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实习鉴定范文(精选30篇)
律师职业虽说是法律服务职业,但涉及面宽,在实习中体会到,仅有法律法理知识还是无法成为一名优秀的律师,在以后的执业过程还要逐步学习与积累各相关交叉学科知识,如医学、建筑学与会计等。
2、深入实践,做到知行合一,努力提高自己的执业技能。
一年多来,通过从事具体的律师业务,自己对法律的理解不断加深,同时也越来越体会到理论与实践的差异,有时一条看似明确的法律规定,运用到现实中,问题却是层出不穷,一个看似简单的实际问题,反馈到法律上,往往却是模棱两可,而在自己进入律师行业以前对这种现象可能是既看不到,也想不到,而这正是律师赖以生存的空间。
在指导律师的指导下,我参与了一些案件的调查取证、分析案情、会见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解答法律咨询工作,还与指导老师一起办理了一些民事刑事案件,让我掌握了最基本的案件处理流程,在协助指导律师处理具体案件的过程中,我不仅学会如何起草各种法律文书,还学会了如何分析案情,积极与人沟通,站在对方的角度思考分析问题,寻求问题的解决方案。要求我对这起案子调取控诉笔录、会见当事人、书写辩护词,在法庭上以第一辩护人的身份发言,因我精心准备,说理充分,有感染力,辩护效果还可以。在我实习期间,我还参与办理了一些非诉讼业务。实习期间所涉及民事案件较多,比如与聂律师一起办理离婚案件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这些案件有的调解结案,有的判决结案。实习结果表明,律师工作并不想我想象的那样简单和轻松,它是一门非常操心劳累的职业,但是我并不怕,这反而更加激发了我学习的兴趣,实践使我增长了许多见识,明白了许多道理,使我意识到法律职业的实践性特别强,法律人一定要相信法律,不要相信法律之外的人情、金钱、权力。我还深刻的认识到,要成长为一名合格的执业律师,要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不仅要不断学习业务理论知识,还要不断学习与之相关联的各学科知识。实习岁月虽已结束,即将迎来我的职业生涯,但我仍不断用自己的汗水与辛勤的努力,做好律师工作和日常学习计划,书写新的篇章。
总之,一年多来的实习工作,使我增长了不少见识,学到了不少知识,思想政治理论加强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了,律师的职业道德修养得到了提高,律师执业技能得到充实,已初步具备执业律师的从业条件,尽管如此,我仍要不断地努力学习,提高理论水平和业务知识,以不断地充实自己,实现自我价值,实现法律的公正正义,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自我实习鉴定范文 篇6
在实习中,我参加了几起案件的开庭审理,认真学习了正当而标准的司法程序,真正从课本中走到了现实中,从抽象的理论回到了多彩的实际生活,细致的了解了公诉起诉的全过程及法庭庭审的各环节,认真观摩一些律师的整个举证、辩论过程,并掌握了一些法律的适用及适用范围。跟随干警提审,核实犯罪事实,探询犯罪的心理、动机。真正了解和熟悉了我国的公诉程序及法庭的作用和职能,同时还配合公诉人员做好案件的调查笔录和庭审笔录,做好案卷的装订归档工作。
实习期间,我利用此次难得的机会,努力工作,严格要求自己,虚心向领导和检察干警求教,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党和国家的政策,学习法律、法规等知识,利用空余时间认真学习一些课本内容以外的相关知识,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法律技能,从而进一步巩固自己所学到的知识,为以后真正走上工作岗位打下基础。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在短暂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的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在实际运用中的专业知识的匮乏,刚开始的一段时间里,对一些工作感到无从下手,茫然不知所措,这让我感到非常的难过。在学校总以为自己学的不错,一旦接触到实际,才发现自己知道的是多么少,这时才真正领悟到“学无止境”的含义。这也许是我一个人的感觉。不过有一点是明确的,就是我们的法学教育和实践的确是有一段距离的。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需要理论的指导,但是法学的发展是在实践中来完成的。所以,我们的法学教育应当与实践结合起来,采用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具体说就是要处理好“三个关系”:即课堂教育与社会实践的关系,以课堂为主题,通过实践将理论深化;暑期实践与平时实践的关系,以暑期实践为主要时间段;社会实践广度与深度的关系,力求实践内容与实践规模同步调进展。
在实习过程中,也发现法律的普及非常重要。我国政府为推进法治建设而进行的多年的普?教育活动,取得了很大成就。人们的法制观念、法律意识都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在普法的深度与广度上还有一些不足。比如有些时候,人们对有些法律条文是知道的,但却不知道如何适用它,以至于触犯法律;有时候人们对两个以上不同法律对同一问题的规定不明白,不知道该适用哪一部法律,有一个案件就是这样的,被告人原是某村会计,后来在改选中落选,这样一些会计帐簿、会计凭证需要移交,但是他一直认为《会计法》是规定的要等帐目清算后再移交,所以就坚持不交出,结果被以隐匿会计帐簿、会计凭证罪逮捕。这一个案例就说明我们的普法活动不能只做表面文章,要深入实际,真真正正的让人们了解法律、法规的含义。并在这个基础上,逐步确立人们对法律的信仰,确立法律神圣地位,只有这样法治建设才有希望。
