央要求的紧迫责任感和自觉性。
2024安全生产心得体会 篇18
安全生产,是煤矿永恒的主题。“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总体推进。”是煤矿安全生产的方针,他体现了党的“以人为本”的宗旨。但在当前的煤矿生产中,人身事故、机械事故时有发生,给职工及企业造成了无法弥补的损失,引起了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因此,开展“六反”大讨论活动,经验和教训,很有必要。现结合矿四季度开展的以“六反”为主要内容的安全季活动,谈点体会。
一、从总体上对“六反”主要内容的概括认识
反松懈、反自满、反麻痹、反骄傲、反“三违”、反低标准作业是保证煤矿安全生产的基本条件,忽视其中一相,则会给个人或企业造成一定的损失。在安全生产中,人是决定因素,“六反”内容是对人而言的,通过一定的手段,可以左右人的行为。在长期的安全生产中,上至领导,下至工人,都会存在不同程度的自满、骄傲等行为,给安全生产造成隐患。
在我矿大搞质量标准化及开展“三个”亮点建设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有少数领导、职工面对成绩而沾沾自喜,认为总体上搞的较好,而忽视了具体的细节,可能会在某一方面出现隐患而导致事故的发生。在“六反”工作中,反“三违”是安全工作的重要方面。
“三违”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在生产过程中,不仅指挥者要有很强的指挥应变能力,工作者要有熟练的技艺,而且必须自觉遵守各项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按标准进行,形成每个环节,每道工序,每个人应有的职责范围。
如没有这些规范要求,劳动过程中可能会发生混乱,对生产造成损失,给人身安全带来危害。所以,只有每个指挥者、劳动者都能严守规章制度,严守劳动纪律,杜绝“三违”行为,为“六反”提供保障,限度地减少和消除各类伤亡事故的发生,从而达到克服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切实解决企业安全生产中存在的各类问题,使煤矿安全生产的方针真正落到实处。
二、结合实际,采取措施,提高遵章守纪的自觉性
通过开展“六反”大讨论,结合煤矿工作实际,体会到:“六反”内容是不可分离的,人处的岗位不同,但问题是相通的。在我们的实际工作中,也是存在的。松懈、自满、麻痹、骄傲、低标准作业、甚至“三违”现象在我们工作中时常发生。要克服这些现象,除了要不断加强业务技术知识、煤矿规程的学习外,重要的是要不断提高遵章守纪的自觉性。要做到遵章守纪,目前,必须在安全生产中建立五个方面的约束机制。
一是法律约束,要通过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提高领导和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用法律、法规约束个人的行为。
二是制度约束,根据其岗位的不同特点,建立完备的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及工作措施,严格要求劳动者按制度和规章进行生产,提高劳动者的安全生产责任心。
三是标准约束,安全生产必须实现标准化,生产现场做到统一标准,对操作者,指挥者都应该统一到一个标准上,对安全生产的考核,也必须按统一标准进行。是检查约束,各级领导深入到现场,深入细致地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使检查做到经常化、制度化、标准化。只要措施得力具体落实,无论对领导,对职工都是一种良好的约束。
五是监督约束,各级安全管理,监督人员在各自的巡视范围内,预先发现,分析判断或控制各种不安全因素防止事故的发生。监督也是一种自我约束,只有通过上述五个方面约束机制,才能不断提高,劳动者安全生产自觉性,使遵章守纪成为一种良好习惯。
三、立足岗位,让“六反”活动落到实处
结合这次“六反”活动,我立足本职工作岗位逐项对照自己的工作,认真检查、反思。首先从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上检查自己,正确理解安全生产的意义,结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自身的行为,提高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其次要不断学习本岗位业务技术知识学习安全规程,按章作业,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第三要积极参加矿及车间开展的各项安全生产活动,明确安全生产目标,实现安全生产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