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辩论赛主持词(通用24篇)
第二、从社会的运作而言,社会的运作是需要资源的,资源是有限的,资源是给个人的独享还是给群体的共享,这不是出现矛盾了吗?城市要发展,要开辟土地,砍伐森林,那原住民在森林里面可怎么样呢?他们的利益是不是要妥协呢?如果要妥协的话,这还是两全吗?
第三、从社会的发言而言,整个历史的前进总少不了一些烈士作出伟大的牺牲,这种牺牲小我,完成大我的精神,对方没有说是可以两全,是不是说这些为人都是白白给牺牲了呢。那曼德拉,为了废除种族隔离政策,而牺牲了自己。20xx年的个人自由,对方没有说是可以两全,那是不是说这20xx年里的牢狱生活,其实是他的个人利益呢,还是对方辩友急需要告诉我,他对个人利益还有群体利益的两全之道的了解,不如对方辩友来得更透彻呢?谢谢各位!
主持人:谢谢陈勋亮同学,下来我们请正方的三辩叶斌同学,对正方的观点做进一步的补充,时间是三分钟,请!
叶斌:谢谢,大家好,首先我们这个课题中的个人是指广泛意义上的个人,而不是某一个人,对方一辩却用苏哈托的个例来否认我方的观点,那么是不是我们今天的辩题应该改成苏哈托和群体利益不可以两全呢?请对方不要篡改命题,确实我承认对方辩友的陈词十分的精彩,但是我始终无法理解他们讨论的个人利益,他们所讨论的个人利益是什么,是这个要有,那个也要全,鱼也要吃,熊掌也要要,可以说左手一条鱼,右手一只熊掌,请问这种个人利益如何体现呢,他可以实现吗,我们知道有得有失,有付出才会有所获得,按照对方辩友的观点,如果我方现在这场比赛,我个人倒是失去利益了,因为我付出了时间和精力,所以说对方辩友讨论的不是个人利益,他们讨论的是不劳而获。其次,全,我同意对方的观点,全是完美无缺的意思,但我不能同意他的辩题中的意义,如果我们这样讨论的话,我们将首先问,这个世界上有没有完美无缺的东西,一个都不会有,何况是两个呢,还要两全呢?对不对,所以请对方不要擅自篡改这样的命题,对于李光耀先生而言,他可能觉得精神和理想的追求更高于物质的追求,所以说这点恰恰可以证明,我方的观点,当一个人追求更高层次更高的利益之时,也实现了群体的利益,两者是可以两全的。最后个人利益和群体利益虽然是一对矛盾,但是不是永恒不可调和的矛盾,两者不像水火不能相容,生死不能并存一样,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相互包含,相互促进,群体利益在本质上,就是大多数,个体利益的体现,在现实中,两者可以两全,在逻辑上两者也可以两全,人类社会历史进步就证明了这一点,谢谢!
主持人:谢谢叶斌同学。下来我们请反方的三辩陈政弘同学发言,时间是三分钟,请!
陈政弘:谢谢大家,首先要澄清一点,我方说的两全,绝对不是十全十美,或者是不劳而获,我方说的两全,是根据辞海所说的完整保全,对方说一则大,一则可以小,这也叫两全,那苏哈托……科力莎的信念是要造福人群,他自己本身就说到,我不在为自己,我志在救世,请问他信念志在救世说,你告诉他,他是为了个人的利益而这样子做的吗?第三、对方告诉我们,个人利益必定是正面的,必定是正确的,而那些坏的例子他说,这是特例子然后他说我们不看,命名有坏的例子,他不看,然后他说这是两全,这样子毫无现实的逻辑吗,对方观点跟现实本身就不两全了吗?我们说如果说坏的例子不是个人利益的话,那孔老夫子为什么要说,小人予以利,君子予以义呢,为什么我们说自私自利,唯利是图呢,可见小人的利也是个人利益的一种啊。接下来让我从微观的层面向大家论证,个人的自私本性和价值多元,更激化了个人利益和群体利益的矛盾和冲突,第一、个人是以利己为主,群体则以共益为重,荀子就说到,人之性生而好利,“把基里根”说到所谓的道德法律是不可能完全控制人的欲望的。第二、我们现在知道,个人是价值的多元取向,群体却要求意志的价值标准。我们常常说,一种米养百种人,每种人都有自己价值标准和生活模式,当一个人的价值取向和大部分人不同,甚至相违背的时候,他能说他的个人利益能够保全吗,如果强势了主流文化,真的能够暴露和接纳这些个人利益的话,就请对方告诉我们一些现实的历史吧。请问大家,在回教国的社会中,为什么某些个人非回教徒就得牺牲掉他喝酒和吃猪肉的权利呢?为什么在保守的东方社会中,同性恋到现在还没有得到一个法律上的认同,为什么在一些集权的政治统治国家,个人的权利总是受到无理的限制,包括言论和自由呢?这样多的为什么,对方能够告诉我,这是一个特殊例子不看,就告诉我这是两全的吗?回到现实吧,如果人人都能够是一致的价值标准,人人都能控制欲望,对方才可以说这可以两全了,谢谢!
主持人: 谢谢陈政弘同学,那么听过了双方前三位代表的发言,我们暂时休息一下,稍候回来马上要进行的是自由辩论,我们回头见。
各位观众,欢迎回到20xx年国际大专辩论会半决赛第二场,刚刚通过前六位辩手的发言呢我们可以看得出,双方都是有备而来的,那么接下来要进行的自由辩论这个阶段,更是要着重考验辩手们应变的素质,双方都有四分钟的发言时间,必须交替发言,我们先从正方开始,请!
王筱青:我想首先提醒对方辩友,我们今天所谈的利益一定是符合社会功德的利益,那您谈到的小偷和窃贼利益,自然不在我们今天所讨论的范围之内,那对方同学把李光耀先生和苏哈托同日而语,来证明今天的话题,显然不妥,我想首先请问对方同学,人为什么要群居?
胡渐彪:先回到对方辩友刚才所说的,个人利益必然要是善的,但是刚才对方一辩明明告诉我们,个人利益指的是一种欲望和需求上的满足,请问一下,欲望和需求上的满足,就必然一定要是善的才行吗?
解意:请对方辩友不要回避我方的问题,人,个人利益的实现从来离不开群体的保障,我想再请问对方辩友,从原始社会到现在,我们的人进步了吗,我们的社会发展了吗?
陈勋亮:当然进步了,因为我们知道,群体利益凌驾于个人利益,为了群体利益,我们要牺牲小我,完成大我。
叶斌:对方一直在牺牲小我,完成大我,请问这个大我是不是我啊,难道我就不是个人了吗?其次我们知道社会最基本的组成部分是群体,而是家庭,你一生下来就归属于这个家庭,那么你和你家庭这个群体利益不两全吗,是你损害了你的家庭还是你的家庭损害了你呢?
陈政弘:如果说大我也是我,小我也是我,究竟对方是如何划分个人利益和群体利益的呢?
王筱青:就让我们以家庭为例,当年你们的父母为了送你们今日上大学,节衣缩食,你认为他们昨日的节衣缩食,与你们今天所获得的教育机会相比,是群体利益的丧失还是个人利益的丧失呢?
胡渐彪:刚才小我大我的例子,却没有告诉我们,小我就等同于大我,那我告诉大家,把小我等同于大我,把大我等同于小我,最好的人是谁呢?这个典范叫做苏哈托,苏哈托把群体的国库当做自己的私库,可以两全了。
解意:我想请问对方辩友,今天你来参加辩论赛,你个人的利益和你辩论队的集体的利益,难道不是两全的吗?
陈政弘:其实对方有所不知,其实我个人利益是最想到四辩这个位置,但是为了群体的考量,我被迫坐在三辩这个位置,你说两全吗?
纪宝娟:我很遗憾对方辩友会有这种感觉,而我方四位辩手都是认为只要为了群体利益,都是大家的配合是最重要的,而我要请问对方辩友,如果你们这个队获得了最终的胜利,而你们每个辩友表现又优秀,你们的个人利益和群体利益有矛盾吗?
陈政弘:当然了,为了整体的胜利,我被逼做出局部的让步跟妥协,这还是一种不牺牲,不两全的一种情况啊。
叶斌:大我小我的问题,我首先想,大我这种理想的实现,我们讲理想的实现,精神的实现也是一种利益的实现,你可以否认吗,我还认为,大我实现最好的例子,正是新加坡的李光耀先生,他牺牲了自己个人利益,同时实现了自己的精神利益,也实现了整个新加坡共同的利益,那么我想请问对方辩友另外一个问题,在新加坡公共场所不可以吸烟,难道你认为这是损害了吸烟者个人的利益吗?
陈锦添:对方刚才一辩就告诉我们,今天个人利益是一种欲望的满足,现在三辩又告诉我们,是理想上的达到,请问理想和欲望是等同的吗?
王筱青:你为什么不回答我方三辩关于吸烟者的问题,让我来告诉你,在我方看来,在新加坡的吸烟者,他由于被禁止吸烟,但实际上是他个人利益的获得,因为他免除了个人受罚款利益的损失,免除了受到法律制裁的个人利益的损失,同时他获得了个人的健康,保持了公众的利益,个人利益和群体利益不可以两全,从何而谈起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